2023年8月1日 星期二

彌陀淨土的層次

 
今天所講的主題是「彌陀淨土的層次」,也就是當我們從前兩次課中,所建立的一些新觀念後;再回頭檢視「彌陀淨土的三部經」。則因切入點的不同,故所將展現的視野,必大不一樣也。
阿彌陀,乃寓法身之意:首先我們把前幾次所說的重點,先簡單複習一下。首先阿彌陀,即是無量義;而只有法身,才能真正無量也。若報身,一定是有量的。所以阿彌陀佛,乃是從報身的形相而寓法身的象徵。簡單講:阿彌陀佛,即是法身佛也。西方,指果位而言:其次西方,不是指方位的西邊,而是指果位而言;也就是代表莊重圓滿的果位也。極樂之極,是超越之意:以世間有苦才有樂,所以極樂,卻非樂到極點也。而反是一個很平淡的世界,因為既超越了苦樂的對待,則唯捨受爾。從上所說,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乃不限在那個地方,主要是指修行的證量而言。但這並非意指:淨土為純自內證者。前已說過,從眾生的共業.共願中,還是可有共道的淨土。
因此,我們又將淨土分為三種層次:第一禪定天,這乃必見性開悟證果的人,才能往生也。第二空居天,這除了要具信願外,還得修福德。而修福德,主要從十善道啟修也。第三地居天,有些經典認為,徒具信願而未修福德,尤其未證智慧者,也可以往生淨土。但我認為,這個淨土充其量,也只有地居天的層次。重點已複習過了,現在就來重新檢視彌陀三經吧!
首先我們看《阿彌陀經》,在經裡講到事相的部分,如黃金為地、八功德水之類,我們先不論,只是就往生的條件而言。在經典中,首先有:『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其次是『若一日.若二日…執持名號,一心不亂。』還有:『是人終時,心不顛倒。』以下,我們便來仔細剖析這些條件的精義。
首先剖析「善根福德」。有很多人認為:既我能接觸淨土法門,能聽聞到阿彌陀佛的名號,即表示我有善根,我有福德也。這是純從宗派的立場而說的,故未免太一廂情願了。而如從廣義的佛法來看,便不是這個樣子。

善根─信.精進.念.定.慧:因為在經典上所謂「五根、五力」,乃是信.精進.念.定.慧。而信,既包括對佛的信,也包括對法的信。於是因為具信心後,才能產生精進的行為。

而精進的行為,初乃由聞法,而具正知正見,這即從信而解也。而既解得義理,便將之繫念在心,故成就為戒.定.慧的修行和體證。

所以善根,乃是就五根而言才圓滿。故若只具信心,卻還是少善根爾!故如謂:我能念阿彌陀佛,即代表我有善根也。這卻只是少得為足而生懈怠也。

福德─布施.持戒.禪定,念佛.念法.念僧:至於福德也是一樣,在經典上通謂:要往生善道,必修三種福德,即布施.持戒與禪定也。而布施.持戒.禪定,卻還只是世間共外道的福德爾。故就佛法而言,還得包括皈依三寶,及念佛.念法.念僧,這整個加起來,才算具備善根福德。

因此「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如從以上分析,要具備善根福德因緣,卻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事一心,即入定也:一心不亂,就事相而言,即是入定也。這乃是以「執持名號」而作為攝心入定的方便。所以在執持名號的當下,還得檢點看自己心中有沒有妄念,若有妄念即截斷之;故能從不斷地消除妄念,而使妄念愈來愈少,愈來愈細,以至於入定,這稱為一心不亂。

不必大聲或多唸:而現在很多人卻謂:既念佛,要大聲唸。然唸得大聲跟一心不亂,竟有何關係呢?事實上,大聲唸,既作意,又傷氣,卻將身心具亂也。同理,是否一心不亂,也跟計數的多少,無直接關係。而有的人為了趕數字,就把佛號念得很快;於是對自己當下妄念的起落,根本看不清楚,其云何能一心不亂呢?

因此就調伏妄念,以入一心而言,大聲唸或計數唸,都不是好辦法。這要自己慢慢去練習:云何能從執持名號,而使妄念愈來愈細?若要領掌握住了,才能真用功,以致入於「念而不念,不念而念」的一心境界。

理一心,即開悟也:後來有些祖師,除事一心之外,還說理一心。何謂理一心呢?就禪宗而言,即開悟見性也。

從內攝而起疑情,由參禪而得開悟:然單以「執持名號」就能開悟嗎?如只單持名號,我認為是不可能開悟的。但是既把執持名號,當作內攝修定的方便;則內攝到某種程度後,或將起疑情。於是再順著疑情去參究,若因緣成熟而開悟了,即能證得理一心的境界。

眾生有四顛倒─常.樂.我.淨:很多人認為,只要臨命終時,還記得念阿彌陀佛,即是心不顛倒也。其實,即使是我們正活著時,即使心也正念著阿彌陀佛的名號時,你的心就不顛倒了嗎?卻還是顛倒哩!

以眾生有四種顛倒:常、樂、我、淨。這是我們從學佛以來,就一直被提醒的,但我們真的就不顛倒了嗎?正說的時候,似不顛倒;但一碰著境界,就又顛倒去也。

唯見性者,能真不顛倒:因此真正的不顛倒,不是光憑嘴巴說說便可,也非心裡想想便行;而是要有銘心刻骨的體驗才行。因此唯有見性開悟的人,才能真不顛倒也。而我們充其量,只是在揣摩而已!

平時若無功夫,臨終更無把握:所以,這心不顛倒的功夫,又比一心不亂難多矣!因此我們不要太自負:認為我已聽聞這麼多佛法了,我可心不顛倒。或者如臨命終時,有人助念,即能心不顛倒。其實,還早哩!

且不說待臨命終時,有的人於作夢間,佛號就不知道已掉到那裡去了。也有的人,平時對三寶,卻也很虔誠、很有信心;但等生大病了,或者碰到大逆境了,便懷疑而退失信心矣!

更何況於臨命終時,一生的業障都會現行。在生前,只少許的業障現行,便將把握不住而顛倒去了;更何況全部的業障現行時,你還有幾分把握呢?所以要心不顛倒,真是不容易的。
所以《阿彌陀經》的往生條件,其實很高:相當於禪定天的層次。因為不管從理一心來說,或就心不顛倒而論,乃都要見性開悟的人,才能往生。

因此彌陀三經所描述的,卻非同一個世界,因為它們的標準,相差太多了。而我們卻以為:既都是阿彌陀佛,都是西方極樂世界,當是同一個地方。其實仔細檢點,乃大不相同也。

問:如經中云『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是諸人等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彼國土,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不是明言:具信願,即得往生嗎?

答云:那是對信心不足者,鼓勵勸進之意。

我覺得在大乘經典裡,乃有兩個不同層次的標準,一個很高,一個卻低。像《楞嚴經》裡講到「如來密因」的證悟境界就很高也,而講到楞嚴咒時,就又什麼都可解決了,好像證悟不證悟,都無所謂了。為什麼會有這些差別呢?

其乃針對不同的眾生。如對法行人,就得把義理講得很高,這樣他們才會有信心和意願來修學。而對信行人,信行人其實是信心不足者也。故對信心不足者,若把標準訂得太高,他不是更努力,而是反被嚇跑了。所以這時,反要告訴他:不打緊!不打緊!只要你有意願,佛菩薩會給你協助、加持的。這才使他對這個法門有點信心。

所以標準訂得低,乃是對信心不足者,勸勉之意。以我不認為:往生西方淨土的標準,真會這麼低。因為如果太低,則龍蛇雜混,反非淨土矣!

既標準有高低之不同,還是自勉於高標準,較有保障吧!

或既標準有高低之不同,那你是選擇高標準?還是選擇低標準呢?如就修行而言,我認為還是應選擇高標準。因為即使高標準達不到,至少也不會差太多。而如選低標準,即使達到了,卻也不成器。

既對個人的修學而言,當採取高標準。可是何以諸弘揚淨土的大德,卻都用低標準呢?把人看扁了,或者唯希望招攬信眾,以擴大聲勢呢?如曰:乃是對信心不足者,勸勉之意。然既入門後,即得去提昇啊!否則低標準講久了,佛教的格調卻愈來愈低,低到連神教都不如也。

問:何以經中不勸發菩提心,及讀誦經典呢?

答:既見性上道了,則何必贅言呢?

我們再三提到:真要往生淨土,乃必發菩提心。而除發菩提心外,其它淨土經典,也都勸勉讀誦大乘經典。可是在《阿彌陀經》裡,卻都沒看到這些跡象,為什麼呢?

答云:既已入一心不亂,尤其能證心不顛倒,即必在修行上,已有相當的功夫,所以就不用再贅言初發心的問題了。

可是若對初開始接觸到這個法門者,還得從發菩提心,讀誦大小乘經典去入門的。以上是《阿彌陀經》,因此經文比較短,故就講到這裡為止。其次再看:
一般人在講《無量壽佛經》時,都會講到阿彌陀佛所發的四十八願,尤其強調其第十八、十九、廿之願。現我們先看第十八願: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就是:何謂「乃至十念」?若從「至心信樂,欲生我國」,因此而有信願之念;且此念,念念相續,乃至於十念。則這十念,卻非十「唸」也。而很多人乃將之解釋為:唸佛名號,乃至十聲。

於是若無信願,而徒口唸;像鸚鵡學語般地,唸滿十聲,就能往生西方極樂國土嗎?應該不是這個樣子。既是「至心信樂」,即表示從心中產生一種很強的意願,要往生到這個國度。而這意願,當得一次、又一次的提攜.熏習,才能印象深刻,以至於烙入八識心田中。所以這十念,乃是謂信願非常堅固之意。否則有時候想到,有時候不想去;而待臨命終時,到底想不想去呢?卻還不知道哩!故從至心信樂,以至於堅決不移,才能往生無量壽佛的世界也。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這是既五逆,又誹謗正法者,才不能去。或既五逆,也誹謗正法者,都不能去呢?

若謂:如誹謗正法者,即不能去!那真要完全不誹謗正法,其實就沒這麼簡單。因為如對較高層次的佛法,因不懂而誤解,豈非也是另一種誹謗呢?有謂小乘之人,聽到空義,心如刀割;這就難免會誹謗了。所以有時,甚至自己是否誹謗正法,卻還不清楚哩!故如謂: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則去不得者,將會很多很多!下面我們再看第十九願: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至心發願,欲生我國。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遶,現其人前者,不取正覺。

這裡就已很明確地說到:要發菩提心。而這「修諸功德」,既可解釋得很高,也可解釋得很低。高者如梁武帝見達摩祖師的故事:

帝問曰:「朕即位已來,造寺寫經,度僧不可勝紀,有何功德?」祖曰:「並無功德。」帝曰:「何以無功德?」祖曰:「此但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隨形,雖有非實。」

帝曰:「如何是真功德?」祖曰:「淨智妙圓,體自空寂,如是功德,不以世求。」

就學禪者而言,雖布施、持戒,卻不是功德也。那什麼才是功德呢?唯見性、解脫,才有功德也。因此從發菩提心,到修諸功德;這條道路還是蠻遙遠的。並不等於發菩提心,即是修諸功德也。

所以如從高標準來看,則「具足十念.修諸功德」,卻不是那麼容易,非想去就能去也。下面再看第廿願: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聞我名號,繫念我國,殖諸德本。至心迴向,欲生我國,不果遂者,不取正覺。

這「殖諸德本」的德,是福德,還是功德呢?如果是福德,則不外乎布施、持戒、禪定、念佛、念法、念僧。而如是功德者,乃必見性.開悟.解脫者。故如用前所述的高標準來衡量,卻也是很不容易的。

所以上之三願,便非如一般人解釋的:只要你想去,阿彌陀佛就一定會讓你去。事實上,即使就「至心信樂,至心發願」,便不容易矣!因為一般人的心思,根本從未統一過,故有時候想去,有時候不想去,時時刻刻在矛盾裡打轉。故很多天天求往生西方者,如真臨命終時,卻還有很多割捨不下的哩!

因此如對自己的心念,因返照能力不足,就一廂情願地認定:我乃至心信樂,唯願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也。其實如未經禪修的訓練,而使我們對動心起念的返照能力強一些;則對自己的心,真在想什麼?甚至其間有多少矛盾?恐怕都沒辦法去察覺,更何況去對治消除!

因此這三個願,很多人把它說得很輕鬆容易,阿彌陀佛大慈大悲,接引眾生哩!但我的看法,還寧可保守一點。
下面,於《無量壽佛經》乃更說到:有三輩的眾生,能夠往生淨土。這三輩的分法,是否與《觀無量壽佛經》的三品相當呢?各位可去對照一下。

其上輩者:捨家棄欲而作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修諸功德,願生彼國。

這也提到當「發菩提心」。其次有「捨家棄欲而作沙門」,這從事相上來看,即是當剃度出家也。而如從心法來說,即是放下世緣而專心修行也。至於「修諸功德」,還如前說:若就高標準而論,乃要見性開悟也。

如我們把上中下三輩,對應於禪定天.空居天.地居天的三個層次;則上輩者,乃須見性.開悟.證果,才能往生也。其次再看,中輩者:

雖不能行作沙門,大修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多少修善,奉持齋戒,起立塔像,飯食沙門,懸繒然燈,散華燒香。以此迴向,願生彼國。

這「多少修善,奉持齋戒,起立塔像,飯食沙門,懸繒然燈,散華燒香。」乃屬於布施、持戒的範圍。故此中輩者,可相當於空居天的層次,即從修十善道、具福德,而能往生淨土也。最後,再看其下輩者:

假使不能作諸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意乃至十念,念無量壽佛,願生其國。若聞深法歡喜信樂,不生疑惑。乃至一念,念於彼佛。以至誠心,願生其國。

以下輩者,既福德未修,更智慧不開;故只能因信願而往生。但此信願,還是得從「發無上菩提之心」而有的。從發菩提心,然後一向專意,念無量壽佛,乃至十念。這「十念」,已如前說,非十唸也。而是從至心信樂,以至於念念相續,而能專念無雜也。

學過數息法的人都知道,有時候妄念一多,連欲從一數到十,都不容易哩!所以「一向專意,乃至十念」,還得有些禪定的功夫哩!

「若聞深法,歡喜信樂,不生疑惑。」這乃與前所謂的「不誹謗正法」,有相通處也。故若聞深法,即使不能完全理解,也要歡喜信樂,而不產生疑惑,更不能橫生謗誹。

以此修學的至誠心,而願往生到淨土裡,更去參學。所以下輩者,乃與地居天的層次,可相當也。
在《無量壽佛經》後,又有一段經文:

佛告彌勒:今我於此世間作佛,處於五惡五痛五燒之中,為最劇苦。

我覺得這一段經文很有問題,好像是從其它經典中,移植過來的。以在《無量壽佛經》之初,佛都一直在讚歎西方極樂世界的種種莊嚴。而到此卻文風一變,開始大罵娑婆世界的眾生,性情頑劣,業障深重。前後格調,完全不一樣。我蠻懷疑,這段經文是從其它經文中,轉抄過來的;而且這一段經文,卻像中國人寫的,而非從印度翻譯過來者。

下面還有一段,也是很奇怪:「正心正意,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本在《無量壽佛經》之初,乃是鼓勵娑婆世界的眾生,當發願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去。結果在此,卻說:無量壽佛的世界,要修法也不容易,因要修布施,沒得好布施;要持戒,也沒得好持戒。所以如能在娑婆世界,好好修行用功一日一夜,卻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也。

這意思是叫我們不要去了嗎?卻與前之經文,相矛盾也。所以這也是移花接木而空降於此的。各位,回頭再看這一部經典,便能發現其不協調處也。 下面又有:若有眾生,以疑惑心修諸功德,願生彼國。不了佛智,不思議智....於此諸智,疑惑不信;然猶信罪福,修習善本,願生其國。

此諸眾生,生彼宮殿,壽五百歲。常不見佛,不聞經法,不見菩薩聲聞聖眾。是故於彼國土,謂之胎生。

在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裡,卻未有胎生的問題。在所述上中下的三輩裡,也都沒提到胎生的問題。而在經文將結束前,卻又扯出胎生的問題,說什麼因對大乘佛法,不具信心故,而成為胎生。

既胎生只是被幽禁在宮殿裡,而不能出來;則何以就見不到佛,聽不到法呢?在《阿彌陀經》中不是謂:

彼國常有種種奇妙雜色之鳥:白鶴.孔雀.鸚鵡.舍利.迦陵頻伽.共命之鳥。是諸眾鳥,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其音演暢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如是等法。其土眾生,聞是音已,皆悉念佛.念法.念僧。

舍利弗!彼佛國土,微風吹動諸寶行樹,及寶羅網,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種樂,同時俱作。聞是音者,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

既極樂世界,風吹鳥鳴,都是在說法,怎麼又會聽不到佛法呢?因此這些說法,其實並不統一,卻有點像信口雌黃般地。如果我們再對照《觀無量壽佛經》於下品的蓮宮中,一待不是五百歲,而是好幾大劫呢?故這些經文,對信行人還說得過去,對法行人就得重新架構了。
現在我們把佛告彌勒的那段經文,暫不去管它;故有關胎生的問題,也暫時擱下。大致來說,所謂三輩眾生,上輩乃相當於禪定天的層次,因為必對大乘的智慧能夠深入了解,而修諸功德,才能往生也。至於中輩,則相當於空居天的層次,因為還得修人天善法,如布施.持戒等。最後下輩,乃地居天的層次,唯從發菩提心而備往生西方的信願也。

於是若有胎生者,則:其胎生者,所處宮殿,各於其中受諸快樂,如忉利天,亦皆自然。這胎生的資生受用,乃如忉利天,豈非證明它是地居天的層次呢?

因此彌陀三經中,以《阿彌陀經》的層次最高。而在《無量壽佛經》時,層次便降低矣!即使謂有禪定天的層次,可是卻講得很含糊,因為它總是用「修諸功德」的一句話,帶過去,而不曾把標準訂得很明確。這是為所將接引的眾生,品位不同故!
下面我們再來看《觀無量壽佛經》。在這部經裡,首先講到:

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

這三福中,「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乃是共世間的道德規範。其次,「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則是學佛者,基本的行持。最後,「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這雖提到讀誦大乘,卻未說必深入了解,甚至行持體證。所以就這三個條件而言,卻又比《無量壽佛經》低很多矣!
《觀無量壽佛經》,又稱為「十六觀經」;乃為若行持十六種觀法,即得往生於無量壽佛的世界中。其首先有落日觀:

正坐西向,諦觀於日;令心堅住,專想不移。見日欲沒,狀如懸鼓。既見日已,閉目開目皆令明了。是為日想,名曰初觀。

修落日觀時,乃要面對西方─即太陽欲落下的方向。其實,在四季中,太陽落下的方向,略有不同;夏日偏北,而冬日偏南。故此西方,乃是就太陽落下的方向而言。

於是初從外觀落日,到時時刻刻能把落日的景觀,攝入心中。以致不管開眼.閉眼,白天.夜晚,甚至睡覺.作夢,都能懸念不移,這稱為落日觀。

西方是果位之意,不必著相而求也:然上次已說過了,這落日或西方,乃是指心理的方位,故就不用執著於事相的西方吧!在我印象中,禪宗的公案裡,因見日出景象而開悟的有,因見落日景象而開悟的卻無。所以不必執咫尺而遠千里也。

也非太陽神的附會:雖有些學者,從宗教學的角度乃說:阿彌陀佛之所以為「無量光」者?乃為阿彌陀佛,即是太陽神的附會爾。然信奉太陽神者,竟有誰去修落日觀呢?他們心中的太陽,當是威光赫赫,光芒萬丈的,怎會是「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落日餘暉呢?因此認阿彌陀佛為太陽神者,反才是他們的穿鑿附會哩!

至少我們把阿彌陀佛喻指為法身佛,在佛法上乃是提昇也。而你把阿彌陀佛講成太陽神,卻是屈降也。所以當時時刻刻,提起「上求佛道」的意願;這才是真正的「落日觀」。
在十六觀裡,其第四觀,稱為樹想。以下有一段經文,能使我們對阿彌陀佛與極樂世界,得進一步的認識。

有大光明,化成幢幡無量寶蓋。是寶蓋中,映現三千大千世界,一切佛事,十方佛國,亦於中現。

這能「映現三千大千世界,十方佛國,一切佛事,皆於中現」的大光明,是什麼呢?當是指我們心中的光明。如果心量廣大,無所不涵;則一切世界,不出心外也。

乃寓有『法身』之意:故這心,即是大乘佛法所謂的真如心,或法界心。因此於這經文裡,即已暗示了:阿彌陀佛的西方極樂世界,其實就是「法身」也。
下面再看第八觀─像想:

諸佛如來是法界身,遍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

這裡講得更直接了,諸佛如來─當包括阿彌陀佛,乃是法界身,而非報身也。所以當從法界身之理,得相應於佛。而法界身者,其實又對應於眾生的真如心。

所謂「心想」,即是心相也;心上有相,故稱為想。然這想,卻非雜思妄想;而是如澄清平靜的湖面,故一切山河大地,皆影現其中。

「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所以諸佛的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卻不必向外去看。以當我們的心,能與佛相應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甚至從法身中,而千百億化身,亦皆是心相也。

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是故應當一心繫念,諦觀彼佛。

故是從法界心,或真如心,而成佛的。「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既諸佛是從證得真如心,而成就正遍知的;故我們還是從一心參究,去覺悟佛性,或契會佛心吧! 在《十六觀經》裡,最後九觀為「九品往生」,所以我們接著再看:
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

這也牽涉到我們對「至誠心與深心」的判定。如一般人都覺得自己已很至誠了;可是一碰到逆境或干擾,便又矛盾起來。所以欲發「至誠心與深心」,其實也不容易哩!。

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生彼佛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這三個條件看起來並不算高,因為只謂當「讀誦大乘方等經典」,而讀誦與了解,了解與實證,乃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在彌陀三經裡,以《觀無量壽佛經》所訂的往生條件最低。
不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謗大乘。

在這裡卻謂雖不用讀誦,但得善解義趣,尤其是第一義。這應比前之上品上生,還難吧!

亦信因果,不謗大乘;但發無上道心。以此功德,迴向願求生極樂國。

這對於大乘,卻只具信願即可。如果我們把信、解、行、證四個層次,來對照於上品三生。則:下生─對大乘徒有信願;中生─除信願外,還要能善解義趣;至於上生─除善解義趣外,還得行證。

以既是上生者,條件當更高也,所以只謂「讀誦大乘」,應是不夠的。至於行證者,即見性.開悟.證果也。因此上品上生,乃對應於禪定天的境界。至於中生和下生,卻還不到禪定天的層次哩!但至少,是建立在對大乘具信願的基礎上。下面,再看中品:
若有眾生,受持五戒,持八戒齋。修行諸戒,不造五逆,無眾過惡。以此善根,迴向願求生於西方極樂世界。

這中品的品位,略相當於空居天的層次。所以乃從持戒.慈善而修福德。但在這裡,卻未強調布施也。
若有眾生,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齋,若一日一夜持沙彌戒,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威儀無缺;以此功德,迴向願求生極樂國。

前之上生,乃終身持戒;而中生者,只一日一夜持。所以這標準又比空居天,低很多矣!

而在前之上生中,竟未提具足戒;而此中生中,才提具足戒。似乎有點顛倒。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養父母行世仁義。此人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亦說法藏比丘四十八大願。聞此事已,尋即命終。

我覺得這一段經文,蠻有問題的。因為即使於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莊嚴,亦說法藏比丘四十八願。但聞此事已,尋即命終。這不表示:對於阿彌陀佛的慈悲與極樂國土的莊嚴,他都相信了;尤其能從相信後,更以至誠心,而願生彼國?這卻交待得不明不白。

因為在淨土法門中,所最重視者,乃是信願。故無信願,當不得往生。這不管那一品,都一樣也。

中品,大致是以人天的福業為基礎,而往生極樂淨土的:至於人天的福業,不外乎布施、持戒、慈善等。

內凡與外凡的差別:而修福業者,又有內凡跟外凡的差別。所謂外凡,即是最初未學佛的人,而待臨命終時,卻因善知識的開示,而產生對西方極樂世界的信願。故從發願,而得往生。

而內凡者,即很早就皈依三寶.修學佛法。但為未開悟、證果,而稱為凡位。因此中品三生中,既包括內凡,也包括外凡。而內凡的品位,當會稍高一些,而為中品的上生與中生。至於外凡,唯屬於下生爾。 或有眾生作眾惡業,雖不誹謗方等經典。如此愚人,多造惡法無有慚愧。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讚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以聞如是諸經名故,除卻千劫極重惡業。智者復教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

於下品者,連信願都不必提了。雖造諸惡業,卻於命欲終時,只聽到大乘經題的名字,就能除去千劫極重惡業。真是太不可思議了;而我們辛苦盤腿地打禪七,卻不知道能除什麼業障呢?

「智者復教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這唸完了,即代表他已具往生西方淨土的信願嗎?還值得懷疑!

因此在下品的三生裡,其實只是濫方便。把標準訂得太濫,反將讓人失卻信心的? 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以諸惡法,而自莊嚴。

如此罪人,以惡業故應墮地獄。命欲終時,遇善知識以大慈悲,即為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廣讚彼佛光明神力。亦讚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此人聞已,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我常說:所謂超度,不在於唸什麼經?而在於亡者聽了,能信受多少?故純以誦經.說法,皆無法超度人的。因為即使你說了一大堆,而他卻一句話也聽不進去,則你等於白說了。

故我不認為經典本身,就有超度別人的力量。而在下品裡,乃再三讚歎:只要聽聞已,就能除去八十億劫生死大罪。這是為安慰信行人而說的吧!否則對法行人而言,卻是信口胡說而已!
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

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歸命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這句話「汝若不能念彼佛者」,這念,乃是心念,而非口唸。以心相應,繫念於此,故稱為念。

但是心欲繫念於佛,乃須身心安定,心才能念。現既苦不堪言,所以只能用嘴巴唸;因為唸者,較粗故。這種情況就像有些人,為妄想太多無法念佛,故只好叫他大聲唸佛。這是沒有辦法的異方便,而非常道也。

「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這下生的信願,還說得完整一點,故看起來標準還高一些。而不像前之中生,只聽聞佛法,就滅了八十億劫生死大罪。或前之上生,只聞如是諸經名故,便除卻千劫極重惡業也。 從淨心因中,生淨土之果:以上,我雖引用了下品三生的經文,可是就我的知見而言,卻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從因果來看,必從淨心的因中,才能產生淨土的果。故如對淨土的信願都沒有,而只是聽到佛的名號,聽到大乘經典的名號,就能往生淨土,那麼我們不是已聽到太多了嗎?豈非就此可放逸也?

五逆十惡,未具信願,不發菩提心者,不能生淨土:所以我認為,既五逆十惡,業障很重者,不能往生淨土。也未發菩提心,對修學不具信願者,都不能往生淨土。

所往生者,非淨土也:但何以在《觀無量壽佛經》裡,卻說:都能往生淨土呢?答云:其謂淨土者,乃非淨土,是名淨土。

這就像我們把淨土,分做禪定天.空居天與地居天。故禪定天者,當然是淨土;因為都得見性開悟的人,才能去。而空居天,也算是淨土,因為諸上善人俱會一處;至少得修福善,才能去也。

地居天,非淨土也:至於地居天,則非淨土也。因為他們業,其實都還很重;故天龍八部,多還在惡道中。且地居天的壽命又短,所以即使稱名為淨土,乃與真正的淨土,天淵之別爾!

標準愈低,龍蛇混雜,何為淨土?有的人認為標準訂得愈低,乃愈代表佛菩薩的慈悲。可是我的看法,卻不然。我們知道世間有很多明星學校,既錄取標準高,又學費貴。可是卻仍有人,雖擠破頭也要讀這些大學。因為標準高,學費貴;既代表那邊師資好,也代表那邊能學得更專精。

而有些很爛的學校,根本不用考試,你拿報名表去,就錄取了。而這種學校,你願意去就讀嗎?通常不願意,除非……

所以標準愈低,就表示那地方的格調愈差;因為如三教九流都能去,那就龍蛇雜混,是非多端矣!這種情況我們又可用一種比喻:如果打禪七時,錄取的標準很低,以至於誰都可自由進出,則這種禪堂,你願意去嗎?還不如自個在家禪坐哩! 對信心不足者的催化力:因此當我們看,從《阿彌陀經》到《觀無量壽佛經》的往生條件,節節降低時,卻不必高興。因為前已說到:若就自己修行而言,乃要用高標準,而非低標準。

而菩薩在接引眾生時,有時為了方便,而用低標準。因為對某些信心不足者,如把標準訂得很高,則這些人便根本就不來了。故不只要把標準降低,還得強調他力才行。

然就算這些,都是為了接引入門的異方便;則待進門後,難道還得一直維持低標準嗎?不!既入門後,則得逐漸去提昇也。

他力,仍歸究於自力也:記得有一則故事:有位父親,乃有兩個兒子;而這兩個兒子,卻不務正業,好吃懶做。所以碰到沒錢時,便得變賣家產。有一天,這父親病得快死了,而他們也只剩下最後一塊地,還沒有賣掉。

這父親想:待我死後,這兩個小子一定也很快把那塊地賣掉。而賣掉之後,必無依無靠也。於是父親拼命去想,用什麼方法才能叫他們不賣這塊地呢?最後他想出來了,乃勸告兒子說:「兒子啊!我告訴你們!早前我曾在這塊地裡,埋了一個罐子,內有黃金一百兩,所以你們不要隨便就把它賣掉了。」

話說完了,他便兩腳一伸,走了。於是兩個兒子,在如法安葬父親後,便天天拿鋤頭去挖,既東邊挖過來,更西邊掘過去。直到把土地都翻爛了,還是找不到那一百兩黃金。最後既土地都翻爛了,便將錯就錯地播種也。

結果竟為這土地,實在是耕耘得太精細了,所以收成特別好。於是在收成後,去賣錢。而賣得的錢,恰好是一百兩金子。於是這兩個兒子,終於覺悟了:原來一百兩金子,就在這裡呀!最後他們終成為非常勤奮的工作者。

在以上的故事中,如這父親一開始就即訓示他們說:「兒子啊!你好好去耕田,就可以得到一百兩金子!」則兒子,就會去耕田嗎?當不可能。而最後這兒子所得到的一百兩金子,究竟是父親給他們的呢?還是自己辛苦耕作所得的呢?其實,是兒子透過父親的善巧方便,才肯辛苦耕作,而終有所得。

從正知見中,予以確認:以上的故事,乃喻指淨土法門的善巧方便。故對信行人而言,是不能直接告訴他:好好去耕田,你就可以得到一百兩金子。而得先騙他:已有一百兩金子在等著你用,除非你自己來取?而欲取,乃須有什麼前方便之類……

所以我已申明在先:這淨土法門,乃是對學禪人而說的,而非對淨土行者說的。否則他們聽了,不是更努力去耕田,而是乾脆放棄也。

故他力的加持,乃是為使自己更有信心去努力爾,而非即可代替自力也。以上的說法,乃是從因果的道理而確認的。所以我們不能以一部經,不能從一句話,就認定佛法,乃如此如此。這以管窺天的結果,竟掛一而漏萬也。

故我們得從更多的經典裡,去看、去吸收、去消化統合,最後才能確認佛法的心要是什麼?而後,也才能從宏觀的視野中,而作更智慧的抉擇。

以上彌陀三經,已簡單介紹過了。大致而言,我還是認定:西方不必是一個特定的場所,而往生西方之上品、中品、下品眾生,也不會相聚在同一處。以西方極樂世界,既是法身也;而法身,則無所不是、無所不在。至於不同品位的眾生,則隨業而各居於不同的道中,這乃是因果之本然爾。是以不必把《阿彌陀經》裡的境界,挪用於《觀無量壽佛經》也。

而禪行者,雖不持名,仍得往生淨土也。至於會往生於什麼淨土,則全看個人的功夫而定。真修行者,從因啟修;故會往生於什麼淨土,乃水到渠成爾,本就不必急於過問的。

下面再附帶提到兩部經典,即《楞嚴經》的〈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與《普賢行願品》,因為有人把這兩部經,也當作是往生西方極樂淨土的指引,而稱為淨土五經。所以我們也順道討論:

關於《楞嚴經》,主要是從理會「如來密因」,而修證「真如心性」。所以於〈大勢至念佛圓通章〉中:

所謂『譬如二人,一人專忘,一專為憶。』乃是指真心和妄識也。而『子若憶母,如母憶時』,即指參禪法門爾。至於『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乃謂從見性開悟而入無生忍的。至於『都攝六根,淨念相繼』,既證真如心者,則能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也。

因此如把念佛,解釋為持名。更用世間的人情世故,來解釋「子若憶母,如母憶時」,便只能說:他根本不懂楞嚴爾。各位如對〈大勢至念佛圓通章〉有興趣者,詳細還是去看《楞嚴新粹》吧! 關於普賢十大願,想各位都已知道了,乃從「禮敬諸佛」,一直到「普皆迴向」。而在諸論典中,乃公認十大願是易行道;而易行道者,也是對信心不足者的異方便爾。

因此從讀誦.行持普賢十大願,到求往生極樂世界,這是可理解的。故於《普賢行願品》中,有:

臨命終時,最後剎那。一切諸根悉皆散壞,一切親屬悉皆捨離,一切威勢悉皆退失,輔相大臣.宮城內外.象馬車乘.珍寶伏藏,如是一切無復相隨,唯此願王不相捨離。於一切時,引導其前;一剎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然從易行道的普賢十大願,所修的福德,竟能往生那個層次的淨土呢?殆不出地居天的淨土吧!因為這還是以信願為主哩!尤其牽涉到普賢菩薩的象徵意義,更是如此也。

以上有關淨土法門,就講到這裡為止,大致而言,我的淨土觀念,其實很單純:淨土唯在上方爾,而此「上方」,乃是「上求佛道」之方法也。故修行的知見愈正,證量愈高;則能往生的淨土層次,也就愈上也。

於是再從這種理論架構中,重新檢視有關淨土的經文,而得到以上的系統。然因時間的關係,所以沒辦法把每部經,都挑出來仔細研讀。故我建議各位,還得回頭把我所引用過的經典,重新看過。這才能得到更完整.更弘觀的視野。

以上淨土法門的部分,就講到這地方為止,而下次我們將再談有關大小乘的定位問題。阿彌陀佛!

拜佛與拜神有什麼差別

慧律法師

    我們中國是一個有拜神、拜祖先傳統的一個民族,所以拜神變成我們傳統的風俗習慣。你要是問他,拜神在拜什麼?他不知道,父親這樣拜,母親這樣拜,祖父這樣拜,祖母這樣拜,自己也就拿香跟著拜。人家說拿香跟著拜就是這種人,他根本不知道拜神在拜什麼?只知道在拜神:你要保佑我身體健康,保佑我的孩子考上大 學,或是我的女兒嫁個好丈夫,我丈夫事業順利。好像在開保險公司,互相保證就是了。如果我買大家樂中獎,有開3、6、9,我就為你(神)放一串鞭炮。那麼 世俗的人拜神的目的就是希望能讓我平安啦,讓我能夠事業順利,但是都沒想到,我們有沒有這種因?有沒有這種福報?春天我們沒播種,秋天我們就想要收成,這 叫做“坐享其成”,沒有因果的觀念。所以,放眼看出去,有的人事業很順利,做這個賺這個,做那個賺那個,我們卻隨便做隨便賠,為什麼?福報不夠多,福報不 夠每次都遇到小人,什麼事都做不成功。所以我們不瞭解,因此,拜神老實說是一種安慰,我們要是沒有福報你再多拜都一樣。要去施捨,施比受更有福,你有施 舍,你的心就會清淨你才有福報。春天有播種子,秋天自然有收成,這個錢,你不去賺,它就是會讓你賺到,真的,就是這樣。有福報的人,隨便做,一投資就賺。

    所以說,世俗的人,他就是要遭受命運的控制。算命仙最喜歡說句話:“萬般皆由命,半點不由人”,萬般皆是命,一點兒都做不了主。這跟佛陀說的不同,佛陀 講:“境無好壞,唯心所造”。佛的境界確實曆害,一切境界的好與壞,都是你的心自己生出來的。別人氣得跳腳,你依然如如不動,這就是善,對不對?他在生 氣,跟我們沒關係,我們跟本不會痛。其實,我們人人都相反,看別人在生氣,我們就跟著氣起來,沒生氣很難過。真奇怪?別人難過,我們不跟他一起難過就很難 過。他如果生氣,我們就冷冷靜靜。因為,境界沒有所謂的好與壞,心被牽著走,境界就是壞的,你要是冷冷靜靜,如如不動,這境界就是好的,有什麼事情,也不會那麼難過,不會痛苦,不會那麼煩惱,對不對?所以,我看有的人教孩子,不會教,整天只押著他讀書,他讀得比孩子還多,孩子讀到第三課她自己讀到第十課, 不知道是孩子在讀書還是媽媽在讀書?整天只叫他讀書,這是沒錯。但是,有一種是先天性的,牛,前世是畜生道來轉世的,讀書都沒有辦法。所以,我們做父母的 人,盡我們的力量,教導我們的孩子,但是你不可能什麼事都支配他們,因為你生了他的身,你生不了他的心。所以,父母如果盡力而為,剩下的那就聽天命。他如 果要變壞,我們也沒有辦法,所以一個孩子的成長,有家庭的教育、學校的教育、社會的教育,這三種教育,加上先天、前世所帶來的根,是不是這種材料,這樣才 能構成一個人,先天性和後天綜合的人格。

    因此,我看世俗的人,都一直想去改變別人,很少想要改變自己,所以,都被外境所轉,被轉走就活得很痛苦,看這個也不順,看那個也不順,這就是沒學佛。學佛 的人就不同,他有智慧,我改變不了你,我先改變我自己,你這種人就是這種水準,我跟本不要生氣,生氣折騰我自己,這等於對我是一種處罰,自己痛苦。所以, 拜佛實在是求智慧、求解脫。

    今天,一般拜佛、念佛的人很多,但是懂得迴光返照的人很少,佛像在前面,拜心外的佛,只想到佛陀會保佑我們。沒錯!佛有神通力,會保佑我們,但是很少拜佛 的智慧,我們就是佛!所以佛陀說:“一切眾生皆得成佛”。每一位眾生,被迷惑就做眾生,覺悟就做佛。心、佛、眾生三者無差別,這是平等的,這不像基督教, 或是天主教,其它宗教,我要拜上帝,我們永遠無法做上帝,他是絕對的二元論。沒有一個基督徒、天主教徒敢說他將來要當上帝,拜著拜著,跑去跟上帝燒開水, 要是我的話,我不要。我們佛教徒卻敢肯定地說我們將來要做佛,因為我們也有佛性在。有一天,我也會像佛陀坐在中間認人膜拜,有一天會覺悟,這樣才拜得有意 思,對不對?

    所以講,拜佛是求開悟,求智慧,求當下這一念,能轉這個境界,唯心所造,這樣子如如不動、清清靜靜、無處不自在。拜神不同,拜神就是要保佑我這樣,保佑我 那樣,如果沒有保佑他,神像劈開拿去當柴燒,不然就是不拜了,就像保險公司。有一位信徒,拿三萬元給我,說:“師父!我的孩子今年要讀大學,師父你保佑他 一下,加持一下,拜託讓他考上大學。”我三萬又推還給他,我說:“如果這三萬穩上大學,別說是你,很多人,三十萬人家都捨得花,沒有說你三萬元給我,你的 孩子大學穩上的,這是沒有智慧。你的孩子不讀書,每次考試都考最後一名,會考上大學?所以說眾生就是貪,三萬元就能解決問題,四顆水果就要求他的孩子大學 會考上、丈夫事業順利,哪一尊佛敢吃你的水果?嚇死人,什麼都要。那就是沒有智慧。拜佛拜什麼,她也不知道。

    佛陀當時在世,沒像我們中國這種拜法的,不是整天吃飽就叩叩鏹,佛陀不是這樣修行的,佛陀是怎樣修行的呢?禪坐的時候,觀察心的起心動念,在動態的當中, 看我們對外境的反應,是不是修養有進步?印光大師講,習氣是不是有改變。人家二十四小時都在觀察那顆心呢!我們從小的教育就不同,我們老師就教我們向 “錢”看,向“錢”看,你要聽清楚啊!從小老師就教你“向錢看”,是錢喔!教你錢最重要,不會向“佛”看。所以我們要畢業時,老師都寫這句“錢途無量”。 每天都是錢、錢、錢,money、money、money and money,每天都是錢,沒覺悟嘛!迷迷糊糊嘛!他不知道,這個世間為我所用,非我所有,他不瞭解這個世間是暫時借我們用的,我們來這裡就像住旅社,對不 對?每天都這樣,時間到就回去,什麼都帶不來,什麼都帶不去,什麼都沒有,就是這樣。因此,拜佛就是覺悟。

 

學佛群疑(1)--聖嚴法師著

自序

 

從體裁、目的與物件而言,這本《學佛群疑》是我在民國五十二、三年間所寫《正信的佛教》的第二冊。因為自從民國六十五年之後,該書即受到海內外的普遍歡迎。許多讀過該書的人,不斷地向我建議,盼我繼續再寫一本類似而探討層面更廣的書,我也覺得有此必要,經常希望靜下心來,擬出一百個題目,寫上十萬個字,疏解、說明類似《正信的佛教》所解答而未曾解決的問題。由於事情太多,時間太少,加上多年來身體多病,所以未能如願。

 

到了民國七十六年春,有一位張鳴居士,每幾個月都要附印《正信的佛教》一千及至五千冊,分送結緣,同時也一再地敦請,要我趕快再寫另一本《正信的佛教》。我卻對他說:「我的體力不濟,頭腦遲鈍,想不出問題,最好你能想出一百個題目讓我解答。」我的本意,以為就此可以不了了之,想不到十天之後,他送來了幾百個問題,寫成厚厚的一疊。據說是向他信佛學佛的親戚朋友們採訪收集而來的。如果照他所提出的問題作答,每題大概只要用三、五句話或十來句話就可答完,那樣的問答,可讀性不會太高,所以我還是不想提筆。

 

過了一個多月,張居士又來問我:「怎麼還沒看到問題的解答在《人生》刊出?」我說:「我正在考慮採取怎樣的方式解答。」因此,我把那一大堆的問題交給當時《人生》的主編──果淳比丘,要他把問題分類集合成一個個的主題,一共理出了三十多條,果淳比丘幫忙想出了十多條,我自己也逐漸地發現了二十多條,這就是本書的內容。

 

本書多半是由我利用若干時日的晨課之餘,一邊口述,一邊由果淳比丘筆錄。有一部分是在紐約,由一位正在電臺服務的葉雲小姐筆錄,僅有少數幾篇由我親自執筆,故也斷斷續續地經過了一年半的時間。在用字遣詞方面,可能不甚統一,現在藉此彙輯成書的機會,仔細地重讀了兩遍,適度地予以潤飾、補充、修正。

 

本書的內容,既是知識學問的,更是生活和實用的。依據基本經論的觀點,運用淺易通俗的文字,解答人人都想知道的實際問題。

 

 

□信仰佛教一定要皈依三寶嗎?

 

是的,信仰佛教和鬼神崇拜的民間信仰很不相同,信仰佛教必須三寶具足。所謂三寶指的是佛、法、僧;所以稱為寶,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一旦接受,永遠常隨,水火不能毀,盜賊不能奪,受用無盡,非世間諸寶所能比。

 

佛寶是指已修行而至福德、智慧圓滿究竟的人。任何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所以,過去、未來、現在的三世十方諸佛,都是我們皈敬的物件。但在我們這個世界的歷史人物之中,成佛的,尚只有釋迦牟尼一人。

 

所謂法寶是指修行成佛的方法和道理,而我們所知的法寶是釋迦牟尼所說的,因此稱他為「本師釋迦牟尼佛」。現在所見的法寶是指經、律、論的三藏教典以及祖師們的註解、語錄,是指導我們如何修行而且必須修行的依準。

 

所謂僧寶是指正在修學佛法,並且協助他人修學佛法,護持眾生修學佛法的人,是包括菩薩、羅漢以及凡夫僧尼。可是聖僧的菩薩與羅漢,凡夫見到也不認識;凡夫所接觸的,多半是凡夫僧,因此,以人間的比丘、比丘尼為僧寶的中心。

 

僧寶是老師,法寶是教材,佛寶是發明及發現教材的過來人。唯有三寶齊備,才是完整的佛教;否則僅信三寶之中的佛寶,那和盲目地迷信神鬼無異;僅信三寶中的法寶,則和一般的學者研究學問無異;僅信僧寶,則和普通人認乾爹、拜乾娘相似,那就不是佛教。

 

所以皈依三寶,相當於學生到學校註冊,是信佛學佛的開始。唯有註冊之後,有了學籍,自己才承認是學校的學生,學校也接受你的上課;學生上課是義務,學校授課是責任。所以,皈依的儀式非常重要;又像夫婦結婚,官員就職,黨員入黨,都要經過宣誓和監誓等的行為,這表示慎重和肯定。

 

如果不經過皈依三寶的儀式,當然也可以學佛,佛教不會把未皈依三寶的人指為魔鬼;但是未經皈依三寶儀式的人,在心理上,必定有所推託、躊躇、遲疑,遇到緊要關頭,他們會說:「我還不是佛教徒,我還不需要遵照佛教的戒律來做。」比如:懈怠、放逸、邪淫、妄語、順手牽羊等的惡業和惡習,他們會原諒自己,更不會防範於未然。如果皈依三寶後,自己會做自我的約束、警惕和警策,也會受到同修及師僧等善知識的鼓勵、督促、規勸,所以,在人格的昇華,道心的增長,修持的努力等各方面都會進入正軌和常軌。

 

請讀者不要以為皈依不重要,或者誤會尚未懂得佛法和修持,就不夠資格皈依三寶。其實正因為你尚未修行,不會修行,不懂佛法,而已經知道佛法可信、可學,那就應該趕快先來皈依三寶。認為自己尚不足以做一個佛教徒的人,更需要現在皈依;皈依之後,不論在心態、生活、習慣等方面,都有善友、諸佛菩薩、護法龍天來協助你、加持你,所以意志力薄弱,信心不足的人皈依三寶,就會增強你的意志,增加你的信心。

 

□一定要看破紅塵之後才能學佛嗎?

 

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問題。「紅塵」二字並不是佛學的名詞,實出於中國文學的辭彙。它的意思是形容飛揚的塵埃,或是繁華的生活景象。

 

西漢班固的〈西度賦〉,有「闐城溢郭,旁流百塵,紅塵四合,煙雲相連。」這是形容西度長安,人多、事多、錢多,豪華熱鬧。在盧照鄰的詩《長安古意》中,有「弱柳青槐拂地垂,佳期紅塵暗天起。」宋朝程顥的〈秋月〉詩中有「隔斷紅塵三十里,白雲紅葉兩悠悠。」在曹雪芹的《紅樓夢》第一回中也說「有城回閶門,最是紅塵中,一二等富貴風流之地。」可見紅塵二字都是指世俗的、官場的、富貴人間的繁華景象。

 

「看破紅塵」這句話亦非佛家所用,而是中國古來的文學家,受到道家自然無為的影響,以及後來隱遁之士厭倦官場虛幻的富貴生涯,向往山林的田園生活,而經常使用的辭彙。所以,看破紅塵就是從煙雲似地繁華生活隱退到自由、簡樸、自然的林野或山野生活環境中。

 

佛教在中國常常受到誤會,一般人常把逃避現實,隱遁於山林的風氣和現象,歸之於佛教的信仰以及學佛的結果。其實佛法中,不講紅塵,也沒有講看破紅塵,只有講到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相對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六塵是外境,六根是內境,必須加上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才能產生身心現象。心為外境所轉,也就是被六塵所動,就會以六根造作善惡、好壞等的行為,佛法稱此為造業。其可以造惡業,也可以造善業:造惡業下墮地獄、餓鬼、畜牲的三惡道;造善業則還生為人,或生天界,享受人天的福報。但是不論下墮或上升,都是在世間的輪迴生死苦海之中。欲解脫,則必須認識六塵是虛幻的、不實的、多變的。《金剛經》把它形容為如夢、如幻、如泡、如影。能夠徹悟六塵世界的虛幻不實,當下就是解脫自在。若身心處於六塵世間,而不為六塵世間所困擾、誘惑,就不會起煩惱,稱為解脫之人。

 

可見,佛法所謂的六塵,是指身心所處的環境。繁華的富貴生涯,固然是屬於六塵,隱退的自然生涯,也沒有離開六塵,因此,禪宗有言「大隱隱於市廛,小隱隱於山林」。這也就是說,心有所執,身有所繫,不管生活在什麼環境,都不自在。山野的狂風、暴雨、惡獸、猛禽、毒蟲,或所謂窮山、惡水、潑婦、刁民,都會引起你的煩惱;如果心無罣礙,處於皇宮、華廈和居於洞窟、茅舍是一樣的,何必要去分別。

 

通常都說看破紅塵就是落發為僧,那可能是指仕途失意、事業失敗、婚姻離散、家庭破碎,已經沒有東山再起的信心和勇氣,在窮途末路,心灰意冷之餘,就到佛門中找一條苟安偷生之路,所謂:伴著青磬紅,了此殘生。這景象是非常消極、悲觀,甚至悲慘的!佛門中的確有這種人,但這絕對不是進入佛門學佛者的通途和正途。

 

進入佛門,成為佛教徒,也並不等於出家。佛教徒分為在家與出家兩大類,出家只是少數,在家才是佛教徒的多數。出家是全部生命的投入,所謂將此身心施予三寶和施予眾生:施予三寶是為求法;施予眾生是為度眾。施予三寶乃為弘揚佛法、續佛慧命;施予眾生則可攝化、救濟苦海的眾生。能夠難捨能捨,難忍能忍,才是出家的正確目的。從難捨能捨而言,是放下名利、物欲;就難忍能忍而言,是承擔如來的家業和眾生的苦難,故所謂看破紅塵實與出家的宗旨無關。

 

至於出家學佛,可以包括社會的一切階層,且絕不為逃避現實,乃在和睦人間、淨化人間,也就是佛化人間。如果學佛之後要離開人間,離群索居,那就違背了佛化人間的旨趣。在家學佛,在五戒、十善的生活原則下,對於家庭、社會、國家都應盡責盡分。所以學佛之後的在家人,他會更積極於人間的生活以及分內的責任。這也就是大乘佛教將菩薩的形象分為出家、在家兩類的原因;出家菩薩是無牽無掛的比丘相,在家菩薩是福德莊嚴的天人相。

 

如果以看破紅塵的本意而言,是屬於消極的,而學佛卻是積極的。我們可以把人間的生活形態和心態,分為三類:第一,絕對的多數是屬於戀世型的,對於任何事物都放不下,爭名奪利、飲食男女、醉生夢死,苦惱終生而不知生為何來,死向何去?活著的時候放不下,要死的時候捨不得,所以佛稱他們為可憐愍者。第二類人是厭世者,他們或是憤世嫉俗,或懷才不遇;或是消極、悲觀,對於生命抱著無可奈何的態度。因此,前者會變成玩世不恭,或退出人間社會的大舞臺,而過隱遁的生活;後者若不自殺而死,也會逃避現實,抑鬱以終。第三類,是屬於放得下、提得起的人。他們見到人間的疾苦,世事的危脆,以悲天憫人的懷抱,拯救世間眾生於水深火熱之中,即使跋山涉水,乃至於赴湯蹈火,亦在所不辭。這就是被後世

稱為賢者和聖人的型范。

 

以佛教的觀點看,第一類人是凡夫根性;第二類人,類似小乘根性;第三類人,類似大乘根性。不過,若以佛法化導,第一類人雖是凡夫,也能夠漸漸獲得智慧,洞察世間現象,為人們減少煩惱,為社會減少災難。第二類的小乘根性,則至少不會憤世嫉俗,或者尋短自殺,而會積極修行,早求出離生死苦海。進而也能為人間留下自我奮發,自我救濟的模範和典型。第三類大乘根性者,則能由於佛法的化導,而賦予無限的生命、無窮的悲願,生生世世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佛化人間,成就佛國淨土;不僅度人,也要度盡一切眾生。他們不會因阻撓而失望,也不會因便利而狂熱;時時努力於因緣的促成,默默地耕耘,成功不必在我,卻永遠精進不懈,像這樣的學佛態度,當然與看破紅塵的觀念了不相關。

□學佛也需要知識和學問嗎?

 

這問題相當含糊,易於混淆。

 

首先,我們肯定孔子所說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一般大眾,懂得越少,就越能專心一意地照著老師所教的簡單方法,一門深入,專精修行,並獲得益處。所以,知識程度低的人,甚至沒有讀過書的文盲,並非就不能得到佛法的大受用,例如:六祖惠能,傳說中他是沒有讀過書的砍柴人,最後卻成了中國禪宗史上的第六代祖師。

 

不過據《六祖壇經》的內容和學者們的考察看來,惠能大師雖不是一位學者,若說他目不識丁,則不可能;因此,在中國佛教史上,傳說中的文盲而能成為佛教祖師,並對佛教有廣大而深遠影響的人,尚無第二者。從印度佛教的釋迦世尊開始,傳承以至中國的歷代祖師,都是博通五明、內外學問的知識份子和大學問家。

 

上上等人,不須教育,不須文化,而是自然天成,一通百通;他們能夠掌握根本的理,以貫通全體的事,不是從瑣碎的萬事萬物各別認知中見其統一的理,正如《永嘉大師證道歌》所說:「摘葉尋枝我不能」及「入海算沙徒自困」,那是一了百了,不須瑣碎的意思。學法是明理而窮本,學佛是見性而成佛,當然不需知識和學問;可是見性和悟後,為了利益眾生的方便,必須通達經教,充實知識,做為利生的工具。

 

中上等人及中下等人,必須依據經教,參訪明師,才有修行的依準和學習的方向,否則,便會成為盲修瞎練。在未見明師之前,或者見到了明師之後,都需要經教的根據,才能夠抉擇明師之真假。如果順乎經教,深入法理,洞明法義,那是真的明師。如僅以自我的臆測和修持中的感應、經驗來自由地解釋經教而譭謗正統歷代諸大祖師及三寶的人,即為邪師而非明師。

 

所以,若有人還不知如何選擇明師的話,應先深入經教,確認佛法,再去訪求明師,做畫龍點睛式的幫助,假使千萬疑問能在一語之下徹底點破,那就是你的明師。如果一無所知,而去參訪明師,就你而言,他還是一位普通的凡人;若是已深通經教,縱然踏破鐵鞋,訪遍天下,未見明師,也不會誤入歧途;並且既已掌握方向,便只是需要層層剝落心中的塊壘,雖無法一時將無明的黑漆桶頓時兜底打通,比較起來,還是安全的。

 

修念佛法門的人,如果沒有時間或環境不許可,當然,只要抱定一句「南無阿彌陀佛」的六字洪名就夠了。但是歷代弘揚淨土的祖師,像盧山的慧遠,以及唐代的道綽、曇鸞、善導、迦才,到明末的蓮池、蕅益,以及民初的印光等諸大師,都是通達儒、釋、道三教的飽學之士,也都是佛教史上的大思想家,怎麼能說念佛不需要經教呢?不通法義而僅念佛,怎麼知道念佛可以往生淨土?所謂淨土又有幾種呢?雖然下下等人,不知發問,只知照著去做;但是能夠發問,而且經常需要幫助人家學佛、信佛、念佛的人,如果也是對於經教法義一無所知,怎麼能夠產生勸化的力量?否則,就是以盲引盲,盲修瞎練,邪正不分,心態不明,目的不純,怎麼能夠自利利他,達到往生淨土的目的呢?

 

不錯,人在正當用功之時,不論參禪、念佛、修顯、修密,都要求心無二用,不得一邊修行,一邊思考經教,或以經教的內容、法義來時時對照自己修行的情況,那是種擾亂,是修行的大障。但在修行之前的認清指標及修行以後的印證情況和指導後學,經教的研讀卻是不可或缺的。

 

□學佛是否必須放棄現有生活的享受?

 

不一定,要看情形,無目的的享受,應該收棄;有理由的享受,必須維持。

 

佛要金裝,是裝給眾生看的;人要衣裝,是裝給一定的社會層次的人看的。享受的本身是代表人的身分、地位和立場。在需要威儀、禮節的場合和環境,如物質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享受是一種禮貌、隆重的表示。可是在物質條件貧乏、自己經濟能力薄弱、社會環境惡劣的情況下,縱然自己有此能力和物力,也當捨去所有的享受和大眾共度難關,例如近代的印度甘地就是如此。

 

今日的社會,為了禮貌或安全的理由,在某些場合、某些環境或者會見某一些人,必須衣冠整齊,必須乘用私家汽車;日間有日間的禮服,晚間有晚間的禮服,在日本及歐美地區,參加喪禮有一定形式和顏色的禮服,參加婚禮以及各種正式的集會,也不得穿著工作服、睡服和居家的便服,這些都不該算是享受。

 

佛法重視因果,今生的福報是由於過去世的布施而來。享受福報,猶如向銀行提用存款,提用愈多,存款愈少,終有提空之時;今生享受愈多,福報所剩愈少,終有用畢之日。應該一方面繼續修福,同時也要惜福,才能達到福德圓滿的程度;否則,縱然有福,也有所不足。

 

因此,從原始的佛教開始,就主張比丘要身無長物:一則是為戒貪,二則是為惜福,三則是為減少對身體的執著;出家眾固然如此,在家眾亦復如此。

 

出家沙彌就要遵守不著香花蔓、不香油塗身,不歌舞唱伎、不故往觀聽,不坐臥高廣大床,不帶手飾,不蓄銀錢、寶物等戒律。在家眾如果能夠做得到,除了銀錢必須使用之外,其他也應遵守;如果不能遵守,希望在一個月的六天之中,受持所謂六齋日,來比照出家的生活而行,目的就是在於惜福而放棄享受。此所謂享受的內容,應該包括吃的、用的、住的、坐的、睡的、身上帶的和各種娛樂設施。這便是節流更重於開源,布施是為福報開源,放棄享受是為福報節流。

 

可是,釋迦世尊的身相,就有卅二種大人相,是一種福德、莊嚴、智慧相。傳說釋迦世尊也接受金縷袈裟的布施供養,也受給孤獨長者以黃金鋪地,買下了只園精舍而供養佛陀。當時的福德長者們供佛齋僧時,都用上好美味的飲食,並且莊嚴、修飾精舍和供佛齋僧的場所;許多有名的說法之處,後來都成為佛教史上著名的庭園和花園。

 

從佛經裏面所見到的佛國淨土,例如:西方的彌陀淨土以及《華嚴經》的彌勒樓閣和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所見的諸大菩薩的宮殿,都是金碧輝煌,極莊嚴之能事,那也就是大福德者,福德與他們的生活同在,而以他們財富表現出來;好像貧賤的人身相醜陋、皮膚粗糙,富貴的人身相莊嚴、皮膚潤滑,這是他們與生俱來的福報,與放棄享受或貪圖享受無關。

 

我們所說的享受,應該是指貪圖個人的口腹之欲,飲食山珍海味等稀有食品,不為請客,也不為禮節,只為了表現一己的富有;或為使得他人羡慕、注目而蓄意的打扮、化妝、穿著,以滿足自己的虛榮;或者為了官能的享受、刺激,而去歌榭、舞廳、妓院等聲色犬馬的所謂遊藝場所,縱情放逸、揮金如土,這些行為當然是學佛者應該放棄的。

□在家信佛有禁忌嗎?

 

民間通俗的信仰,有很多的禁忌,但那並不是正信的佛教,卻被誤認為是佛教的禁忌。如香爐裏面殘餘的香棒,不可以每天清理,結果弄成髒亂和容易引起燃燒的危險。其實,我們寺院每一尊佛前的每一個香爐,在每天的清晨都必須清理收拾,經常保持像第一次燒過香的香爐一樣清潔。

 

在家的女信徒,在生理期間,不敢進入寺院禮拜,甚至不敢到佛前上香、誦經、打坐、念佛,其實這是低級鬼神的禁忌。因為鬼神怕見血污,所以,容易見血發嗔。鬼神嗜血食,見血起貪,可是生理的經血,不是鮮血,因此而有被侮辱和作弄的反應;所以,生理期的女性,進入神鬼的宗祠、廟宇、殿堂,可能引起不良的後果。至於佛教的沙彌尼、比丘尼,以及近住優婆夷,都是生活於寺院,每天與經像、法物為伴的女性修行人,從未由於生理期間,發生所謂沖克的問題而帶來災難的。

 

在家供佛,設立佛壇,通常都先請人為佛菩薩聖像開光,同時要選擇日期,勘定方位,這也是屬於民間信仰或民間風俗的一種。以入鄉隨俗的觀點而言,這無可厚非;開光表示慎重,擇定日期和方位,表示祈求吉祥。但是從佛教的觀點而言,諸佛菩薩無處不在,無處不應,一切方位有十方諸佛、十方三寶、護法龍天,當然沒有民間信仰中所想像的那些問題,只要自己認為是最尊貴的位子,以最虔敬的心情和最適當的時間來為佛像安位就好。

 

有人認為某些經咒,在家人不可念,或者某一時辰不可以念某些經咒。其實,凡是經咒都要以恭敬心,於清淨處來持誦,最好先洗手、漱口,並在佛前焚香、禮拜;但沒有一定說在家人不可以念什麼經或持什麼咒,除了密宗的特定法門之外。

 

家裏有人信佛,但也有人信神,是否可將不同的神佛在同案供奉?這應該沒有問題,佛在中間,菩薩供在兩邊,諸神供於菩薩的外側,做為三寶的外護,也讓諸神親近三寶,修學佛法,種成佛因。如果取得家人的同意,在改信佛教之後,可對原有的神像焚香、供養、禱告,然後收藏起來,以免供的偶像太多,形成雜亂。

 

香灰及損壞的經像、法物,有許多人不知道如何處理,甚至於送到寺院。其實,只要選擇清淨的空地和焚化的容器,用火焚化之後,埋入地下即可。若是金屬制品,則收藏起來,過了若干時日,就可做為古董或破舊物處理。

 

佛前鮮花、水果、食物、茶水等供品,屬於消耗品,必須每日更換;如果尚是可用可食,應該移作他用,或是家人食用,不得拋棄;如果腐爛、敗壞,則做垃圾處理。至於供品的單數或雙數,沒有限制,以對稱的美觀而言是雙數,如限於物力、財力、位置及場地的關係,單數也沒什麼不可。至於品類,質料是以各人的財力可能負擔的範圍為原則,不敷衍也不鋪張。

 

在家修行的時間,以早上、晚上為宜,身心清淨輕鬆,才能專注、虔誠;如果由於工作性質的原因,當然也可以選定不同的時間。最好臥室不設佛像,床上不要打坐、拜佛、誦經;如果只有一間房子,最好平常將佛像用布遮蓋,禮拜之時,要把床鋪整理整齊、清潔,再揭開佛像;如果除了床鋪沒有任何位置,坐在床上,也可以做為修行場所。總之,是以恭敬、清淨心來做到肅穆、莊嚴的程度為原則。

 

皈依三寶之後,對於其他宗教,以及民間信仰的寺廟、道場,不得再受皈依,但仍予以尊敬;若進入教堂、寺廟、神壇,當以鞠躬合掌問訊為禮。不得作為信仰的物件,但還是可以作為友誼的聯繫;在對於佛法未有確實的認識之前,不可以閱讀外道的書刊,否則會造成方向的誤導。

□殺生的定義和範圍是什麼?

 

原則上說,不殺生戒的重心在不殺人,所以,殺人是重罪,殺其他動物是輕罪。眾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類能夠造惡業(或稱為黑業),而墮為鬼道或下地獄;也能修善業(或稱為白業),而升天堂、出三界乃至於成佛;其他眾生,除極少的特殊例子之外,既不知善,也不知惡為何事,只有隨業受報的自然行為,而沒有心意的造作在內。所以,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並能弘道,因此,戒殺是以不殺人為根本。

 

殺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知是人,二、預謀而有殺念,三、殺死;否則,叫做傷害或過失,不成殺人罪。至於人,是不論年齡、貴賤,不論成形或未成形,有知或無知,凡被肯定是人者,皆不可殺。所以,不得墮胎,也不得以安樂死的名目來處理自己求死或已無自覺意識的植物人;否則,就是殺人罪。此點請參考《正信的佛教》和《人生》第三十六期的社論。

 

迄目前為止,醫療界呼籲人體器官的捐贈和移贈,比如眼角膜、腎臟以及其他臟器的捐贈,是將沒有使用能力的人體,局部令其復活,這是值得鼓勵的事。如果在生前捐贈,當然已經獲得捐贈人的同意,縱然在死後移植,也必須預先取得死亡者生前的首肯,否則亡者對於遺體尚有一分貪戀和執著,便會引起他的嗔恨及怨怒,甚至影響他的轉生善道或往生淨土的去向。

 

自然死亡的人,通常於十二小時之內,神識未離,尚有部分知覺。從醫學上判斷已經死亡的人,從佛學的觀點看,未必就已真正死亡;但如果立下遺言,捐贈器官,為了挽救另一人或數人的生命,這是捨身救人的菩薩行,因此,若生前確立有遺願,移植人體器官當不成問題。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為了維持環境衛生的原因,必須處理蟑螂、蒼蠅、螞蟻、蚊子,乃至於老鼠等問題,這在佛世已有成例。當比丘們的浴室、浴池由於多日未用,滿生小蟲,負責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處理,佛說:「除盡污水,清潔浴室。」比丘說:「會傷蟲!」佛說:「不為傷蟲,是為清理浴室。」於是比丘釋然。這個例子是說為了維護人類生活環境的衛生,予以清理打掃,目的不為殺傷蟲類,因此,不算殺死。當然,不得用藥物噴射殺蟲,只能以打掃、清理、消毒的方式來防治或退治蟲蟻的進入和繁殖。如果環境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和消毒完善的狀態,縱然有蟲蟻,也不會太多。

 

如果在耕種時,難免會傷及蟲蟻,但為了我們自身的活命,不用說耕種,就是日常行走及其他勞務,也會無意殺死蟲蟻。所以,只有經常多念阿彌陀佛,願愚癡而無知的眾生,於死亡之後,轉生善道或超生淨土,不算犯殺生戒。當然,能夠小心防止,減少殺傷蟲蟻的機會,是慈悲的表現。如果明知殺生而心無悔意,便是沒有慈悲心。

 

至於毒蛇、猛獸,以及毒蟲之類,是他們過去世的業力使然,他們傷人,不出於預謀,雖有惡行,沒有惡心,所以,並不算造殺業,應受到人類的同情和保護。以今天人類的社會而言,不僅可以防治受其傷害,也可以劃出特定的空間範圍,令其生存,或做到限制他們的繁殖,不令其成為人類的災害。此所謂宜用防治法,不宜用殲滅法,不僅培養了人類的仁慈心,也對大自然的生態盡了維護的責任。

 

一般初學佛的人,對眾生的定義不明,而且現在更有人說,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感情,若說不殺生,應該既不殺動物,也不殺植物。其實生命有它的層次,植物是無情眾生,動物是有情眾生。所謂眾生,可分作三級,高級的為人類,具有三個條件:一、有活的細胞;二、有神經的反應;三、有思想及記憶。低級的為植物,只有活的細胞,沒有神經和記憶,雖有生死的反應,沒有苦樂的感覺,更沒有思想及記憶,所以叫做無情。中級的是動物,只有少數如狗、猴子、馬、象等高等動物有若干的記憶力,但沒有思想力。至於下等動物除了神經的本能反應,沒有記憶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經就有痛苦,就會怕死。所以蟲蟻都會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險,植物則不然。因此,殺生的界定,就是能夠知生怕死的動物而不及於植物。

 

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是因低級的鬼神,依草附木,以草木為庇護,為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壞其居處,並非為了草木不可殺的理由。

 

微生物如細菌,從生物學上看,它是介於植物與動物之間的生物,既沒有神經更沒有記憶和思想,不屬於有情眾生,可以說是活動的植物,所以,殺菌不是殺生。

 

關於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細菌之外,尚有比較高等的生物,他們雖也沒有神經,但已可以算在動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通過濾水囊的過濾,把比較大的微小眾生濾出,比較小的就不管了。這是基於慈悲的觀點,不忍目見生物而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見,或雖見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無情眾生,那就理會不到了。

 

佛教主張不殺生,主旨在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果報是有的,但也並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養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

學佛群疑(2)--聖嚴法師著

□什麼是佛教徒的飲食觀?

 

佛教出現於印度的時候,佛教徒並沒有特殊的飲食習慣和規定,因為印度是一個宗教信仰普遍的國家,凡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一定有大同小異的飲食觀念。所以,原始時代的佛教徒乃至出家的比丘、比丘尼,過的是沿門托缽,所謂「一缽千家飯」的飲食生活;他們不選擇托缽的物件,也沒有所謂潔淨或不潔淨,神聖或不神聖的飲食禁忌,為的是一律平等、廣結善緣。相沿迄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上座部的佛教區域,還保留著當時的古風,也就是供養者供養什麼就接受什麼,沒有選擇、挑剔的餘地,只要不是特為某一些托缽者而殺,縱然魚肉等食物,也不拒絕,這就是為什麼小乘佛教不規定必須素食的原因。

 

素食是佛教所強調和鼓勵的,如果能夠辦到的話,這是基於慈悲的立場,不是現代人為了健康和經濟的原因。事實上,肉食既傷慈悲,也的確有損健康,所以,大乘經典如《梵網經》、《楞嚴經》等都強調素食,嚴禁肉食。

 

至於葷腥,應有分別,所謂「葷菜」,是指具有惡臭味的蔬類,例如:大蒜、蔥、菲菜、小蒜等。《愣嚴經》說:葷菜生食生嗔,熟食助淫。在比丘戒律裏面則規定:吃了葷菜要單獨住,或者距離他人數步以外,並位於他人下風而坐,或者必須漱口至沒有惡臭為止。這主要是為了不擾亂大眾,所以,不得食葷。並且在誦經之前,為了不使聽經的鬼神發嗔和起貪,最好不吃葷菜。所謂「腥」就是指肉食。辣椒、胡椒、五香、八角、香椿、茴香、桂皮等都算是香料,不算葷菜,不在戒律所限。

 

至於不得飲酒,在印度乃是佛教徒的特色,其他宗教不僅不戒酒,甚至認為酒能通神。本來釀酒不須殺生,並且可以成為藥物之一種,不應列為宗教的禁忌;但因為佛教重視智慧,若多飲酒容易亂性,而飲酒之後還能夠自制而不致昏亂的人不多,所以,為了保持經常清醒,利於精進的修行,特別是為了達成修定的目的,必須戒酒。至於一般大眾,若據孔子所說的「飲不及亂」,無傷大雅。所以若受五戒而不能戒酒,也可以捨掉酒戒或不受此一酒戒,還不失為三寶弟子。

 

若將酒當做菜的佐料,如已沒有酒味,失去醉人的力量,應該不在酒戒之限。故在中國的新興宗教──所謂理教也戒酒;當在必須用酒的場合,以醋代理,例如以醋代替烹飪的佐料,因為此時的醋已無酒性。

 

如果進入葷菜館或居家時家人之中有人吃素,也有人吃葷,能夠使用葷素兩種不同炊具和食具,是最為理想。因為葷素的氣味不同,對於飲食者的感受也不一樣,為了習慣上的理由,保持清淨是必要的。可是禪宗的六祖惠能大師,在開悟傳法之後,隱於獵人隊伍之時,僅吃肉邊菜,而避菜邊肉。不吃肉是為了慈悲眾生,還吃菜是為必須生存,因此在生活條件不許可強求的條件下,用肉食的炊具來煮素食,那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對於菸、麻醉品的觀念,在佛制的戒律,可因病而由醫生處方使用;不僅是菸,乃至於酒,在不得不用的情況下,不算犯戒。當然,不能假藉治病而貪口腹之欲去吸飲菸酒和麻醉品。抽菸是為防止瘴氣,在瘴癘發生和彌漫的地區,出家人可以適量地吸菸;否則,為了威儀,應該戒除。若是為了刺激、嗜好、無聊等原因而抽菸,那就不為佛戒所許。在南方熱帶地區,嚼檳榔也是為了防止呼吸器官感染疾病;但是在不為治病的情況下,那就成了有失威儀和損傷形象的一種惡習。

 

菸、檳榔都非飲食中的必需品,對人體少用是為了治病,多用則有害無益。例如:酒精過量者中毒;菸的尼古丁則傷肺損氣並為致癌的原因;檳榔的液汁,有損牙齒的健康,令琺瑯質受到腐蝕,佛教徒能夠不用最好不用。

 

至於蛋類,應該是屬於腥類,因為它可以孵成為雛,而且它的味道,就是腥味,如果持素清淨的人,最好不吃。雖然現在養雞場所產的雞蛋,是無性的,在消費市場所買到的都是屬於無生命的;但它很顯然地並非植物,若從殺生的立場,吃無性卵,不算犯戒,也無損於慈悲,若以素食的習慣而言,便應當避免了。

 

最好,關於乳製品,不屬於肉食,也不屬於腥食,因為牛羊吃草及五穀,所產的乳汁也不含腥味。飲乳既未殺生,也不妨礙牛犢、羔羊的飼育,而且是由人來飼養、控制乳量的生產,不會影響雛兒的生長與發育,所以,在佛的時代,普遍飲用牛乳,而且將乳製品分為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級類,是日常的食品,也是必需的營養品,不在禁戒之列。

 

□為何放生?如何放生?

 

「放生」典出於大乘佛經,盛行於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於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迴生死的因果觀念。所謂「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

 

如一九七四年越南淪陷於共產政權之後,向外流亡的難民一波接著一波,其遭遇有幸與不幸。有的未及逃出越南境內,又被抓了回去;有的在海上漂流,葬身魚腹;有的雖然逃出越南,但無收容之所,甚至被遣送回去。不過,根據逃亡成功的難民所述的經驗,如果達不成逃出越南的目的,可以請國外親戚或難民自己買鳥或魚類放生,只要一次或兩次就會見效,順利成行。

 

在《雜寶藏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麼快速?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非常恐懼,答說什麼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最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一是《梵網菩薩戒經》,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故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

 

另一部《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道的一段記載:當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旱,而且有人為了捕魚,把上游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長者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游決堤引水,於是為了救活魚群,不得已向當時國王請求派二十隻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並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

 

《梵網戒經》是放生的理論依據,《金光明經》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其他大乘經如《六度集經》卷三,有贖虌的放生記載,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卷九,也講到雁塔的故事。如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淨肉;所謂三種淨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不疑為己殺的肉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該知道時間了。」雁群應聲自動墜地而死。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薩,何人敢吃?從今以後,應依大乘,不再食三種淨肉。」並且建塔營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而歷代政府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數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雨禳災,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慧集比丘,自燃兩臂遊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隨天臺智顗大師發起開築放生池,為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和《法華經》,又購買各類糧食飼予魚牻;陳宣帝時,□國子祭酒徐孝克撰寫〈天臺山修禪寺智顗禪師放生碑文〉,這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此後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時,刺史顏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銘並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

 

明末蓮池大師雲棲袾宏是歷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位。他在《竹窗隨筆》中有〈如來不救殺業〉、〈食肉〉、〈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筆》中,寫有〈衣帛食肉〉、〈戒殺延壽〉、〈放生池〉、〈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三筆》中,也有〈殺生人世大惡〉、〈殺生非人所為〉、〈人不宜食眾生肉〉等文,鼓勵戒殺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放生文〉,以備大眾於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準。在現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豐子愷畫的《護生畫集》計六冊;另有一位蔡念生運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殺放生,他編集了歷代有關動物也有靈性和感應的故事,成為一書,名為《物猶如是》。

 

不過,現代社會科技進步,人口密度膨脹,生活空間縮小,要想求得一個絕對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區域,是相當困難的。其難處除了漁、獵的網捕射殺與打撈之外,也有自然環境的限制。如今日的臺灣與美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區。此外,有人基於愛心或保護自然環境的立場,勸導社會大眾不要亂捕濫殺,以免破壞生物互相生克的自然協調,也是為了挽救稀珍動物瀕於滅種的危機,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雖相應但不相同。如果我們僅把要放生的生物無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觀動物保護區,到了飽和程度,也會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適量的捕殺等方式來調節其生活空間的。

 

因此,我們到那兒放生?如果是魚,有人用鉤釣、網撈;如果是鳥,有人用槍射、網捕。而且今日的魚市場和鳥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來自人工繁殖的魚池和鳥園。那些動些,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於殺生。放小的,被大的吃掉;放大的,就進入餐館的廚灶。而且,鳥類,尤其是魚類,都有它們生存的習性。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於一定的水質、水深和水流的環境中;買淡水魚放於大海,買海魚放於淡水,都是大問題。如果是鳥園繁殖的鳥類,它們不曾在自然界覓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為食物;如果放之於原野,不是饑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還需要放生?是否還應該放生?

 

這確實是非常不幸的事實,自然環境的限制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不過,放生的精義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至於能夠延長多久?我們必須盡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任。比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什麼鳥、在那兒放、什麼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放生魚?水族,也當首先研究觀察它們的生態、習性和來源,然後選擇最適當的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錯,即使今天去放生,明天它們又被抓,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們的目的是為啟發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至於被放的眾生,也有它們自己的禍福因果和因緣。若在放生時,沒有存心讓它們重遭羅網而受刀俎之苦,且開示被放的眾生,為其說三皈、講佛法;發願回向,它們也能從此脫離異類身,轉生為人,上升天界,往生淨土,發菩提心,廣度眾生,早成佛道。我們但求能盡心而為,盡力去做就好。

股票和房地產買賣,是現代世界各國政府所公認的投資生意。前者是股票公司運用民間遊資,透過股票市場成為企業投資的資本,是發展工商、促進社會經濟繁榮的金融事業,應屬正當的投資。但問題出在有些人掌握大量股票而製造股票行情,並操縱股票漲跌,這是不道德的。要操縱股票只有大資本家才能辦到,一般投資人只能看行情的起伏買進賣出,故其中不免有些冒險的成分。在金融穩定的社會,操縱股票是犯法的,大企業家雖然擁有大量的股資,也不致於操縱市場製造漲落,否則會自食惡果,得不償失。

 

至於房地產投資,也是正當正常的商業行為。一般人所詬病的,是指炒地皮,壟斷房地產,不論購進或拋出都操縱於股掌之上,這不是正常的現象,佛教徒應該避免。若以正當的價格做合理的買賣,也是一種商業服務,沒有什麼不可以。

 

另外,就放利息而言,將錢存入銀行或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也是一種投資方法。而以民間的小額存款互相周轉或者集中投資於某些大企業,也是自利利他、繁榮社會經濟的途徑,值得鼓勵。不過,若為貪取高利而放高利貸,等於火中取栗,危險性大,往往連母款也被倒掉。佛教徒不可因貪高利而放款,一則自己沒有保障,二則對人剝削太多,有傷慈悲,最好不做。

 

至於商業的種類,古時有謂三百六十行,在現代工商業社會,可能超過三千六百行。不過,身為佛教徒有個原則,即凡是殺業、淫業、盜業、賭博和妄語,乃至於酒類等的買賣,都應避免;但是不能斬釘截鐵說某種生意不能做。比如開電影院,專門放映誨淫誨盜的影片,當然不可;若是放映藝術性、教育性和娛樂性的影片,則屬於正業。至於販賣糧食,只需以所賣的終究是供人食用,或是加工後用於工業的動機即可;即使別人買去喂畜牲,也是為了供給眾生吃的,我們本身並未從事殺業。當然,自己如果明知飼料是供養豬場養雞場之用,可以考慮改行或改變銷售的物品。總之,佛教不鼓勵殺業也不從事殺業,凡與殺業有關的,應該避免。

□佛教徒應以怎樣的態度來賺錢?

 

有人問起,做生意不能說實話,所謂老王賣瓜,自吹自誇,如果賣瓜的不說瓜甜,那就無人問津了。既然如此,佛教徒能不能做生意?做生意是否犯了妄語說謊的戒?

 

再有人問,學佛的人不應貪心,相反的應該布施。可是做生意賺錢是為了得到更多的利潤,這豈不是跟佛理相違?

 

又有人問,佛教徒不可害人,如果做生意賺到錢而使他人虧本,又該如何?

 

也有人問,佛教徒可以從事股票投資、放利息、房地產買賣等活動嗎?因為這些事都有投機性質。

 

更有人問,佛教徒可以做糧食飼料等的買賣嗎?如果糧食飼料是被買去喂畜牲,是否間接助長了他人的殺業?

 

是的,以上這些問題都是我們應該面對而加以檢討的。首先必須瞭解,在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人民分為四大階級,亦即1、宗教師的婆羅門,2、從事軍政的剎帝利,3、從事工商的吠舍,4、從事殺生等賤業的首陀羅。佛陀釋迦世尊除了不鼓勵從事首陀羅的職業之外,其他都在容許的範圍之內,而且加以讚歎,可見佛教徒從事工商業是正當的。

 

至於說,做生意是說謊而騙人上當的行為,是有待商榷的,因為這並不是必須的手段,而是一般人的習慣和心理所造成的。貨真價實、信用可靠,是工商界應有的職業道德。也唯有信用可靠,才能夠可大可久,否則為何許多商號都要以幾十年以至上百年的「老店」招牌做號召?我曾經說過:「如果跟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做生意,不必擔心他欺騙你。」相對地,身為佛教徒如果還會讓人擔心我們用欺騙手段以招徠顧客,這不僅不是佛教徒的正確態度,甚至連一個小商人的基本觀念都尚未建立。

 

當然,我們知道,有些行業往往漫天要價,目的是等著顧客就地還錢;但也有類似的行業卻以老少無欺、不二價為號召的。我們做為佛教徒,應該帶動風氣,誠實無欺。也許剛開始時,生意差一些,利潤少一些,日久之後,你的信譽就能為你賺錢。

 

一般中國人都有養兒防老、積穀防饑的心態;做生意一本萬利,想當然是為了使個人生活有保障,乃至為子孫萬代留下吃喝不完的餘蔭。但是,時代已經改變,觀念已經不同。現代的大企業家,不應著眼於自利,而是貢獻自己的智慧才能為社會人類謀福利,即所謂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以完成事業為目的,造福人群為理想,就沒有貪心的成分在其中。至於普通人的智慧體能,雖然不足以為社會大眾提出多少貢獻,但至少也該負擔起個人的生活開銷,進一步維持家庭的成員和公司的員工,這是互助,也是為了各取所需。

 

因此,人人必須提供自己的所能,不論是資金的、智慧的或勞力的。身為佛教徒,更不應有做生意是只求自利而置他人利益於腦後的想法。因為社會是群體的因緣所成,我們參與社會做任何事,就跟其他人發生關係,產生互動互惠的作用。

 

我們應該以自利利人的存心來賺取應賺的利潤,並且把賺來的錢做合理的支配,而不僅是為個人的物質享受和滿足虛榮而花錢,若能如此,就不算是因貪心而賺錢了。《善生經》中說,居士的收入最好分做四分來處理:1、家計的生活,2、營業的資本,3、儲存在家以防意外,4、放款生息。在兩千五百年前的印度,這是非常安全而合理的分配,到今天,儲存在家和存入銀行生息應該合而為一。此外,也應在這四份之中,酌量取出一部分做為三種用途:1、供養父母,2、周濟親友和部屬僕從,3、供養三寶,作為宗教的奉獻。前面的四分法,是保障自己的生活安定;後面的三種用途,則是為了孝養父母、社會福利及宗教事業。

 

佛法說應該從事正當職業,所謂正當職業,就是指於人於己都有利而無害的行業。既然如此,怎會自己賺錢而使他人虧本?當然,當你開的店經營不善或公司虧損累累時,不免會想脫手轉讓。由於各人的經營觀念和方式有別,社會關係也不同,知識能力也相異,因而同樣的行業和生意,在不同的經營者手中就有不同的結果,如某甲會蝕本,某乙可能賺錢。

 

基本上,不要存著把燙手山芋丟給人的心態去害人,而要希望他人因為承購你的原有產業而大發利市。同時,不要以為自己做不好的,別人也做不好;或者自己認為不好的,別人也認為不好。只要你對自己賣出的東西不做虛偽宣傳,那麼,一旦有人願意承購,他一定會因此而得到利益。如果對方蝕本,這也不是你的存心,與你無關。總之,佛教徒做任何事業,都須以真心誠心待人,至於結果如何,不是你的責任,不必耿耿於懷。

 

□佛教徒應該如何舉行喪葬儀式?

 

葬儀的進行,應該有誦經、念佛等佛事。但在中國現行的佛教葬儀中,出家人只管誦經,卻不是葬儀的主體;因為葬儀中的家祭、公祭等儀式,均委由葬儀社派人司禮,佛事反倒成為一種點綴。

 

正確的佛教葬儀,除了司禮者之外,主體應該是出家的法師為亡者誦經。參與的大眾,均應人手一冊佛經跟著持誦。持誦的內容,最好是簡短的經文及偈頌,例如「心經」、「往生咒」、「讚佛偈」、佛號、「回向偈」等,不用喝,只用誦;否則,大眾無法隨唱而無參與感。然後由法師簡單地介紹亡者的生平及其為善、利人、學佛等的功德,並做簡短的開示──一則度化亡者超生淨土佛國;同時安慰、啟發亡者的家屬、親友。

 

至於家祭和公祭,最好同日舉行,因為既然已經全體參與葬禮了,就沒有必要另外舉行;否則,除了拉長葬儀的時間外,只是顯示個人和團體的突出感而已。如果要同日舉行家祭或親友、團體的公祭,則應該在正式的葬儀之前舉行。佛化的葬儀應該簡單、隆重,前後的時間不須超過一小時,最多一個半小時。至於用中西樂隊或儀仗等場面,都是虛榮的鋪張,此舉對於非佛教徒而言,也許有其慰靈的作用;對佛教徒來說,則反而會擾亂亡者一心求生佛國淨土。

 

自古以來,佛教的喪葬並沒有一定的制度。但在中國,有關死者未亡之前的彌留,及命終後的沐浴、更衣、設靈位、伴靈、納棺、出葬、埋葬、做七,乃至百日等,大致都有它固定的儀式。

 

依據「淨土法門」,在彌留時宜有善知識──不論是在家或出家的修行者──為亡者說法、誦經、念佛,稱為助念,一直到命終十二小時之後,移動遺體,為之沐浴、更衣,並繼續以助念代替伴靈。而且,每舉行一項儀式,都用佛法開示亡者,令其一心皈命佛國淨土。當然,最好能有出家僧眾說法開示,否則亦應以同道、同修中的長輩乃至資深的平輩為之。

 

對於佛教徒,遺體的處理,只有坐龕、坐缸和火葬、土葬的不同。如果遺體坐龕,則採坐龕火化,只有封龕及舉火的儀式;如果遺體坐缸,則有封缸土葬的儀式;如果遺體臥棺,則有封棺的儀式,封棺以後,有土葬及火葬兩種,若是火葬,則將骨灰壇置於寺院或墓場的塔中,也有將骨灰壇埋於地下墓中的。

 

不論是火葬或土葬,凡有儀式,均以念佛、誦經、回向代替由家屬輪番舉哀及哭泣、音樂等的鋪張。在過去的農村社會,如果家有老人,往往會預備棺木,稱為壽材;預備葬服,稱為壽衣,以求福壽綿長,大吉大利。在今天工商業的社會以及都市的環境,已經不許可有這樣的風俗,而事實上也沒有這樣做的必要。

 

上面已經說過,佛教的葬儀宜力求簡單、隆重。且特別不允許在喪葬期間,以殺生的葷腥招待親友,更不可以酒肉葷腥來祭祀亡者。故在吾鄉江蘇參加喪禮的用餐稱為吃豆腐,那是由於純以素食招待前來吊祭的親友,以豆腐類的食物為主之故。靈前則以香花、蔬果、素食供養。花籃、花園、挽幛,亦當適可而止;最好除了喪家和代表性的親友致送數對花籃以及數幅挽聯、挽額以表示悼念之外,不需要大事鋪張。如果親友致送奠儀,除了由於家屬貧苦而留著喪葬費用及生活所需外,最好悉數移做供奉三寶、弘法利生及公益慈善等的用途,將此功德回向亡者,超生離苦,蓮品高升。

 

至於父母親過世,飲泣哀傷乃人之常情。世尊涅槃之時,除了已得解脫的大阿羅漢,弟子們無不涕泣。唯世習以哭泣表示亡者的哀榮,則屬虛偽。佛教徒當以佛事代替哭泣。

 

那麼什麼時候為亡者做佛事?如何做佛事?請看下一節。

 

學佛群疑(3)--聖嚴法師著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

 

所謂感情,是指男女之間、親子之間和朋友之間的關係,亦即愛情、親情和友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沒有父母,也不可能沒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應有個人的配偶。佛把眾生稱為「有情」,也就是說脫離以上三種情,就不是眾生。而且,學佛是由眾生來學的,是由凡夫開始的,任何人之間的接觸交往,都必須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講離欲,則無法使一般人進入佛門;如果佛的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難教化眾生。

 

佛法所稱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人稱之為「愛」。愛除了分為有條件和無條件之外,也有「有我」和「無我」之別。佛菩薩的慈悲是無我的,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我的;親子之愛是無條件的,男女之愛和朋友之愛則可能是有條件,也可能是無條件的。佛法是要從基礎的愛來引導至無我的慈悲。

 

由於佛菩薩可以無我,眾生不可能無我,因此要教導眾生從有我的愛而漸漸進入無我的慈悲;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而加以淨化成無條件的愛。因此,佛教不能一開始就叫人離開感情生活。

 

至於佛教徒應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呢?家庭是感情關係的基礎。家庭的基礎從倫理上說是親子之情,它的構成始於男女的夫婦關係,繼而從家庭成員擴展到家庭以外的親戚朋友。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會的活動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國有句俗諺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說「夫唱婦隨,白首偕老」。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為基點。如果沒有情,就像機器沒有潤滑的油,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損傷。佛法目的不外為教化世間凡夫,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為和諧。因此,佛法有兩個不變的法門──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來指導慈悲、運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從混亂變為條理,從矛盾成為和諧。情感如果離開理性的智慧,就會泛濫成災,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經,叫《六方禮經》,其中提到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有一種宗教信仰,教人專門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羅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誠地禮拜六個方位,便問他拜的是什麼。那位青年說不出所以然,只回答這是父親的意思,父親在世時拜方位,他去世之後兒子也應照著拜。佛陀告訴他,佛教也拜六方,如其以孝順父母為東方,恭敬師長為南方,夫婦互相體諒為西方,愛護親友為北方,體恤僕從部屬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為上方;同時並說明了父母對兒女、師長對弟子、部屬傭人對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門對俗人,各別所應具有的態度和責任。像這些都屬於感情的範圍,是人間的倫理關係。能夠善於處理感情問題而過正當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開始。

 

《維摩詰所說經》的〈佛道品〉中,記載普現色身菩薩與維摩詰的一段問話。

 

菩薩問維摩詰說:「你有父母妻子,也有親戚等眷屬,還有部屬和朋友,這不是很累贅嗎?」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薩,卻又拖家帶眷,怎會自在呢?維摩詰答道:「我的母親是智慧,父親是度眾生的方法,妻子是從修行得到的法喜,女兒代表慈悲心,兒子代表善心和誠實;我有家,但它代表畢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切眾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種不同的修行法門,在我周圍獻藝的美女就是四種攝化眾生的方便。」

 

這一品涵蓋了在家人生活環境中的種種人事物,維摩詰不但不因有這些累贅而不自在,反以大智慧來運用大慈悲。他雖然過著與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有其解脫自在的內心世界。

 

可見,佛教徒並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來指導感性;以感性來融合理性。能夠以理性的智慧來指導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過得非常豐富、順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謂佛法的指導和智慧的原則,是教我們如何處理感情問題,而不是要我們放棄、排斥或厭惡感情。如果用情不當,會帶來困擾;用情沒有節制,也會造成災難。例如:父母對子女固然要愛護,但是溺愛,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間應該相愛,可是婚外情或婚前複雜的感情生活,不僅會惹來家變的麻煩,也會給社會製造糾紛。另外,對親戚朋友以及師生之間、主仆之間等等關係,也都要基於理性而付出感情,否則徒生困擾。佛法,並非反對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導我們如何過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

□如何做佛事?

 

所謂佛事是學佛之事,弘揚佛法之事,主要物件是人。課誦、聞法、講經、布施、持戒、修定、八正道和六波羅蜜,都是佛事。

 

但是在中國一般的民間生活中,並沒有做佛事的觀念。通常只是在親友或眷屬亡故之後,才想要為他們做一點補償、救濟性的佛事,稱為超度、薦亡,而且是邀請專業的僧侶、尼師來為亡者誦經、禮懺。

 

做佛事的時候,亡者的家屬大都是站在雇主的立場,並不直接參與,共同禮誦;甚至誦經禮懺的壇場在做佛事,他們通常也只在一旁交際應酬、談話,乃至打麻將,而把佛事當成表示哀榮的點綴。這種情況,既對佛法不敬,也對亡者無禮,只可說是一種習俗的活動,不能稱為佛事。

 

做佛事必須具備虔誠、恭敬、肅穆、莊嚴的條件,最好是亡者的家屬、親友親自持誦、禮拜佛經、懺儀、聖號。必要時,禮請僧眾做為導師,指導、帶領佛事;壇場則不可吵雜、零亂、喧嘩。

 

佛事不是儀式,不可把佛事做為葬儀的一個節目來看。家屬親友必須盡可能地全體參加,能夠跟隨持誦最好,否則亦當陪伴、聆聽、禮拜。依亡者親友的虔誠、恭敬,感應諸佛菩薩,以佛法的神力及佛法的道理,給予亡者救濟及開導。因為做佛事就是召請亡者臨壇聽法,化解煩惱的業力,而得超生離苦。如果親友、眷屬對於佛事漠不關心,既不參與,也不禮敬,對亡者的功用,縱然是有,也極其輕微。

 

為亡者做佛事,最好是在過世之後,七七四十九天之內。通常,人在死後,若有重大的惡業,直接下墮三塗;若有眾多的善業,便可立即生天;若修淨業,即可往生淨土。否則的話,就在四十九天之內,等待因緣成熟,隨緣、隨業轉生。

 

在未轉生之前,為他超度,便能轉惡業的力量為善業的基礎,心開意解、積習漸消,便可超生天界,乃至往生淨土。如果已墮三塗,依親友眷屬做佛事的功德力量,也能減少亡者的痛苦,改善三塗的環境。如果已生天界,也能增進亡者在天上所享的福樂。如果已生淨土,也能使他蓮品高升。即使是在四十九天之後,當然還是可以做佛事,同樣可使亡者得到超度與救濟的力量。所不同的是,如果死者已經轉生或下墮,就沒有辦法挽回他投生的類別。

 

根據《地藏經》的記載,若要超度先亡眷屬,應該恭敬、供養諸佛菩薩,讀誦、受持諸種佛經。如果依照《盂蘭盆經》的記載,應該布施、供養出家僧眾。綜合而言,以亡者親屬的立場,用亡者遺留的財物,盡力布施,供養三寶,救濟貧窮,利益社會,乃至等施一切眾生,使之離苦得樂,都是促成亡者超生離苦,往生佛國的助緣。

 

在七七之內,最好從過世的那一刻起,佛號不斷,是為助念。如果他在世時專修西方淨土的彌陀法門,當然為他專念阿彌陀佛,由數人或者一人一人地輪流助念。如果沒有任何法門是亡者的專修,當然也以阿彌陀佛聖號為其助念。假如生前已有專修的法門,例如常誦某一部經或常持某一尊佛菩薩的聖號,最好是以他所修的法門為其持誦回向。

 

以我們中國的習慣,能夠在四十九天每天做佛事,當然最好;否則死後的頭七天或三天,乃至僅僅一天,或者每逢七期的那一天做佛事,都是好的。這要看亡者家屬的人力和物力的條件,可有伸縮增減。萬一人力、物力均不許可禮請僧尼做佛事,就算只有家屬一人,也應該為其誦經;若不會誦經,至少也會為亡者念佛才對。至於焚燒竹紮紙糊的房屋、家具、交通工具等冥器,以及經咒、紙錢、銀箔,乃至生前的衣物,都是民間信仰的習俗,與佛法的佛事無關。唯其有慰靈、祭典的作用,也不能一概否定。

 

以佛法的觀點,厚葬是沒有必要的,鋪張的葬儀也是多餘。與其以亡者的財物及親人的力量,做虛有其表的所謂哀榮的排場,不如拿錢去供養三寶、弘揚佛法、布施貧窮、利益眾生、功德回向,更合乎佛法。喪葬宜力求莊嚴、肅穆、簡單、隆重;否則不是佛事,而是藉亡者的喪葬儀式來顯示喪家的虛榮而已。當然也不宜用貴重的衣物及珍寶陪葬,此對亡者沒有實際的利益,同時也浪費了有用的物資。

□居士可接受寺院的饋贈嗎?

 

依比丘戒及比丘尼戒而言,若以十方信施所供的常住物品,私自饋贈、取用,不論物件是誰、理由如何,均犯偷盜戒,而且是偷了十方僧物,至少也是現前僧物。所謂十方僧物,是屬於十方所有、一切僧眾所有的。所謂現前僧物,是屬於現在共住一寺的僧眾共同所有,比偷盜個人物品的罪過要大得多。所以出家人,不得私取公物自用,當然也不得私取公物施予居士。

 

出家人如果為了取得居士的歡心,希望得到居士更多的供養與護持,而以任何物品饋贈,不論是私有或常住公有,凡是饋贈予居士,都犯了「汙他家」罪。所謂汙他家,是以染汙心,饋贈物品給在家人。

 

至於居士在兩種情形下,可接受寺院的饋贈。第一、在貧病急難時,接受寺院的布施、救濟。救濟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物質和金錢的,一是精神和佛法的。既然可接受佛法的救濟,當然也可接受物質的救濟,在接受救濟而度過難關之後,再來供養三寶、救濟他人。此在中國佛教史上,也曾經盛行過這樣的慈濟組織。

 

第二、在為寺院工作並且又必須維持家庭的生活者,當以工計酬;若發心義務為寺院工作,又不便自帶食物或到寺院自炊,當然可由寺院供給膳宿。中國古大德還特別叮嚀:對於在寺院工作的人,要給予較好的飲食,甚至支付較多的工資。通常寺院的生活清苦,恐怕工人由於飲食不慣,而起嗔嫌。至於寺院有多餘的物品,既無特定的物件布施,也無法去換取金錢之時,在家居士也當以歡喜心來接受布施,以免造成物品的浪費和拋棄。

 

因為中國寺院和印度寺院的生活方式回異:印度寺院沒有廚房,不得自炊;中國寺院自古以來,都是儲糧自炊,特別是遇到法會時,信眾也在寺院中用餐。這種風俗固然與印度的佛教不合,但在大乘佛教的化區,不僅中國、韓國、日本也是如此。參與法會的在家信眾,於寺院中飲食,乃是普遍的現象。此乃有其實際上的必要,最初可能是由居士們自己在寺院中合辦飲食,後來就由寺院主辦,而其經費,依舊是來自在家的信眾。為了便利信眾起見,這也是佛教大眾化、普及化的形式之一;不過倘若寺院是僅僅供人吃飯,而無佛法可聞,也無佛事可做,變相成了大眾化的素食餐廳,那就本末倒置了。

 

□在家學佛如何課誦?

 

課誦的原則,以定時做定課為主。內容應該包括供養、禮拜、禪坐、持名、讀誦、發願、回向等。

 

所謂供養,是在佛前擺設香、花、燈、果、淨水和食物。如果條件許可,應當每日換新,保持鮮度;否則亦不當有腐爛、污染、凋謝等的現象發生,以維持佛前的整齊、清潔和莊嚴為原則。

 

所謂定時做定課,是指在每天的同樣時段,做同樣的功課。最好是選擇頭腦清楚、身心舒暢的時段做課誦。通常是以清晨起床,盥洗之後,早餐之前;或晚餐之後,休息一段時間,就寢之前,為最好的兩個時段。兩個時段加起來,每天至少需要一至兩小時;但也不需要超過四小時,否則課誦時間太多,會影響平常的家庭生活及工作。如果情況特殊,也可以選定上午或下午的任何一個時段,來做定時的課誦。

 

課誦叫做恒課,又叫日課,就是每天必須有的修持活動,不能間斷。它的作用相同於每晨起床後要漱口、洗臉、飲食、灑掃庭院、大小便利一樣,是保持身心平衡,也是修身養性、警策精進的生活方式。修行的目的不在於形式,形式卻能夠幫助我們達到身心安定、健康、幸福的目的。除了自我的修練和反省,也有諸佛菩薩和護法龍天的加被與護持。

 

課誦的專案可多可少,只要每天相同即可。內容可依時間的長短及個人的喜好而有所選擇;但是供水、獻香、禮拜則不能缺少。個人課誦,不一定要用榆磬等法器,亦不一定要會梵唄。若不致打擾他人,可用小榆。在獻供及頂禮三拜之後,早上誦「大悲咒」三遍至七遍,「心經」一遍,三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然後念阿彌陀佛或觀世音菩薩四十八或一百零八遍,再念普賢菩薩十大願或四弘誓願,最後是三皈依,唱回向偈:「願消三障諸煩惱,願得智慧真明瞭,普願災障悉消除,世世常行菩薩道。」然後頂禮三拜,課誦完畢。

 

晚課應該是在下午或是晚餐之後,同樣供養、禮拜,然後誦《阿彌陀經》或「懺悔文」一遍,也可以只誦「大悲咒」七遍,念「心經」一遍、「往生咒」三遍,念阿彌陀佛和觀世音菩薩聖號四十八或一百零八遍,接著四弘誓願,普賢警眾偈,三皈依,回向偈:「願以此功德,回向諸眾生,解脫三界苦,皆發菩提心。」頂禮三拜,晚課即結束。

 

因為課誦的人,進度有快有慢,有的會唱,有的不會唱,除非環境許可使用法器唱誦,否則不用法器,念誦即可。經咒的遍數也以快慢不等而酌量增減,以配合時間為宜。

 

如果時間允許,可酌量延長至四十五分鐘或一小時。在早課之前,晚課之後,亦可增加靜坐時間二十五到三十分鐘。最好能夠向正統的佛教靜坐老師學習安全的靜坐方法;否則也得把姿勢坐正,身心放鬆,默念佛菩薩聖號,一心專注,不急不緩。如果不習慣靜坐,也可採用禮拜的方式,以定時或定數禮拜佛菩薩。以無所求之心禮誦和靜坐,是最正確和安全的;否則容易引起幻象、幻景、幻覺,而引發身心的障礙。真正的修行是沒有條件的,當然,它是有目的的;而修行的本身就是目的。

 

如果僅願把課誦時間加長,而無意靜坐或增加禮拜的次數,則可以在早課的供養、禮拜之後,加誦「楞嚴咒」及十小咒;晚課的供養、禮拜之後,加誦《普門品》或者增加「大悲咒」的持誦遍數至二十一或四十八都可以。

 

如果居家無事,也可以在白天任何一個固定的時間,禮拜經典。拜經的方法,也是先做供養,然後一字一拜,每拜一字應念兩句拜經詞,例如:拜《法華經》時,每拜一拜,當念「南無妙法蓮華經,南無法華會上佛菩薩」。如拜《華嚴經》,則念「南無大方廣佛華嚴經,南無華嚴海會佛菩薩」。如拜《金剛經》,則念「南無般若波羅蜜多金剛經,南無般若波羅蜜多會上佛菩薩」。如拜《彌陀經》,則念「南無佛說阿彌陀經,南無蓮池海會佛菩薩」。如拜《普門品》,可有兩種念法:第一因為它是《法華經》的一品,因此比照拜《法華經》的念法;第二則念「南無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如拜《地藏經》及《藥師經》,即可以此類推。

 

拜的時候,通常是用黃紙條或檀香,用大字的經本,逐字逐字地移動,拜到一定的經文與段落,或者是用筆記下所拜完的經文,或者用紙條夾在那一段、那一個字之處,預備下一次繼續禮拜。但是每次拜完之後,經本必須蓋上,不得散置或敞開。拜完一部經,還可繼續拜同一部經,乃至發願拜上幾十部、幾百部、幾千部,或是終身禮拜同一部經,拜得越多越好。

 

課誦之前;或者是發願課誦、拜經之前,可以有目的而為,或是為了祈求現實或來世的利益,乃至為了成就什麼功德;做完課誦之後,也可以發願祈求你所希望達成的願望。但在課誦時,應當專心一意於課誦,不得有任何祈求的念頭。最好的態度是,但為眾生離苦得樂,不為自己有所祈求,那就是菩薩道的修行態度。其實不為己求而修行,才是最大的功德。

□在家居士如何設佛壇?

 

這是常常被人問起的問題。也就是說在家學佛需要設置佛堂嗎?如果需要,又應如何設置?

 

這要看各人的情況而定。如果住處很小,或者住於公家宿舍,與同事、同學等共住一室以及同住一棟房子,當然有所不便,那只有在定時課誦之際,暫以佛經代表佛像,置於相當的位置,不必設置香爐、燭臺,也不必供水、供花、燒香,僅於課誦前後,問訊、禮拜,以表示虔誠、恭敬即可。倘若同住的室友和舍友,大家都信佛,當然可以設置共同的佛壇或佛堂;如果僅是自己一人虔誠學佛,則不可由於表現特殊,強設佛壇,而招惹大眾的怨憤。

 

如果全家之中,僅自己一人學佛,也當比照住於公家宿舍的辦法,否則會引起家庭的口角。不要由於學佛,而使家人對佛教產生惡感、嗔嫌。如果全家信佛、學佛,或者你是家長,或夫婦共同學佛,而家中尚有裕餘的空間或裕餘的房間,最好能夠設置佛壇或佛堂。

 

如果設置佛壇,應該選擇客廳的正位,也就是主人所坐位置的方向,佛像背後不可臨窗,應當面對門窗,陽光充足,使人進門便可一目了然。佛壇是家庭的中心,要能產生安定力和安全感的作用。至於地理師所定的方位可以作為參考,但也不必拘泥、迷信。只要不把佛像面對廁所、爐灶或直接面對自己的臥床就好。在設立佛堂時,應選擇一間靜室,不是小孩、貓狗嬉戲出入之處;也不是會客、談笑、宴飲之處,而只是用於禮誦、禪修,不作其他用途。

 

如果家中原供有關公、媽祖、土地、祖先等神像、神主牌時,不可由於信佛、學佛而把他們立即廢除,應該逐步進行。先將佛菩薩聖像安於正位,其他神像祖牌置於兩旁,不必另設香案、燭臺。因為一切善神、祖先都會護持三寶且親近三寶,供設佛菩薩聖像之後,他們也能成為三寶弟子,得到佛法的利益。等到下次遷移佛壇和佛堂之時,便可把原先的神像視為古物而予以保藏。

 

至於祖牌可以移置於寺院的往生堂,家中並不需供奉。如果仍要供奉,則可置於佛像之下首或另移他處,改以較佛壇為小的祖壇,單獨供奉。例如寺院規模較大者,都會另設有往生堂,專供往生牌;寺院規模較小者,即以大殿佛壇的兩側供置長生牌和往生牌。如此,既能對祖先表示慎終追遠的孝思,也能顯出對佛菩薩的崇高信仰,而此崇高信仰有別於慎終追遠的孝思。

 

家庭供奉佛菩薩聖像,不需太多、太雜、太亂。可以一佛代表萬佛,以一菩薩代表一切佛菩薩。一般的家庭多半是供奉觀音菩薩、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藥師佛,任擇其一即可。如果已經有了佛與菩薩的聖像,則置佛像在正中或後上方,菩薩像在兩側或在前下方,務必要使佛突出,以顯其尊貴。聖像的大小尺寸,應該和佛壇、佛堂的空間位置比例相稱,不可太大或太小。如果聖像很小,且是以七寶所成,則可以雕刻多重的佛龕來襯托出佛像的偉大。

 

請購了佛菩薩的聖像之後,一般人大多崇尚舉行開光儀式。以佛教的觀點而言,開光儀式並不一定是必須之舉。因為佛菩薩像只是用來當作修行的工具,佛菩薩的感應遍在,而以聖像作為致敬的物件,若無聖像,便無可作為禮拜、供養和恭敬的物件。通過類此的修行後,便能得到修行的利益和佛菩薩的感應;但最重要的是在於信心、虔敬心、恭敬心的感發,不在於聖像本身。所以,聖像是否開光並不重要。

 

在釋迦世尊住世的時候,因為佛去忉利天為母說法三個月,人間的弟子們思念佛院,所以,為其塑了像來供養,其中也沒有見到有關開光的記載。至後世,乃以經、像、法物、塔、寺等,代表著佛的住世、化世。不過隆重的儀式能使更多人起敬生信,所以後來漸漸地有了各種各樣的供養儀式,而開光就是其中的儀式之一。因此,迄今,各寺院若新塑佛像,也都集合信眾舉行開光儀式。這猶如學校開學、公司行號開幕、建築物落成時所舉行的開幕剪綵等儀式一般,是為了慎重地向大眾宣告,所以舉行儀式。

 

至於個人在家庭供養佛菩薩的聖像時,並不需要昭告社會大眾,所以也不一定需要舉行開光儀式,只要以虔誠心、恭敬心將聖像安置供奉,然後以香、花、水果等供品供養,日日不輟,使其保持新鮮、整齊、清潔,就能顯出聖像所在的神聖氣氛,藉此以引發修行者的道心。

 

為了保持室內空氣新鮮,所燃的香,以精細、清香為原則,家庭佛堂一次以一炷香為宜,不要大把地燃燒香燭,以免造成室內空氣的混濁。香類以自然的檀香、沈香為佳品,不宜用化學香料或動物香料調製的線香、棒香。現代家庭的佛堂,可以電燈代替蠟燭,且應常常清理供桌、香爐、燭臺,換新供品,至少該保持沒有灰塵或枯萎腐爛的花果食物。每天最好應該有定時的早晚課誦,至少早晚也須燒香、供水。外出之前,到家之時,也當先在佛前禮拜,以表示感謝、恭敬、繫念之心。

學佛群疑(4)--聖嚴法師著

□加持的功用是真的嗎?

 

佛教的教法可以涵蓋許多不同內容的層次,從民間信仰的層次、高級宗教的層次、哲學的層次以及到達實相無相的層次。

 

若從實相無相的層次而言,這是佛教的根本,也是佛教的基礎,因為佛法主張離欲、無所求、無所依、無所執著才是解脫;不執著有無、善惡、嗔愛、得失等任何一邊,故稱為佛法無邊,稱為究竟自在;所以,也就無須求取加持或給予加持。

 

但是人間屬於凡夫的世界,雖然以知識能夠理解無求、無欲的解脫境界才是究竟自在;然一旦遇到身心的病障、家人的災難、事業的不順,就會自然而然期待外力的支援、神力的加持、佛菩薩的救濟。因此,加持雖非佛法的究竟,佛教為了接引方便,和適應大眾的需要,並不否定和反對加持的信仰和作用。

 

加持的功能,來自咒力、願力和心力。持咒功力深厚的人,咒的本身產生了感應力,能夠感通鬼神,協助並加持人;願力強的人能夠以發願心感通諸佛菩薩以及護法龍天的護持和救濟;心力強的人可以直接影響被加持者的心向,加強他們的意志,轉變他們的觀念,所謂逢凶化吉、消災、治病,都是以精神的心力為主宰。

 

加持的力量,即是轉變被加持者的心,也就轉變了他們的力量。所謂神力的加持,主要在於幫助被加持者安心、安身而度過難關,加強他們的勇氣和毅力面對現

實,不是叫他躲債、逃債、逃避現實。當然,可由加持力來緩和、緩衝當面的壓力和衝擊,然後借力化力,以化解衝擊和壓力於無形。

 

從民間信仰的層次而言,加持力屬於他力而非自力,那就是以加持者的心力、願力及咒力直接來解除被加持者的問題,這是一般人所共同企求和信仰的。因為不須自己的修持,不須付出相對的代價,就能解決重大的危機,這也是民間的鬼神信仰普遍的原因。可是,累次的加持,只能阻擋禍患於一時,不能解決問題於永久;好像托庇於權威人士的勢力,而逃避黑社會或債主的追索,當庇佑的勢力消失或失勢之時,災難會再度降臨,再且變本加厲。

 

佛法則不然,如為冤孽、宿債所困擾、障礙,則以加持者的慈悲力和修持力來感化、疏導那些冤家、債主的仇恨、執著、報復之心,使之脫離委屈而轉生善道,被加持者也就因此而得到消災免難、吉祥如意的效果。不過事後,必須歸依三寶、修持佛法、造福眾生;否則會再造惡業,重受苦果。

 

有人持大悲咒於水中,有人以咒願力或祝福加予念珠、法物乃至於普通的物品上,而使之成為有治病、避邪、安宅、降福等的靈物。這是由於咒願力以及加持者的修持力、福德力、心力,而使被加持的物品產生力量。但是依加持者的功力深淺,使得被加持物的時效有長有短,屬於感應的範圍,只要如法修持,就能做到,是純他力的。但如果被加持者自己不修行,就等於向銀行貸款,受過加持之後,雖有一段時間的幸運,過了不久,問題更多,債務更重。因此,加持只是一種方便,不是根本辦法。

 

□消災、延生是可能的嗎?

 

佛法所講的因果,就是指自然力的平衡。災難現象的發生或幸福的來臨,就是因果的酬償。善因的酬償是富貴壽考,惡業的酬償是災難病危。所以從佛法的觀點而言,消災、延生的最好辦法,是為善去惡。

 

消災、延生的原理,在於懺悔及發願。應該接受的果報,必須接受;但是在懺悔心生起之後,願心發起之時,未發生的果報也會跟著轉變。這好像犯罪的人,在受審之時,若承認犯行而有悔意,並和法官合作的話,法庭對他的判罪量刑會減輕。古有戴罪立功、將功贖罪,今有判緩刑而不收監執行,有不起訴處分,還有庭外和解等,都是雖有罪行的因,而能轉變了犯罪果報的例子。

 

祈求消災、延生的人,不會一邊祈求,一邊繼續造惡,這即是懺悔。而且以做佛事的誦經、拜懺、布施、供養來求消災、延生,便是對淪於鬼神道中的宿世冤家債主,用佛法開導,使之心開意解,脫離苦趣,不再索還舊債。再者,由於發願的力量,而將未發事件的因素改變。若繼續做惡,便和災難的原因相應,若棄惡向善,便消弭了災難的因素而遠離災難了。

 

所以,發願、學佛、修善,能夠改變未來的命運。當然,其中有佛法不可思議的力量在;經中說,皈依三寶即有三十六位大善神來做護持,求願消災、延生的人,既皈敬三寶,當然也有善神護持。由於無始以來,善惡因果循環不已,而且複雜之至,恩恩怨怨,彼此交錯,誰先欠誰,一般眾生乃至於羅漢都難辨明;若以佛法的力量和護法善神的庇佑,應受的果報,也不一定非受不可。例如富貴者不會和貧賤之人計較小債而急求償還,當宿世的冤家,超生離苦之後,心頭的怨恨消除了,便不再以冤報冤了,這就是消災和延生的道理。

 

□持咒有用嗎?

 

咒的作用應該是被肯定的;它是用特定的音符和特定的語句所組成的符號,代表著特定神明或佛菩薩的尊稱和力量,從原始民族的宗教起即已發生。

 

咒語的出現,一般是透過所謂通靈者的媒介,由神靈所傳授,而為民間所採用,不論東西方,都有咒語的流傳、使用和信仰。在中國民間,符咒並用。符是用筆繪成的符號,也是代表特定神明的靈力,所以,遇到一些小不如意事,以現代人所稱的民俗治療法,也可以產生療效,由所謂民間信仰的符咒力達到驅邪、避凶、趨吉的目的。

 

在釋迦世尊時代,也有少數弟子採用類似的咒術,而為佛所不許。佛滅之後,佛教徒的分子漸漸複雜,有些本來就是外道的咒術師,皈依三寶而出家為比丘,故在《四分律》卷二十七、《十誦律》卷四十六等,有用咒治病的記載。然依根本佛法,應該是有病看醫生,有災難要懺悔、存善心、做善事,才是逢凶化吉、解冤釋結,消除業障最好的辦法,所以,原則上並不重視咒語的使用。(請參閱拙著《世界佛教通史》二一五及二一六頁)

 

可是,以同一種特定的語句反覆地持誦,便會產生咒的力量,其中固然有代表神明的靈力,重要的還是持誦者的心念集中之力。所以,持咒者持誦越久,效驗越強;如果能夠專心一致,反覆持誦同一咒文,也能達成統一身心,從有念而至無念的禪定效果。所以,後期的佛教,也不反對使用持咒的法門,並且由於梵文的咒有總持的意思,就是以一咒的咒法,統攝一切法,任何一咒語,只要修之如法,持之以恒,都有相當大的效驗。主要是因持咒兼帶持戒、修定,產生慈悲心和智慧力,必然能夠去執著而消業障,這樣也必定能感通諸佛菩薩的本誓願力。

 

因此,什麼叫咒王?以總持的意義說,任何一咒,持之得力,都是咒王;除了邪法、邪咒,用來損人利己,或者是報復、報仇、泄憤等以害人為目的的咒術之外,都可以持誦。

 

早期的中國佛教,也不重視持咒,如果持咒便被稱為雜修、雜行,故雖早在魏晉時代,就已譯出了「孔雀王經咒」;而「大悲咒」則在唐高宗時代就已翻譯成了中文,這都是密教最初傳入中國的事。但直到宋朝,才被天臺宗的四明知禮大師予以提倡而普及。「楞嚴咒」在晚唐時期,即已流傳於中國,卻到了宋以後,隨著《楞嚴經》的普遍受到重視,才被各寺院所持誦。到了明末之際,所編成的《禪門日誦》課本裏面,開始收有許多的咒語。

 

因此,在唐、宋時代傳到日本的佛教,並不流行咒語,除了密宗之外,也並不重視咒語,他們的淨土宗專門念佛,禪宗專門參禪,天臺宗專門修止觀,對我們近代的中國佛教,大家都兼修持咒法門的現象,日本佛教界會感到很奇怪。但是,在中國民間因持大悲咒而得感應的例子,相當顯著,所以,我們不可反對持咒法門。

 

現在佛教所用的咒語之中,多半是神天的名字,和代表神力的尊號,這是因為大乘思想,將一切善法的力量和產生功德的作用,都視為佛菩薩的權現和化現,所以將一切神王、鬼王視為佛菩薩的代表。既然是佛教所用的咒語,一定有佛菩薩的名號在內,也有皈敬三寶的語句在內,不過是用梵音的直譯,而不是用漢語的義譯。比如說:「南無佛陀、南無達磨、南無僧伽」,便是皈敬三寶的梵語,如果持誦「南無觀世音菩薩」,那就成了語意明瞭的咒語。

 

真正持咒的人也講咒音,最好是以梵語的原音發音,而且每一個音節在印度都有它一定的意義和作用,所以,今人有說「阿(ㄛ)彌陀」的ㄛ最好能發音為「阿(ㄚ)彌陀」不無理由。但是一切修持法門,以心為主,音聲是其次的,千百年來中國人念「阿(ㄛ)彌陀佛」,並沒有發生什麼不良的後果或作用,也沒有因此而打了折扣的記錄。大悲咒也是一樣,今天的西藏人、韓國人、日本人、越南人和漢人都持大悲咒,發音彼此各異,可是也能收有相同的效應。

 

所謂咒語的密付、密傳,是那些被西藏佛教列為高層次的密法,即瑜珈密及無上瑜伽密,有他們一定的儀軌和修法的程式,重於心理的引導,故需要師師相傳。普通運用的咒語則不需要。

 

今日的附佛法外道及自稱上師的神鬼教,都有密法密傳之說。在印度的各派外道中也有這種現象,比如現在流行的超覺靜坐,就有它的字訣密咒,臺灣的一貫道也有五字訣。對正常的社會而言,這種密法的流傳,是不健康的現象。

 

□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嗎?

 

是的,有人作如此說,大修行者能代替有緣的眾生受報。比如有人說,虛雲老和尚遭受雲門事件,拷問毒打,遍體鱗傷,幾乎致死,是代全大陸的中國人受難。又有說某某大喇嘛或轉世者因害某種痛苦的疾病死亡,是為了替代全人類消業。或者某某大修行者,以種種苦行,如冬天雪中臥,夏天烈日下坐;或用其他的人為方式,來折磨肉體,為了祈求某些人或人類大眾的平安、健康。其實這都是似是而非的見解,不是佛法的正見。

 

佛法所講的因果,是眾生共同的,各自造作不同的別業受別報,多人造作相同的共業受共報;造惡業受苦報,造善業受福報。例如眾人都吃飯眾人都能飽,眾人不吃飯眾人皆饑餓;一人吃飯不能使得眾人皆飽,一人不吃飯也與眾人的饑飽無關。所以說,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正如《地藏經》說:「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大修行者的修行力量,的確能夠影響其他的人:在某地有一大修行人,那地方的大眾都會受到益處;某時出了一大修行人,那一時代的人都會受到幫助,那是大修行者行持力的感應及其言行的感化,使得大眾趨善避惡,使得鬼神調柔護持;但這也是由於當時、當地眾生的福德所感,而有大修行者出現,不是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

 

如果大修行者也發生災難、惡疾,那有兩種可能:一是聖人示現凡夫相,視同凡夫,受災受難,是為了能接近凡夫大眾,感動凡夫眾生;二是因為大修行者本身的業報所感,最後身的佛及羅漢還要受報,何況是一般凡夫階段的大修行者。有的是因精進修行,使天魔恐懼,或往昔的冤家債主現生於神鬼道中者發愁,唯恐大修行人,出離生死之後,不再受其控制,無法索取所欠的債務,因此而有種種的大魔難、大疾病,紛紛降臨。也有由於大修行力,使得應墮地獄、畜牲、餓鬼的罪報,而以人間的災難、疾病來抵償,稱為重罪輕報。所以大修行者的災難、疾病都是好現象,不過不是為了代眾生消業障。

 

至於代受果報、代消業障的觀念,是沿襲神教的思想而來。比如,耶穌基督是代世人贖罪而死於十字架上;中國的民間信仰也相信菩薩能夠代眾生消業障,比如,相信藥師佛既號稱「消災延壽」,必能代眾生消業,或認為地藏菩薩入地獄度眾生,也就是為了代眾生消業;更有人為了父母及親人的消災、延壽,而有發願自己吃素、出家,或者減壽、借壽等的信仰,這些觀念和做法雖出自一片好心,但和根本佛法的因果律卻不相應。

 

我們只能以行善、持戒以及大修持的功德力量回向眾生,使眾生獲益;就像是用鏡子接受到陽光,折射至黑暗的所在,使得本是黑暗之處,也能得到光明一樣。可是如果是盲者,還是看不到光明的;能見到光明的,還是因為他有眼睛,那便是說本具善根的人,才能得到大修行者的幫忙。所以,佛教對於非理性的苦行以及借壽等的迷信行為,不予贊成。

 

有人認為修行人或者是通靈的靈媒,能夠為人消業、治病、趕鬼、驅魔,這在民間信仰的層次,的確受到肯定。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該受的果報,必須接受;民間信仰的宗教力量,雖也能夠有若干的功效,但是不能夠解決根本問題。

 

用咒術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可為他人的業障做一時的阻擋,但是如果阻擋太多,或勉強阻擋,施術者或修行者的本身就會受到反擊而致疾病,甚至死亡;那好像是用三合板去阻擋山洪爆發,必定也將被洪流沖走,這不是代眾生消業,那是他自己造業而受到果報。因他違背因果,雖存心做好事而使人家暫時不受報,事實上卻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決沒有造了惡業,而能不受惡報的道理;違背自然,即是違背因果。

 

不論以咒術的神王之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助人,必須基於相對的原則,那就是受助者的善根以及心向的轉變,加上修行者的咒力或心力才能產生正面的效果,那叫感應道交;這還是在合理的原則下,所產生的效果,不是代為消業。

□如何使人相信三世因果?

 

通常認為若要瞭解三世因果,必須藉宿命通知道過去,用天眼通知道未來,才能親見三世因果。其實,這是似是而非的觀念。

 

所謂三世,是指時間上的過去、現在、未來,可長可短、可近可遠,長的以無量數的阿僧只劫計算──過去阿僧只劫、現在阿僧只劫、未來阿僧只劫;比如說:眾生發心成佛,要經過三大阿僧只劫。其次以大劫計算,例如說:過去劫、現在劫、未來劫;再次,以生命的生死計算,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最少以秒乃至於比瞬間還要短的剎那計算,前剎那、現剎那、未來剎那。一切眾生,如果不出生死,就在無窮的三世之中,無盡的時間裏邊,一直循環延續下去。如果僅僅把前生、現生、未來生看成三世因果,那是看得太狹隘了。

 

人既知有現生之中的三世因果,必能推想到有無盡的三世因果;不過問題在於今生的三世因果,是憑記憶力──所謂經驗而能相信、接受的,對於隔生或生前與死後的因果關係及事實,因為已出乎用腦細胞記憶的範圍,所以,難以接受和相信。因此要求訴於鬼神和神通的幫助,等到親見了過去和未來的生命現象,才能真正地篤信不疑。

 

神通和神鬼的力量是有的,但極其有限;縱然能夠使人知道過去世或未來世,也是極其短近的時間範圍,不可能使人知道無窮無盡的過去和未來。既然如此,那依舊不能使你相信最初是什麼?最後是什麼?是有?還是沒有?懷疑三世因果的問號依然存在。

 

佛法徹底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不是用神通和神鬼的力量來告訴你過去和未來,而是要你知道兩句話:「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現在的今生就是未來的過去;現在的未來,就是未來的現在;現在的過去,就是過去的現在。因此,只要你清楚地瞭解、掌握現在這一刻,那就已經包括了三世因果的現象。否則追求、追問、探知過去和未來,除了增加現在的困擾和浪費現在的時間之外,別無益處,既對於現在無補,對未來也無益。

 

現在有好運,一定在過去曾有好的業因,現在有惡運,一定是由於過去所造成的惡業;未來的好運,一定是從過去的善業加上現在的努力,未來的惡運,一定是過去的惡業加上現在的懈怠和造惡。命運掌握在自己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但基於個人現在的善惡與勤惰,惡運可以改變,好運也會消失。

 

有些人因為不能見到過去和未來,所以不能相信過去和未來的存在。其實,如果沒有見到的就不能相信或不能接受的話,那即使在現生之中,也有許多不能相信和不能接受的事了。例如:民族的歷史、宗族的族譜、家族的家譜,所記載先民和祖先的事跡,有誰親眼見到的?曾經見過曾祖父或高曾祖父的人,就很少了,但總不能因此否定祖先的存在吧?所以,肉體生命的遺傳,是來自列祖、列宗,亦能傳之於子孫萬代,這就是肉體的三世因果。

 

而今生之前,必然有無始的源頭和未來的去向,物質的肉體之外,必有靈魂、精神或佛教所說的神識的遷流。然而,以唯物論的立場,人死如燈滅,除物質外,沒有精神;這樣的論調對於人類而言,容易養成不須為自身行為負責任的態度,甚至演變成殘殺、鬥爭,為達個人或某個集團的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去犧牲他人的利寄託,並指出方向和努力的前程,相信有神識益,或犧牲其他集團以及其他族類的生命和財產。所以,為了對於個人的未來有所的三世因果,是最安全的。而全體人類若都能接受神識的三世因果,便可完成互敬、互助、互諒、彼此共存共榮,而不相互傷害的生存環境。否則的話,造如是因,必得如是果,善惡不分,利害互見,便會造成將來世界的動亂與不安。

 

□佛教相信在劫難逃、在數難逃之說嗎?

 

佛教不相信定命論,但是相信因果論。因果是可以改變的,過去已造的因加上現在的因,可以改變它的結果。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重業不可救。所謂定業,是造了極大的惡業,如五逆──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僧、出佛身血;又如譭謗三寶、殺人越貨、縱火決堤、強暴婦女等重大的犯罪行為,都是不可變轉的罪業。因為這些行為不僅造成他人生命的喪失,並長久影響社會的安定,所以必須受報。

 

古來已有「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的諺語。殺生太多,不免引起戰爭,而相互的殘殺與鬥爭,則會招致兵荒馬亂、十室九空、哀鴻遍野等劫難。

 

「劫」是時間或時限的意思。惡因若累積到某種程度,便會發生某種災難,有的是區域性的,有的則是全國性乃至世界性的,但看造業人數的多寡和所造之業的輕重而定。今生造業不一定今生受報;但在過去世中,於不同的地方,各人造了某類的惡業之因,就會在未來世中的某個時代的同一環境中,受到相同的惡報。

 

「數」不是佛學名詞。屈原於《楚辭》的〈卜居〉內有云:「數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此數是指占卜之術數;《書經》的〈大禹謨〉則云:「天之歷數在汝躬」,以及收錄於《文選》應璩所撰之〈與曹長思書〉一文內又云:「春生者繁榮,秋榮者零悴,自然之數,豈有恨哉!」這些都是講天理、命運或氣運之說。而將之與佛教的「劫」字配合,便產生「劫數」之說了。

 

佛教所講的「劫」,是梵語「劫波」(kalpa)的音譯,指非常長的時間過程,其有大、中、小劫。所謂小劫,若用比例來說,如果人類壽命最長可達八萬四千歲,最短僅得十歲,那麼,從八萬四千歲起每一百年減一歲,減到只剩十歲,再從十歲起,每一百年加一歲,加到八萬四千歲,如此一減一加的歷程,總稱為一小劫;二十個小劫為一中劫。眾生所居住的世間分為成、住、壞、空四個階段,每一階段是一個中劫;四個中劫成一循環,是為一大劫。

 

據佛經所說,只有「住」的階段有眾生活動,其他三個階段,眾生應是遷到他方世界去。而在還沒有遷出之前,遇到「壞」的階段開始時,會有大火、大水或大風等的災變發生,稱為「劫難」,能把物質世界以至禪定世界全部摧毀。尚未脫離這個世界的眾生,就是在劫難逃。劫難之後,如果業報未了,業識──生命的主體,即轉生他方世界繼續受報;如果業報已了,不待劫難到來便生佛國淨土,從此超出三界,永遠不再遭受劫難的摧迫,稱為「出離苦海」。當然,若不修行佛法,要想脫離這樣的劫難是不可能的。

 

民間傳說的在劫在數,雖和佛法相關,卻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知無法逃避而不知如何超脫。所以民間每經一段承平時代,便喪失憂患意識而形成歌舞升平、生活糜爛、道德墮落和思想腐敗等現象,某些預言就會因此傳出而呼告大眾:將有天災人禍、戰亂等發生,會有多少人死亡等等;甚至危言聳聽,說死裏逃生

的人少如漏網之魚。其中有些預言說這是無可挽回的事情,但也有若干預言呼籲社會大眾及時端正人心,勸惡向善,回頭是岸,以挽救劫難於臨頭。這些預言大致是出於民間信仰的有心之士,也有的是出於佛教徒的化世方便。

 

有些人士基於在劫在數的觀念,以為那些殺人魔王的出世似乎也有道理,即不是他們要殺人,而是被殺的人需要他們來處理,否則善惡因果報應之說就無法完成。這種說法必須糾正,如果說魔王是應眾生須受劫難而來,則好比是劊子手行刑殺人,是執法而非犯法造罪。其實,既被稱作魔王,就算是造罪而非「替天行道」的執法行為,唯有自然的災變及人力無從抗拒而遭的劫難,始為「天數」。所以,魔王殺人,惡業極重,也是要受惡報的。

 

如果是來自火、水、風等的天災殺人,則是自然的報應,其中沒有人格的魔力或出於某些惡人的意欲,乃是造業者直接受報。所以在佛經中只有說火、水、風等自然的劫難,沒有說由魔或魔的代理人來執行眾生的惡報。因為被魔王殺的人,雖然很可能是罪有應得,但也可能是出於魔王的一時憤怒,或出於惡人的偏激瘋狂,甚至會促成更多人假借替天行道的名義而塗炭生靈,這樣不僅不公正,也給宵小犯

罪做惡的口實,所以,佛教不贊成以魔王代替自然災害來殺戮眾生的說法。

 

眾生為了逃避劫數,必須修學佛法。修五戒十善能免除三塗之苦,即刀兵、水火和地獄諸苦;修禪定能暫時免除內心煩惱之苦;若能開悟而得智慧,即可出離三界的生死之苦。如果自己沒有信心修好五戒十善及禪定智慧,也該多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同樣可以出離生死的範圍。可惜眾生只畏苦果,而不知避惡因。其實,最好的辦法是即時去惡向善,廣種福田,修學佛法,發菩提心,求成佛道,如此即可免遭受未來的劫數之難。

 

學佛群疑(5)--聖嚴法師著

□帶業往生等於逃債嗎?

 

所謂帶業往生,是淨土行者的觀念,但在淨土經典裏面,不曾出現過這樣的名詞。所以,數年前曾有密教的瑜伽士和顯教的淨土行者之間,發生了一場「消業往生」和「帶業往生」的論戰。不過,根據《觀無量壽經》和《無量壽經》中說到,凡夫持念阿彌陀佛名號,仰仗阿彌陀佛在因地所發的大誓願力,雖曾造大惡業,也能往生彼國。因此,中國淨土行者就倡出帶業往生之說。

 

以通途而言,菩薩以願力來世間救度眾生,凡夫以業力來世間接受果報。在接受果報的同時又再造業,不論造的是善業或惡業,均不能出離三界。造大惡業則下墮三塗受罪報;造大善業則上升天界享天福;若既造善業也造惡業,則生人間和神道,既受苦報也享福報,且苦多樂少。唯有修行清淨的解脫業,也就是除了五戒、十善的善業外,再加上修定和慧,直至煩惱斷除為止,才能出離生死、永出三界。

 

而淨土法門是殊勝方便,可仰仗阿彌陀佛本誓願力而橫出三界;凡是能夠深信而發切願,願生彼佛淨土者,縱有生死重罪、無數惡業,亦能往生彼佛的極樂世界。其後繼續薰聞佛法、增長菩提。到了彼佛國土,由於環境殊勝,不但沒有再造惡業的機會,且經過長期的薰聞,使先前所造的惡業種子,也逐漸萎縮,不再發芽、生長而接受果報了。以上就是「帶業往生」的理論。

 

當然在西方淨土,修到位階不退,證得聖果,再還入娑婆,現種種身相,度種種眾生,其可托胎化生,可變化化生。若托胎化生,一樣得接受和凡夫眾生相同的身體和環境,一樣會受到眾生所受的種種苦痛交迫、煎熬。此對眾生而言,乃屬業報,但對這些乘願再來的聖者而言,雖然也是受報,卻不以為苦。所以,雖帶業往生,卻未曾逃債,雖身受果報,卻與凡夫眾生大異其趣。

 

可見,如不往生淨土,便將永遠流轉於生死苦海之中,一再地造業受報,受報造業,循環不已,稱為流轉。若能往生淨土,帶業而去,消業而還,再來世間受報,已經沒有苦果的實質,而僅有類似於果報的現象。因此,我們也不妨相信帶業往生、消業受報的觀念。但這和造業受報的凡夫是不能同日而語的,因為一個是自主的,以願力來度眾生;一個是受業力牽制的,不能自主,是出於苦果和苦因的循環再循環。

 

不過,密教另有一套理論,認為可以修持密法,或以某一大修行者的加持力,能即身消除一切業障,而以清淨無障之身心,往生佛國。看來相當迷人,實則此乃與一神教的神力贖罪、代罪、消罪、免罪的觀念有點相似,與根本佛法的因果觀念不甚相應。

 

□佛教對於命相、風水的看法如何?

 

命相、星相以及風水地理,起源很早,以星相家的傳說,可以推到太古以前,天地始成之時,也就是當宇宙存在的同時,就已形成了他們的原理。

 

以佛教的觀點看來,對於命相、風水之術,既不否定也不肯定,因為他們雖有一定的道理,但並不是絕對的真理,可信但不足以迷信,可不信,不信亦無大患;所以,釋迦世尊禁止弟子們從事星相、風水、蔔筮等的行為,但也沒有反對他們的存在。

 

星相,就是天體的運行和我們所處地球位置的關係,彼此間有其一定的軌道,而產生了氣候季節的變化、地理位置的配置和人物居住的環境。若配合了出生的時日年分,予以相加、相乘和相除,便成了生辰八字的命理原則。比如馬年生於冬天的北方,命不會好,因為馬在冬天的北方,沒有草吃;如果兔年生於春天的南方,在近山靠水之處,則命運一定會好。可是從佛家的立場說,人的禍福吉凶,是由於過去世的善惡業因而感得今生的果報,這是先天的;如果加上後天的努力或懈怠,就會改變或影響這生的命運,這是後天的因素加上先天的條件,而構成所謂命運的好壞。

 

因為過去世所造不同的業因,所以感受到今生不同的環境。所謂環境,包括父母的遺傳,文化和文明的背景,養育和教育,乃至兄弟等親戚、師長、朋友、同事、同學,都會影響一生的命運。如果前生的業因雖壞,感得今生的環境也壞,那也未必是決定的壞;只要注意內心的修養,身體的健康,知識的增長和智慧的開發,就會改變原有的命運。所以,僅僅根據生辰八字的命理,來判斷人一生的運道,對中下等人不無道理,對中上等人,特別是上上等人,是無法掌握的。

 

命理和相理應該分開來說:命理是到出生為止的所謂生辰八字,屬於先天的。相理是從出生之後,一方面接收了父母遺傳的身相,包括面相、骨相、聲相、手相;另一方面由於後天的鍛練或糟蹋,健康或殘障以及心理的是否正常平衡,而會使得出生時的身相隨著生命的過程有不同程度的改變,這才是相理的總和。所以,命理不能轉,相理隨時變、隨心變,因此相無定相,命無定命,當然是可信可不信。

 

至於風水、地理是依據天體的方位和地理的形貌而決定它對於人的影響力的好壞利弊,這是屬於自然,也是屬於常識的。順乎自然即可以得天時之正、獲山川之利;背乎自然,則相反。這從哲學上講,是屬於形而下的應用哲學或自然科學。近代的人又以磁場、磁力的科學依據來說明風水、地理的原理;磁力集中點,磁場的順方位,對於人體有益,也對於人的心情有助;否則,也是相反。

 

所謂風水,風是空氣,是來自空中的活力;水是萬物生長之必需,是來自地下的活力。有了這兩種活力的配合,再加上能夠吸收充分陽光的地理位置,那不等於近人所說的生命三要素:陽光、空氣、水嗎?

 

可是我所熟識的名地理學家李易濃先生說:要有1、積功累德2、生辰八字3、地理風水,三個條件都配合得好,才能夠富貴壽考。所謂生辰八字,就是先天的命理;所謂積功累德,就是後天的努力修養;地理、風水只占其中三分之一。如果命壞而又心惡、行為不正,不會找到好的風水;縱然已得好的風水,也會遭受水災、地震等的自然災變所破壞。而且他又說:「三分風水七分做。」也就是風水必須加上人為的努力,去改善環境。因此,從佛教的立場說,風水、地理雖然有其道理,但也未必是決定的道理。

 

古來祖師都能在高地峻嶺,深山大澤,辟草莽,建叢林,安眾養道,成為後來的名山。既是名山,必占好的風水、地理,歷千年而不墜,經萬世而不敗,這是多麼好的風水、地理;但是他們都沒有風水、地理的專業知識,而且往往還能夠改變地理,不假以人工而有自然變化的現象。像民國二十五年虛雲老和尚復興曹溪門庭南華寺的時候,就發生了大雨築堤,河流改道的事實。

 

另外,我們北投中華佛教文化館新館的地理位置,只因我本人從四周環境和方位所得到的自然反應,覺得非常舒暢,所以沒有請地理師之前,就已做了擇地的決定,結果,由專家們勘定之時,都說:「好!好!」我可說是一個毫無地理、風水知識的人,只是知其原理,認為此理與彼理,應該理理相通才是。因此,我既信又不信;為了我自己,我不必去信;為了隨俗,以慰大眾,請專家勘定做為參考,也無傷大雅。所謂參考,僅止於參考,不可盲從盲信,否則反而會遭致心理上的困擾及生活上的不便。

 

反觀,職業的星相士或被譽為卓越的星相家,很少能為他們自己找到好的風水、地理,也很少有星相學家用他們自己的學理和經驗來改變他們自己的命運。因此,佛教徒應該以學佛為根本,以佛法來化導眾生為根本,若以命理、星相、風水為專業,則是本末倒置。上智者不妨涉略,中下之人若研究此等雜書、外術,浪費時間,妨礙正修,宜予設限。

□「念佛一聲罪滅河沙」是真的嗎?

 

這是出於《法華經》的經句,是從發心的觀點說。

 

佛教的滅罪理論和基督教的贖罪思想不同。基督教說,耶穌受十字架釘死就是代世人贖罪,凡是信他的人,都能免罪而成為無罪。但是又說,人不以自己的善惡行為做為有罪無罪的判斷,人之能否進入天國,是看上帝的審判來決定,因此,基督教的贖罪之說,有它的矛盾。上帝既然基於愛來造人,又要基於人類的原罪而來贖罪,結果只有為上帝選中的人能被召至天國,其他的人都將被丟進煉獄,愛與罰、善與惡,不是基於人類的道德,而是出乎上帝的大能或權威,基督教強調信者得救,倫理的矛盾與否,對他們不能構成問題。

 

佛法不是如此,佛能救濟眾生,這是誘導、啟開眾生自己來去惡向善,再自有漏善而至無漏善,也就是從不造三惡道的因為起點,繼續努力則修人天福報,成為有漏善。再修菩薩道乃至於佛道,成為無漏善,即是徹底滅罪。

 

經說:「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罪是由於造作惡業所成,又叫做煩惱垢和罪垢。罪的完成必須有三個條件:有心犯罪、知道是犯罪、確已犯了罪。比如殺人,預謀殺人、知道是殺人而真的殺人,如缺其一,便不成為重罪或不成為犯罪,其中最主要的是意念。若未預謀殺人,也不知道是殺人,而人被殺了,不算犯殺人戒。比如心狂意亂,失去理智的人,雖殺人不犯殺人罪。

 

念佛的人,心向於佛,只此一念已超三界;如果第二念忘掉了念佛,則仍在三界。念佛心與佛相印,則遠離無量罪業,念念念佛,念念離無量罪業,永遠念佛則不受三界果報。

 

滅罪的意思,第一層次是遠離罪惡的業因,第二層是不受罪的果報。所謂不受果報,也有兩層意思,第一是已得解脫之人,雖受三界身,不以為苦,所以,等於沒有果報;第二是罪業種子久久沒有機會受報,就如植物的種子置於石頭之上,曝於烈日之下,久了自然失去發芽的功能。

□何謂念佛至一心不亂?

 

「一心不亂」這句話,出於《阿彌陀經》,在《遺教經》中也說到「制心一處,無事不辦」。一心不亂的意思是屬於修定的法門之一,又稱念佛三昧,或稱般舟三昧,或稱一行三昧。在晉譯《華嚴經》卷四十六〈入法界品〉中,列有二十一種念佛三昧;而《阿彌陀經》則說若一日乃至七日,專持「阿彌陀佛」名號,能得一心不亂,臨命終時,即得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一心是對散心說的。若一方面口中念佛名號,一方面心中還有種種妄想,那是散心念佛;如果念佛念到心口一致,沒有雜亂妄想,只有佛號的相續,念念之間,只有佛號,不念而自念,這便與《楞嚴經》所說,「淨念相繼」的功夫吻合。

 

根據明末蓮池大師的《阿彌陀經疏鈔》所示,一心可分為「事一心」和「理一心」。所謂「事一心」也就是心無雜念、心口相應,念念是佛號。自己知道在念佛,而且有佛號可念,便是一心念佛,或稱全心念佛。由於專心念佛,即能達成禪宗所謂「功夫成片」的層次了。再深一層說,才是三昧或定的程度,也就是忘我的覺受現前。

 

所謂「理一心」即是與理相應,親見阿彌陀佛的法身,彌陀即是自性,西方不離方寸,那就是「自性彌陀,唯心淨土」的境界現前。「事一心」屬於禪觀、禪定的層次;「理一心」則是禪悟的層次,這都是禪淨雙修的結果。以淨土的念佛為入門,達成三昧及了悟解脫的目的。

 

通常所說的一心不亂,應該是指專心一意的意思。於念佛時,心繫佛號、口持其名、耳聞其聲、心無二用,即為一心,則臨命終時,即能往生。

□念佛的人見到瑞相怎麼辦?

 

念佛法門是屬於有相的。《觀無量壽經》的出現,就是因為釋迦世尊時代的惡王阿闍世,篡奪王位,幽禁他的父王頻婆娑羅及母后韋提希。韋提希在被幽禁處,祈禱釋迦世尊前來慰問說法,釋尊應其所感,而以神通於韋提希夫人面前示現十方諸佛淨妙國土。夫人特選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佛陀便為她說了求生彼國的十六種修持法門。於是韋提希夫人和她的五百位侍女,均證得無生法忍,而得以往生彼國。

 

該經介紹的往生西方淨土,共分為九個等級。於臨命終時,則不論生何等級,均有見佛菩薩、見蓮華台等瑞相現前。故在念佛過程中,若見到諸佛菩薩示現各種瑞相或淨土的依正莊嚴時,乃屬正常。

 

在《地藏經》所說的地藏菩薩在因地為光目女時,因念清淨蓮華目如來,並設像供養,即夢見佛,放光開示,又親聞佛示現相告。另又在地藏菩薩作婆羅門女時,為度其母,乃供養覺華定自在王如來形象,即聞彼佛於空中相告,囑其回家端坐思惟,繫念彼佛名號,經一日一夜,即親至地獄。也說到,由於懺罪而能見覺華定自在如來,即是滅罪的瑞相。

 

如果平時念佛,不以求見瑞相為目的,而是瑞相自現的話,那可能是好,也不一定是很好。見到瑞相能夠使人增長信心,因為他有身歷其境的體驗,即有真實的感受。倘若僅為求見瑞相而念佛,念佛的心便不夠純淨,瑞相的出現就可能是心神恍惚所產生的幻象了。

 

在心理受到刺激、頭腦過分勞累或迫切期待、追求靈驗的情況下,很容易會產生幻象。輕者成為神經質,嚴重則成狂亂的魔障,那時,就需要相當小心了。又由於虔誠心的感應或企求心的真切下,也可能出現瑞相的幻境;也有可能是由於知見不正、心態不清,所以引來魔擾。

 

因此,從正信的佛法而言,念佛的目的不在求其瑞相的現前,如果見光、見華、聞香、聞聲,例如見極樂勝景、見諸佛菩薩,只要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只管一心念佛,這樣是最安全的。

 

又若臨終見相,不是出於想像,而是自然感得,此將在下一篇談到。

 

萬一念佛時常出現瑞相,這並非好事,因為會使得念佛者無法專精念佛,甚至誤導使其離開佛法而成為鬼神用來做為表現異能、宣說外道思想的工具。如果自己無法辨明邪正,那就不去理它,只要把注意力隨時置於佛號,瑞相自然會消失;如果被它緊纏不放,無法擺脫時,最好去請教高僧大德居士們,依據正信的法義予以開導。

 

□臨命終時見瑞相就表示解脫嗎?

 

可能是解脫,但多半不是。所謂臨命終時顯現的瑞相,是指奇香彌漫、天樂鳴空、光環、光束、光團的顯現,佛菩薩影像現形、鳥獸齊鳴、香花乍開、草木變色、風雲變化、雷電交作、遺體柔軟,乃至火化後出現舍利子等。這些都是由於修善、積德的福德相。在生之際,為人正直,多行布施,死時即有可能出現瑞相,死後就成為大福德的鬼神。

 

如果罪神並行,而福多於罪,貪嗔未除,即成為大力的鬼;如果貪嗔輕微、福德增上,就生為欲界的天神;如果修行佛法,戒、定、慧三學並重,縱然不出三界,也會生為欲界的忉利天和色界的五淨居天。在生天以後,依舊能夠見佛聞法,供養十方一切諸佛,常和諸大菩薩聚會一處,漸漸而得出離三界、解脫生死。如果受持三皈五戒,精進念佛,一心向往極樂世界,命終之時,即得往生彼國。當然十方世界有無量諸佛,求願往生,均有可能。

 

由以上可見,只要能夠在人間積福、修善就能夠不墮三塗,而能生於人間、天上,命終之時,多少會有些瑞相;縱然生於鬼道,由於福德之力,於臨命終時,也能發生若干瑞相。有的瑞相只是亡者命終時的自見,有的瑞相能讓多人共見乃至眾人皆見,甚至可用攝影、錄音等所需的工具、設施錄置下來,如此一來,則更可產生令人起信的效果。

 

至於身體柔軟、面色如生,當然是屬善相,可得生天。但也有可能是大力魔神,藉此顯露其神異,而非亡者本身的功德。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表現他們本身大勢、大能的神力,以吸引更多的信徒來崇拜、敬仰他們。至於其他的瑞相,即可以此類推。

 

從原則上說,瑞相並不是壞事,它能夠鼓勵眾人去惡向善,但並不表示有瑞相就是得到解脫;解脫乃在心相,不在物相;物相尚在有相、有為、有漏的層次,直須到心中無物、無相才能得解脫。《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解脫是離相不著相的;心中既無相,心外是否尚有瑞相已不重要了。

 

但是也不能說,臨命終時讓人見到瑞相,即表示其未得解脫。比如釋迦世尊最後入涅槃時,即有種種瑞相。歷代的高僧大德圓寂時,通常也有瑞相。這多半不是他們本人的表現,而是護法龍天表示歡喜,表示哀傷;歡喜有人得大解脫,哀傷解脫之人已經遠行。既然瑞相多半出自於諸神的神力顯現,與命終之人雖有關係,但並不重要。而且雖對於他人有生信和鼓勵的作用,但也不能就此肯定即是解脫的表徵。

 

相反的,臨終現惡相,不一定證明是未得解脫。例如目犍連、優陀夷、蓮花色等大阿羅漢,臨命終時是被人打死,或棄於糞坑,這是他們往昔的業報所致,與此生的解脫無關。

 

□什麼是中陰身?

 

中陰又叫中蘊、中有,就是五陰和五蘊的意思。所謂陰和蘊,是指色、受、想、行、識五種,乃三界眾生生命的組合元素。陰是唐以前的舊譯,蘊是唐以後的新譯。三界眾生稱為二十五有,所謂有,就是有五蘊;不出三界是被五蘊所困,解脫生死即是出離五蘊的三界。

 

中國民間說:「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把佛教的五蘊改為中國思想的金、木、水、火、土五行。其實,五行的相生相剋僅屬於物質世界。佛教的五蘊之色蘊就涵蓋了全部的五行,其餘的四蘊則屬於精神世界。精神與物質的結合,就成為三界眾生的活動現象。

 

根據《俱舍論》第十卷,中陰身有五個名字,分別是:意生身、求生、食香、中有、起,這是依據其性質分的。如:依意求生得化身,因而稱「意生身」;又因其經常喜好尋察當生之處,而名「求生」;依各種喜愛的氣味來維持和營養他們的身體,故名「食香」;因為是處於從此生的敗壞到另一生出現之間的過渡期,所以叫「中有」;他能夠產生生命過程中的另一個身體,而他本身卻是不藉父母等緣,乃自然而生,因此又稱為「起」。

 

有福報的中陰身是以好的香氣為滋生的食物,無福的中陰身是以惡臭的氣味為滋生的食物。凡是中陰身都有神通,能夠見到肉眼所不能見到的事物。中陰身的階段究竟能維持多少時間?有不同的說法:有說一直到另一期生命的開始為止,不論多久都叫中陰身;有說中陰身的生命只有七天,他可以死了又生,生了又死,一次又一次地受生為中陰身。但是古來佛教所相信的,是根據《大毗婆娑論》所說的,人死之後七七日間為中陰,因此而有在人死之後七七日內設齋供養,做布施功德,祈禱冥福,超度亡靈等的佛事,相沿成為一般的佛教信仰。

 

其實,人死之後,在另一期生命的出生之前,叫做中陰。三界、六道所有眾生,死此生彼,都經過中陰的階段;但無色界眾生是定境,沒有色蘊,所以沒有中陰。以《大寶積經》第五十六卷〈入胎藏會〉所說,由地獄眾生而轉的中陰,容貌醜陋,如燒焦的枯木;由傍生而轉的中陰,其色如煙;由餓鬼所轉的中陰,其色如水;欲界的人及天所轉的中陰,帶有金色;色界眾生所轉的中陰,形色鮮白。因此,中陰身的形狀有兩手、兩腳、四腳、多腳,或者沒有腳,都是隨著他們生前的形相,而顯出同類的身相。又根據《俱舍論》第九卷說,欲界中人的中陰,身量像五、六歲的兒童。欲界的菩薩之中陰則如壯年人的身量且相貌傑出,當其入胎投生時,必有光明照耀。而色界天人的中陰,則形量圓滿和他生前相同。

 

根據《大乘義章》第八卷說,欲、色二界眾生一般皆有中陰身,唯上善及重惡眾生,死後立即往生淨土,轉生善類,或直墮地獄及餓鬼趣,所以沒有中陰。以重惡眾生的業感而言,唯造五逆罪者沒有中陰。

 

又根據《釋淨土群疑論》卷二,也有兩種見解:一說往生淨土,不經中陰,因為命終之時,即生於蓮花中,所以不應有中陰;另一說則是,往生淨土之人,從此穢土而生彼淨土,是死此而生彼,在這中間當有中陰,不過雖經十萬億佛土,僅如彈指頃,沿途以諸佛國土的香飯之氣滋養其中陰身。這些說法雖不盡相同,但都表示了中陰身的存在。

 

從以上的經論資料所見,凡是眾生,若在欲界與色界,除了大善大惡能於死後直升直墮之外,都會經過中陰身的階段。他不屬於任何一道,當他所待投生的因緣成熟,就會以入胎和化生的方式確定投生的類別。

 

在未投生之前,可有轉變其投生類別的方法。例如得聞佛法,或親屬為其祈福供養,做種種佛事,便能影響這一中陰身的前途上升;如果由於積怨難消,再加上親友和仇敵的干擾,也會使得中陰身改變方向而墮於惡道。所以西藏密宗特別重視中陰身救度法;即在顯教,也主張臨終的助念和七七的超度。以佛法來救濟中陰,是召請中陰身來聽聞佛法,化解心結,減輕煩惱,也以佛法的力量使得有緣的鬼神歡喜,以此為其結善緣的功德達到超度的效果。

 

至於上善與極惡之人其所以沒有中陰身的原因,是在於他們沒有等待因緣的必要。就好像有人在大學還沒畢業時,已經辦好出國留學的手續,或已被公司、行號、機關預聘,畢業之後,不需要等待工作機會,或到處找工作,這也許是他們的家庭背景或學業成績優於一般學生所致。相反的,如果出生便為豬、牛、羊等的家畜,表示出生以後,已經決定了他們被人宰殺,做為食物的命運。因此,如果積極修行、努力為善、信心深厚、願力堅固,就沒有墮落三塗的恐懼。只要以信願和修行的力量自利利人,上求下化,便會依信心往生淨土,依願心修菩薩道,不論生於佛國,或生於娑婆,都是直來直往,毫無旁徨、等待的現象,所以,對信願具足的佛教徒而言,並沒有中陰身的過程,也不必要他人以中陰身救度法來超度。

 

學佛群疑(6)--聖嚴法師著

□如何辨明臨命終時的魔境和接引?

 

若以《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因為實相無相,故有相的淨土都屬於界內,不屬界外,那就是人間的淨土或天國淨土,而不是三界之外的佛國報土。

 

所以,古來即有大德以為西方彌陀淨土,是屬於方便土,或者是凡聖同居土,不是佛的實報土。但是唐朝的善導大師,主張以阿彌陀佛的本誓願力所成的西方極樂世界是實報莊嚴土,凡夫若無法從有相的修行實證無相而進入實報土,也可因阿彌陀佛的願力帶業進入佛的實報土;只是若尚未證入實相而直生阿彌佛陀的實報土,他將無法親見彌陀的報身,只見化身,亦即在無相的報土,不妨有相的化身。

 

以佛菩薩接引往生而言,絕對是有相的,既是有相,則屬虛妄,既是虛妄,為什麼願求往生呢?因為如不往生淨土,在穢土中難保不造惡業;穢土的環境惡劣,惡多善少,好像孟母三遷,是為孩子得到向上的教育環境,求生淨土的道理,也是一樣。

 

如何知道是魔境的干擾或是佛菩薩的接引?不在於臨命終時的觀察和認知,而在於平時的願心和修行。平時一心專念阿彌陀佛,願生西方極樂世界,並且以修善、積福、持戒、修定和聞法等的薰習,成長善根力量,到臨命終時,自然感得阿彌陀佛和觀音、勢至等的化身來臨。相反的,如果,錯將極樂世界認為是藏汙納垢之所,把阿彌陀佛當作是包庇護短之鬼神,以貪心求生西方,以嗔心厭離娑婆,以愚疑心迷戀現身的妻子、兒女、父母等眷屬及財產、事業、名位等的身外之物,如此之人,臨命終時雖然願求往生彌陀佛國,但他們的本意和彌陀的本願相違,就很可能是魔鬼來臨而現佛菩薩的形相。此時唯一能夠補救的辦法,是請有緣的大善知識予以臨命終時的開導,以期徹底放下萬緣,一心向往清淨的佛國,便可轉魔境為淨相了。

 

□佛教對靈媒的看法如何?

 

所謂靈媒,在古代,男的稱為覡(wizard),女的稱為巫(witch)。宗教學上稱禁厭師(sorcerer)、醫巫(medicineman)、術士(magician)。西伯利亞和北亞洲以及阿拉斯加等地,則稱為薩滿(shamans)。是指一些能夠通神、通靈、通鬼的人。他們能夠差遣某些鬼神來驅除另一些鬼神;或者是請示某一些鬼神來協助求助的人們,指導人們如何克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困難,以及滿足人們現實生活中的種種欲望。所以,他們和人類的心理、生理上的弱點有著與生俱來的供需關係,自有人類以來,就有他們活動的蹤跡。

 

高級的靈媒被稱為祭師、先知、天使或聖者,而成為一般宗教徒信仰的中心。一般的靈媒,沒有公是公非,故在基督教教勢擴張之後的歐洲,便對異教的巫、覡,趕盡殺絕。在中國,巫覡往往也成為妖言惑眾的禍源,所以,孔子主張不語怪力亂神。為何稱靈媒為「怪力亂神」?因為他們的靈力來得沒有理由,那些神鬼世界也沒有一定的秩序和道德準繩;通常是會教人為善,但一旦和這些巫覡本身的權益衝突、矛盾時,就會散佈謠言、顛倒是非、惑亂人心。故自古以來,中國民間宗教的靈媒信仰,雖然起起滅滅,但都未能登入大雅之堂。

 

從佛教立場看,修善積福是以持戒、布施而得人天福報。以因果的觀點來說,教化大眾、種善因、得善報;種惡因、受苦報。如果遭受到災難、貧病等情事,最好的方法是懺悔、積德、存善心、說好話、做好事,所謂吉人自有天相,這是由於自修善法而得到護法神的惠助,以及諸佛菩薩的庇佑,不需要通過靈媒的關係來以善鬼趕惡鬼、以正神驅邪神。

 

靈媒確實有其作用,而這種作用的幫助,不過是挖肉補瘡式的臨時救濟,無法真的解決問題。其後必須繼續地挖肉、補瘡,傷口永遠在起滅交替著。求助於靈媒,粗看問題彷佛已經解決了,實質上是問題在連鎖著,越陷越深;類似吸食鴉片、注射嗎啡,越醉越沈。但是一般民眾很難有此自覺。就像海裏的章魚,找不到食物時,可用它自己的觸角充饑,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但是長此以往,就只有死路一條。因其違背了因果原則,也違背了自然律的秩序。

 

雖然,通過靈媒的幫助,有時也真的能夠得到一時的意外之福;但是,那只是一種假相的告貸,是一種幻覺的滿足而已。所以,學佛的人,不許說神弄鬼地自作靈媒,也不得親近靈媒,應該依據佛法的指導,自求多福,努力開創明日的前途。

 

靈媒的力量既然來自鬼神的靈力,而且因為鬼神來去無蹤、飄忽不定,所以任何一個靈媒,都可輪番接受到許多不同的靈體附身。一旦靈體離身,做靈媒的人,可能變成比常人還要軟弱無能的人。如果經常為人趕鬼、治病、禳災、袪厄,當靈體離身之後,靈媒自己本身就會遭受到惡報的懲罰。因此,凡是靈媒,經常都會恐懼靈體離身而失去靈力。故需常設法請鬼、迎鬼、供鬼、養鬼,保持與鬼靈接觸,以達役使鬼神且保護靈媒本身的目的。

 

□嬰靈作祟之說有根據嗎?

 

近幾年來,臺灣,乃至其他華人地區,流行著一種嬰靈信仰的傳說。所謂嬰靈,包括人工流產、胎死腹中,或出生不久即夭折的嬰兒靈魂。據說,如果不予超度,他們便會以種種方式或現象,來危害其親屬以及跟他們有冤的人,以致造成家庭的不安,社會的恐懼等。這些都是由於節育,以及婚前懷孕或非婚懷孕等的風氣,所帶來的精神負擔。

 

因而有某些人士,於報刊連續登出「嬰靈供養」的大幅廣告,宣稱能夠為人超度嬰靈,解救嬰靈造成的困擾問題,並引《長壽經》為證。又有人傳出,能以符咒將嬰靈練成嬰兵,以嬰兵來探聽他人的隱私,傳遞消息。甚至能夠驅使嬰兵殺人於千里之外,而不留下一絲痕跡。類似的傳說,當然不是佛教的主張,也不是任何一個歷史時代和特定的地區,所流傳過的信仰。

 

自從嬰靈之說流傳以來,除了人工流產過的父母與家庭受到困擾外,一般人遇到一些物質和精神上的意外現象,也會疑神疑鬼,認為是嬰靈作祟。好像我們生活的空間,到處都有嬰靈正等待機會,對人下手似的。其實以佛法的觀點而言,眾生是平等的,人的生命雖然有長有短,死亡之後卻都相同,成人死後是中陰身、嬰兒死後也是中陰身。經過四十九天之後,他們已經轉生,或生人、天,或為鬼神,或為地獄和傍生中的眾生,不會老是以嬰兒的靈體在人間作祟的。

 

的確也有一些人杯弓蛇影,認為發現了嬰靈附身,糾纏不休,冤魂不散的現象。但這多半是出於心理的因素,即使真有外在的靈力干擾,也不能說就是來自嬰靈。總之,不論是否受到鬼神靈力的干擾,都不能肯定說是出於嬰靈的作祟。

 

人們對於嬰靈之說的恐慌,可能是從幼兒心態的觀點來看。如有些幼兒不可理喻,嬰兒更是無知,他們吵鬧不休的時候,父母只有哄他們。尤其遇到難帶的嬰兒,終日哭鬧,整夜不眠,不是為了肚子餓,也不是為了不舒服,就是要人陪著他、注意他和照顧他。因此,一旦認為是受到嬰靈的困擾時,也就束手無策;並認為,即使為他們誦經、替他們說法,他們也聽不懂,所以不受感化。

 

針對此,一些投機取巧之徒,鼓吹他們能夠以某種法術和超度的力量,來解決嬰靈作祟的問題。但是根據佛經所說,眾生從此生死後,到彼生出生之前的中陰身,都跟生前的形態相同而較小;嬰兒既無知,嬰兒的中陰身,亦不可能尋仇報冤。即使過了中陰身階段而入鬼趣,鬼道眾生也都具備神通;此因無粗重的身體和五根的束縛,便極易接受感應和感化。所以,千萬不要把死後的嬰兒,當做凶神惡鬼般看待。

 

依據佛教常識的說法,不論嬰兒或成人,年幼或年老,凡死亡者,親屬立即為其設供超度,即以供養三寶功德,為亡者祈得冥福,便能超生善道,乃至往生佛國。所謂專為胎兒及嬰兒的亡靈,特設一種超度法門之說,並無往例可循。

 

至於前舉的《佛說長壽經》(現收於《卍續藏經》的「補遺類」),記載著佛陀為一個名叫「顛倒」的婦女所說。此女曾因家庭問題,殺死了已懷孕滿八個月的胎兒。佛陀告誡她說,殺胎的罪行,與殺父、殺母、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事並列,稱為五種逆罪。滅罪之法,便是受持此《長壽經》,書寫讀誦,或自書、或遣人書,便能不受罪報,而生於梵天,此經中也未見有超度嬰靈之說。此經強調護胎,將「殺胎」列為五逆重罪之一,與一般佛經視殺父、殺母、殺聖人、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事為五逆罪不相同,故在我國並不流行。

 

另外,有人傳稱,日本有嬰靈祈求地藏菩薩救度之說,也與地藏信仰的史實不符。根據日本民間對地藏菩薩的信仰看來,自十一世紀開始,才有了為除病延命而造地藏像的記載。其後,民間並漸漸將地藏菩薩演變為嬰兒的守護神,而有了「守子」、「安子」、「育子」、「持子」的地藏信仰,其作用在於祈求保護胎兒的安全出生,而至於嬰兒的平安成長,亦與所謂的嬰靈作祟無關。

 

如今少數人鼓吹嬰靈作祟及超度嬰靈之風,不論是出於善意的信仰,或是出於斂財的動機,從以上看來均與正統的佛教信仰無涉,則已非常明顯。

□佛教對神通、異能看法如何?

 

佛教承認有神通的事實,凡夫可得五通,出世的聖人有六通,佛有三明六通。

 

所以五通,一、能知過去世叫宿命通;二、能知未來世及現在的遠處和細微處叫天眼通;三、能知他人的心念活動,叫做他心通;四、能用耳朵聽無遠弗屆的聲音叫天耳通;五、能飛行自在,有無變化,來無蹤、去無影,瞬息千里,取物如探囊等,這叫做神足通。此由於功力的深淺,使得所達範圍的大小和保持時間的長短有所不同,是屬於有為、有漏、有執著的,跟解脫道無關,當然,也不是菩薩道,所以聖人必須另得漏盡通。

 

所謂漏盡,即去我執而證涅槃,小乘就是阿羅漢,大乘是初地乃至七地以上的菩薩。唯有佛得三明,即六通之中的天眼、宿命、漏盡的三通稱為明,那是因為唯有佛的神通力,是徹底、究竟、圓滿、無礙,是度眾生的方便,不是異能異術的表現。一般外道得到了一些神鬼的感應,能差遣鬼神或被鬼神所差遣,就以為得到了三明六通,是非常幼稚和危險的事。

 

神通有一定的修法,有的是以習定而發通,有的是以持咒而發通。修定得通,首先是注意力集中,心力增強,用心念把自己身體的官能接通宇宙的磁力和電波,再對於波長的選擇性和接收力的訓練、溝通到達某一種程度,自然產生神通的功用。這都是在物質範圍之內,沒有物質的條件,神通無法表現,也無從訓練。故以基礎的道理而言,唯物論者也能練成神通。

 

關於用咒力達成神通的目的,則是以特定的某一種或幾種咒語來感通鬼神或差遣鬼神,被鬼神所役使或役使鬼神。咒的力量,我們在另一篇中已介紹,是代表特定鬼神的符號和威力,所以,有感應特定鬼神的作用。

 

這兩種比較,前者如定力退失,則通力也退失;後者如鬼神遠離或犯了禁忌,通力也會退失。鬼神的力量,可以用兩種方式來表現:一是載附於人的神經官能而出現;一種是從耳根的耳語得到消息。附載式的神通和傳話式的神通,實際屬於感應的範圍,還沒有到達神通的程度;可是附載式的感應,很容易被以為是他們自己修成的神通,因為不自覺有鬼神附體的感受。

 

因為神通不能違背因果,不能改變既成的事實,只能夠預先得到消息或從遠距離得到消息,而做暫時的回避和阻擋。神通也是自然現象之一,他不能跟自然的軌律相違背。所以,好顯神通的人,除了顯異惑眾之外,對於亂世的大局無補,對於混亂的社會無益,對於旁徨的人心無助,反而沈迷於神通現象越深的人,脫離正常的生活越遠。

 

因此,佛世時代,佛不許弟子濫用神通,阿羅漢的弟子們,也並不是都有神通。相反的,若用神通,雖能感化眾生於一時,不能攝化眾生於長久。而且,善用神通如比丘之中的大目犍連,比丘尼之中的蓮花色,分別為羅漢、羅漢尼的神通第一,結果,大目犍連死於鹿杖外道的亂棒,蓮花色死於提婆達多的鐵拳。故歷代祖師從印度到中國,使用神通來傳播佛教的不多,甚至可以說很少,這些人,如果在使用神通之後,大概會離開當地,或者捨報往生他界。如果常顯神通而不收斂,必然遭致殺身之禍、枉死之災和凶死之難;捨壽於非時,這都是由於違背因果,抗拒自然的結果。

 

如眾人所知,西藏地處高原,崇山峻嶺之中,潛修密行,苦修禪定,精練神通之士不少,其中有人能夠呼風喚雨、灑豆成兵,以飛劍殺人於千里之外;可是西藏的佛教史上,也有過幾次的法難,也就是佛法遭受惡王的摧毀和消滅之時,神通即失效。

 

又據說臺灣本島,現在也有不少已得所謂三明六通的異能之士,可是臺灣本島,幾乎年年都有颱風、地震、水患,以及擾亂大眾安寧的黑社會流氓、地痞、強盜、土匪,那些具有神通的人士為何變成了無能無力而不問不聞?

 

可見得業力不可思議,共業和別業,該受的仍然要受,迷信鬼神的神通救濟,只有增加更多的困擾,損失更多的財產,消耗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所以怪力亂神是孔子所不語,識者所不取。在今天社會文明、知識普遍的時代,凡事應以正信的佛法,從事於智慧的開發和努力,不應迷信所謂神通的奇跡,因為,那實際上不過是鬼神現象的幻術罷了。(參閱拙著《學佛知津》〈神通的境界與功用〉)

 

□什麼是五眼?

 

我們從某些佛教圖像中,可以看到臉部有出現三隻眼的情況;也就是在兩眼之間的眉心處,另開一眼。事實上,人類不可能有三隻肉眼,所謂的第三眼,只是象徵;也就是在一對肉眼之外,另有心眼。心眼的意義有深有淺,淺的指普通人的思想活動,深的就要講到五眼了。五眼是除了肉眼之外尚有層次不等的四種心眼。

 

所謂五眼,是指從凡夫至佛位,對於事物現象終始本末的考察功能。有人稱眼睛為「智慧之門」、「靈魂之窗」,眼睛能夠明辨物象、增長知識。修行的層次越高,心眼作用的範圍越廣。凡夫經由父母所生的肉眼,能見的距離、範圍相當有限,太小、太大、太遠、太近,均非肉眼所能見,或太過黑暗或強烈的光度,也非肉眼所能適應。如果能得天眼,便能於物質世界中自在地觀察,而不受距離、體積、光度的限制。

 

不過天也有層次:有地居天、空居天和禪定天。地居天就是一般民間所信的福德鬼神以及四天王和忉利天的天神;空居天是指耶摩天至他化自在的欲界天神;禪定天則指色界和無色界的二十二層次。層次越高,天眼的功能越多越大。所謂天眼的功能,是能見肉眼所不能見的事物,除了不受大小、距離、明暗的限制外,也不受遮隔隱藏或通透顯露的限制,它不需通過光影的反映,而是精神力的反射或折射作用。

 

天眼有修得和報得的不同。一般的鬼神都有深淺程度不等的天眼,稱為報得。因為沒有肉體束縛的鬼神,只有靈力活動,減少了物體障礙。一般的靈媒,也就是為鬼神所寄託、依附的人,這就是藉鬼神報得的天眼,而能見人所不能見的事物。對人類而言,修禪定或可得天眼;但禪定的目的卻不在於修得天眼,雖另有專修神通的方法,但若修得了天眼,也未必表示已入禪定。

 

天眼的功能除了如上所說的以外,尚有能見未來將要發生的事件現象。那是由於任何現象的發生,已經有它一定的因果關係,由於造下一定的業力,便會造成一定的果報,往往現象尚未發生,而發生那種現象的力量早已形成,如果沒有其他因素的加入,那就成了必將發生的事實。所以,具有天眼的人,能夠預知未來。天眼的能力越強,能見的未來越久遠,精確度也越高。

 

所謂精確度,就是說明天眼並不可靠,只要一加入其他的因素,未來的事態未必就會產生他的預期結果。這好比兩位圍棋的棋士對奕,段數越高,所見棋目越多;段數越低,所見越少。但還沒有任何兩位棋力相當的棋士可以一上棋盤就已經知道勝負的結果。因為世事變數太多,定數只是局部和短時間的現象,萬法因緣所生,緣變則變。所以佛法不執著天眼,也不鼓勵人為了使用天眼而修成天眼。

 

所謂五眼,除了肉眼、天眼外,尚有慧眼、法眼和佛眼。慧眼是羅漢所證,見十二因緣、生死流轉的徵象,所以能出生死輪迴,不受身心世界的束縛,離五蘊、出三界。這和世間一般人所說「慧眼識英雄」、「慧眼獨具」的功能,顯然不同,世人所說的慧眼,是世間智慧,尚存有「我」的觀念,不過比較深澈、明銳、敏捷;而羅漢所具的慧眼是無我、無執的。

 

法眼為初地以上的菩薩所具,能見萬法的本性──法性,親證諸佛法身之一分,乃至多分,絕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具有法術之士就是具有法眼;略解佛法者也稱具有法眼。其實法眼和證法身有關,若是僅僅見性,尚不能稱為具足法眼,而只能夠確信法眼的存在和法眼的功能。

 

法身遍一切處、遍一切時,它非色、非無色,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說是,一切都是,也可說,一切都不是。有執著者,一切都不是;無執著者,一切都是。具足法眼的菩薩,稱為法身大士,非凡夫所能想像。

 

無我有兩種,分人無我和法無我。證人無我、離人我執,就是羅漢;證法無我,離法我執,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薩。羅漢離人我執,得慧眼,出三界;菩薩更進一步,離法我執,證法身、得法眼、雖住三界,卻不為生死所困,稱為法身大士。有些附佛法的外道,動不動就說已得慧眼或法眼,其實他們連天眼都不是,而僅是氣脈運動的反射作用,或是得自鬼神的靈力而已。

 

至於佛眼,具足前面四種眼的所有功能,它是智慧的全體,也就是大圓鏡智的本身,又稱為大圓覺,也稱為無上菩提。

 

□佛是萬能的嗎?

 

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說明佛的智慧和福德深淺大小,「無知即全知,無能即全能」。無知並不等於愚疑,無能並不等於無力。有和無是一體的兩面,有存於無,無含容有;唯「無」能涵蓋全體,「有」則不論是多麼深廣、遠大,都是有限的,不能涵蓋一切。

 

佛陀是福智圓滿的人,既是圓滿,便不能以形相來形容,也不能以有無來判斷。從他本身說,他就是全體,以全體的法界為身,故稱為法身。法界遍一切處,一切時,法身藏於法界的任何一個時空,已無自我中心的存在,而是以一切眾生善根福德的感應,隨處、隨時,以各種不同的形象、方式現前,那就成為化身。既然是化身,就是局部的,受時空限制的,不能代表全體;既不是全知,也不是全能,只有具備善根福德因緣的眾生能夠接觸並感受到他的存在。

 

但這不是佛的本來面目,而是眾生自己感應而得的結果。所以《法華經》說:「佛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也就是說,以此全娑婆世界的眾生共同所有的善根,而感應到釋迦世尊的降世。

 

因此,《法華經》說:釋迦是跡佛。所謂跡佛就是化身,本佛就是法身和報身;釋迦世尊既有生老病死和修道、成佛、入滅等等的現象,當然不是真佛。真佛無形、無相,而即一切形相。他跟泛神論的「神」,相近而不相同:泛神論的神是彌漫於一切時空,能夠被人愛,而不能愛人;法身的佛,彌漫於一切時空,即一切時空而不屬於任何一時空所限,具足一切智慧和福德的力量,能夠接受一切眾生的需求,做恰如其分的因應,而又如如不動,未有任何造作。所以,從法身及報身來講,他就是全知、全能而即無知、無能,從化身來講則不是。

 

佛的全知、全能並不是等於神教所說的「萬能上帝」、「萬王之王」,因為對眾生而言,佛不能改變眾生的業力,只能夠教化眾生自己努力來改變他們的命運,但也需要看眾生本身的條件。這在佛經中也有比喻,佛的慈悲如日光普照大地,不論眾生的根機大小,他是普遍地照耀,眾生所得的利益則千差萬別。與生俱來的瞎子雖然得到陽光照射,但未見過陽光是什麼。終生生於地下的昆蟲和陰暗處的微生物,雖然也能直接或間接受到陽光的利益,但它們也不能體會陽光為何物。又如釋迦世尊在世的時候,在其遊行的化區,尚有好多人不知佛為何許人也。三世諸佛在因地行菩薩道之時,都發願度脫一切眾生;但諸佛已經成佛,還有無量的眾生未聞佛法,所以佛不是全能。

 

當佛住世期間,也說過不能度無緣的人,不能轉眾生的定業。所以,在佛陀的祖國遭到鄰國琉璃王滅族的大屠殺時,也無法用神通加以救濟。但是佛能夠以佛法開導眾生,使眾生自己來修善、積福、消災、免難,因此,佛度眾生,實際上還是眾生自度,否則就違背自然的律則和因果的秩序。

 

以佛的全知來講,他知道十法界一切眾生的三世因果及因緣的關係,因為佛不像眾生有時間的久遠和空間的廣狹,他以任何一個時間、空間的點上,都知道全體的一切,因為他的任何一點,對眾生而言,都即是全體的時空和空間;對佛而言,則非任一時間和空間所屬。

 

眾生通過記憶而知道過去;神通乃憑感應而知道過去和未來;佛以全體的實證而知道一切,但不能在同一時間用語言加以說明。佛所見的空間和時間是全面的、整體的,沒有距離遠近和體積大小的,所以佛說任一眾生的過去和未來,佛都知道;但是雖以無量無數恒河沙劫,也說不能盡,所以,除了少數的例子,在佛經裏頭,並未逐一加以追溯。

 

佛不多說過去和未來的事,只要掌握著當下的一念,實際上就是涵蓋著從眾生到成佛為止的歷程,以及他活動空間的全部。因此,他以心為理體,掌握理體原則,開發心的智慧,就能達到全知的目的。雖然全知,但不必說是萬能,因為佛的境界叫做不可思、不可議,不可以用心意去思考、不可以用語言去議論。

 

轉載註:「跡佛」的「跡」應為ㄔㄨㄛ\部上一個「亦」

 

學佛群疑(7)--聖嚴法師著

□佛教的授記觀念是什麼?

 

授記(ryakarana)是佛教的專有名詞,是十二部經的一種,它的意思是預告,是佛對於已發心的眾生,預告其必將成佛者。本來在帝王制的時代,國王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多半會被預定為王位的繼承者,在宣告其繼承的法定地位之時,也稱為授記;而且,在印度需要取四大海水灌其頂,以召告天下,因此稱為灌頂王子,這是意味著將來他能統治四海之內全部國土與人民。

 

在佛經中的授記是指佛陀為弟子們預告,親證菩提的時間,比如說《法華經》就有一品稱為〈授記品〉,為五百羅漢授記成佛,甚至為惡名昭彰的提婆達多授成佛的記別。佛法的授記思想,在於證明人人都能成佛,不論何人,如能修行佛道,便可依據各人的根性和修行的法門以及勤惰的態度而判定成佛的遲早。

 

誰夠資格接受佛的授記?必定是指位階不退的菩薩,因此,《法華經》中的羅漢,其實是大乘菩薩。不過授記不限於大乘,若修小乘法而證初果以上的聖者,也授必定證得阿羅漢果的記別;就像所謂初果將七返生死而證阿羅漢果,到三果就住不還天,直證阿羅漢果,不再到人間來。

 

佛能見一切眾生心行和修行的歷程,並了若指掌。等修行者已經位階不退,他的前程已經很明白,給予授記,不是預言,也不是猜測,更不是命定,只是像一位導遊為旅行者從地圖上指出到達目的地的路線、距離以及時限遲早而已。通常學校的老師,對於正常的學生於入學之後,已經可以告訴他們在幾年之後,必將畢業,這其中沒有神秘色彩。

 

在中國的禪宗,早期並沒有授記的行為和儀式,到了晚近的叢林寺院,為了選拔和預定主持寺院的後繼人選,在遴選之後,也會舉行授記禮式。因為古代的傳法授記,傳的是心法、以心印心,心心相印,不需要儀式,更不需要文件的證明,接法的人,也不一定會接掌主持寺院的職位。而晚近以來,中國的禪林,授記時,有法卷的頒發,也未必是選拔已有證悟經驗的人,授記之後,目的在於傳承主持寺院的職位。所以,多半只有授記之名,而無授記之實,已經失去了傳法的本意,此不在本文討論之內。

 

有若干具有神秘經驗的修行者,往往好為他人做授記式的預告,如果僅僅預言日常生活中必將發生的事,那是一般的靈媒、乩童都可以做到的神鬼活計,不足為訓。如果為他們的信從者授阿羅漢記或成佛記,那是打的大妄語,他自己非佛,何能為人授成佛記、成阿羅漢記?如果他們自稱已經是佛,但在佛經中,沒有見到釋迦世尊預告,某人在彌勒菩薩成佛之前的某時代成佛為人授記。釋迦世尊既然沒有為他授記,何以他能夠為人授記?時下有許多人自稱為佛或大菩薩的再來,他們也能表現出慈悲和救濟眾生的態度,在他們的內心深處,卻為大我慢所盤踞,其實是否定了釋迦世尊的教法,並非正信和正統的佛教;正信的三寶弟子,應當有所監別。

 

真正的大修行者,必定以凡夫的身分自許,否則,很可能成為鬼神及魔道的伴侶。釋迦世尊強調在人間活動並具有人間身的佛,是人性本位的佛,是人格健全的佛,所乙太虛大師提倡「人成即佛成」。

 

轉碼註:「授成佛的記別」的「別」應為草字頭下面一個「別」字轉碼註:「必定證得阿羅漢果的記別」的「別」應為草字頭下面一個「別」字

□先度眾生還是先成佛?

 

根據《地藏菩薩本願經》〈閻浮眾生業感品〉的記載,地藏王菩薩在無量劫以前,曾為一小國王,與其鄰國的國王為友,當時兩國的人民,多造眾惡而不修善行,二王計議,廣設方便,救濟他們。一王發願早成佛道,然後度脫如是眾生;另一國王發願先度此等罪苦眾生,令得安樂,至於菩提,然後自己成佛。發願早證佛道的國王,就是後來的一切智成就如來,已在距今無量阿僧只那由他不可說劫之前成佛;另一國王就是後來的地藏王菩薩,以迄於今,尚未成佛。

 

由這兩個例子,所以有人要問:「究竟是先成佛道好?還是先度眾生好?」

 

此與各人的本願有關,一切智成就如來,在因地作國王時所發誓願,只說早成佛道而度眾生,未說先成佛道後度眾生。也就是說,願他於菩薩道的圓滿之時,即成佛道,成佛之後,還度眾生,他在成佛後的壽命,長達六萬劫,當然被他所度的眾生,不可計量。當地藏菩薩,在因地做國王時,所發誓願是:不願早成佛道,而願先度一切眾生,故迄於今,仍是菩薩身分。未願遵循通常菩薩道之三祇百劫的時限,這是出於他個人的悲願,不是說眾生成佛,都要像地藏菩薩,或者都要像一切智成就如來。

 

菩薩依願力受生,眾生依業力受生,菩薩為救度眾生而往來於三界,眾生是為接受罪報和福報而流轉於三界。菩薩雖在三界,卻是已得解脫的自在之身,眾生是被生死業報束縛的可憐愍者,聖位的菩薩,既是自由自在,那麼對於先成佛道或先度眾生,已沒有不同了。所以,地藏菩薩的「地獄未空,誓不成佛」,在諸大菩薩之中,悲願第一。至於其他的菩薩成佛,依照通途乃是經過三大阿僧只劫菩薩道之修行。

 

所謂菩薩道,即是發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所以不是說不度眾生,就能成佛。《地藏經》所說的一切智成就如來,發願早成佛道,也沒有說不經過三大阿僧只劫的修行及度眾生的階段。只是比起地藏菩薩尚在無量劫中行菩薩道,一切智成就如來是早成佛道了。據此可知,早成佛道救度眾生與度盡眾生方成佛道,二者皆係出於諸佛菩薩不同的悲願。

 

□成佛以後也要受報嗎?

 

是的,成佛以後也要受報,這從世間的聖人和偉人來看,也都有許多的不如意事可知。比如耶穌被他的門徒出賣,最後釘死於十字架;孔子絕糧於陳、蔡;文天

祥受誅;美國的林肯和印度的甘地被刺身死;中山先生在倫敦蒙難等。因此,在釋迦牟尼佛成佛前後,也有好多魔難,比如六年的雪山修行以及最後的樹下降魔;另外托缽不得食,風寒而背痛,女人誣陷,他的弟子提婆達多落石傷其足;以釋迦族遭受滅亡而頭痛;臨涅槃前因誤食有毒的野菌而腹痛如絞等。佛的弟子更不用說,證得阿羅漢以後,也有受報的記錄,如神通第一的目犍連尊者和蓮花色比丘尼都是被人活活打死。

 

這從東西方的宗教看,各有其理論和說法,所以聖人受難,正表現其偉大人格和偉大事業的成就之不易;基督教說耶穌是為了人類贖罪,佛教則有不同的理論依據。這可以從兩個方向說:一是法身示現,以做為凡夫的榜樣,表示凡夫也能成佛。佛由人成,所以,人類所有的苦、樂、禍、福,示現為人間身的佛,也同樣有;雖他自己本身沒有苦、樂、禍、福的障礙,為了誘導正在苦、樂、禍、福中的眾生走上修行佛法的大道,所以,方便示現同於一般的人類。

 

人在人間必定有他的身體,有身體必定會遇到身體的所需和所忌,兩者產生沖突,就會發生魔難。所以,孟子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如果不假辛勞而獲得佛果,不遇魔難而成為佛,那就沒有修行的必要,也顯現不出聖人之偉大。所以,在佛成道之後,雖具足六通,圓證三明,他還是在人間托缽、遊行,他的衣、食、住、行,完全同於人,生活所需也同於人,弟子向佛問訊的時候,也會說到:「眾生難度嗎?」「身體健康嗎?」確少見到佛陀使用神通來解決眾生及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只是用智慧,以人間通用的方式,解決人間的問題。

 

二是從最後身的菩薩或最後身的羅漢來講,他們從此以後,不再受到三界中生死的約束和苦難的左右,因此,必須要把無始以來凡夫位中所造的一切不善業全部清理償還。這也等於佛世的時代,規定俗人,若發心出家,必須在清償了所有一切債務、責任和義務之後;若是犯罪、負債、父母不允、妻子或丈夫不許者,均不得出家。到目前為止,要來我們寺院出家的人,也要求他們首先把所有一切世俗的錢財關係、感情關係,徹底清理之後,才可進入我們的寺院,而成為走上出家身分的第一步。所以,在成佛之前的最後身菩薩,固然要接受往昔的業報,初成佛時,雖然心得自在,不再受到煩惱的困擾和苦樂的影響,但是他在沒有進入稱為無餘涅槃之前的身體,還是在人間活動,還是會受到物質世界的影響,那就是最後果報的承受。

 

不過心得解脫的佛,身體雖然跟一般的常人一樣地受到痛、養等種種反應,但是不會因此而生起喜、怒、哀、樂的煩惱,所以,佛的受報和常人的受報迥然不同;受報是對因果負責,解脫是從煩惱得到自在。如果大乘羅漢、菩薩以及諸佛,乘願來到世間救濟眾生,那是化現,不是受報,從凡夫看他們,也有生、死、衰、老、病痛等的現象,他們卻未受到這些現象的困擾。

 

□廣結善緣怎麼講?

 

「緣」是關係的意思。建立關係稱為結緣,彼此曾有交涉的關係稱為有緣,自利利他的關係稱為善緣,不涉私欲的關係稱為淨緣;造成眾多的善緣與淨緣,稱為廣結善緣。

 

因此,就有人在信佛、學佛之後,到處跑道場,見人就結緣,變成了疲於奔命、忙於應酬,毫無原則的護法、說法、弘法。如此出錢、出力而無自修的方法,也沒有固定的依止,從表面看,他們的確是結了很多人的善緣;但事實上他們對人、對己、對道場,都沒有做到比較深入有力或有效的幫助。雖然處處都可以看到他們,但不一定處處都需要他們;雖然許多人都可以接觸到他們,卻很少有人能真正從他們那兒得到有力的幫助。

 

這種結善緣的方式,就好比用一碗飯布施一個人,可以勉強吃飽,用一石米布施一個人,可以維持半年的生活;相反的,如果用一碗飯布施一百個即將餓死的人,結果是沒有一個人能夠活命。但是,若以此碗飯布施一個人,至少還能使這個人多活一天。因此,若以一鬥米來布施一萬個即將餓死的人,固然是廣結了善緣,但結果是沒有一人能夠多活一天。所以,廣結善緣應該是有原則,且量力而為的。如果有力量救濟全世界而不虞匱乏,那就應該無限制、無分別地平等布施,無遠弗屆,無微不至;如果僅有微弱的力量,則應該集中起來,選擇急需援救和護持的物件。比如說和自己比較熟悉、親近、關係較深的人,即家人、親人、師長、友人等為優先;否則,自不量力地去廣結善緣,是不切實際的。

 

若從三寶的立場來說,廣結善緣是指無差別的平等布施。也就是用佛法教化眾生,有教無類,不論程度的高下、財富的有無、權勢的大小、地位的尊卑、智慧的深淺,對他們都是有求必應。因此,三寶接受一切供養,絕不挑剔;任何人只要發心供養,不論數量多少,也不論財物品類,都是以慈悲心、歡喜心來接收。此在釋迦世尊的時代,出家弟子便是如此,他們每日托缽乞食,挨家挨戶,貧富不拘,也

不拘食物的的種類、質量,有什麼就接受什麼,有多少就接受多少,直至滿缽或適量即止。這就是以平等心廣結善緣,又稱為「一缽千家飯,廣度有緣人。」布施他人固然是結善緣,接受布施也是結善緣。

 

由於一般人的財力、物力、體力、智力和時間都很有限,所以如果盲目無原則地廣結善緣,不但效果不彰,還可能會招致無謂的困擾。有的情形是,雖然自己已竭盡全力,甚至已影響到家庭的生計、個人的健康,但所得的回應卻是令人怨憤、遭人猜疑,如此的結果更可能因此而喪失了信心和道心。世尊曾於《遺教經》中告誡弟子:比丘乞化人間,應如蜜蜂從花間採蜜,不得損傷到花朵的顏色與香味。因此,居士們若不自量力地廣結善緣,則三寶雖無意傷你,你卻可能因三寶而受到傷害,求升反墮,豈不愚疑!所以,護持三寶應該有中心、有重點、有原則。應救濟貧病,但也該有輕重、緩急之分,遠近、親疏之別,不能不切實際,一味地講求平等布施。

 

其實,原則性和重點性的護持、布施,也是廣結善緣的方式之一。例如:成就一人成佛,佛能廣度眾生,你也就間接地與一切眾生結了善緣。所以《四十二章經》中說:「飯凡人百,不如飯一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飯持五戒者一人;飯持五戒者萬人,不如飯一須陀(初果聖人)。」乃至飯一已至無修無證程度的大解脫人,功德當然更大,以此類推。供養、布施、護持三寶,可分為兩個重點:

 

1、對於整個佛教的現在和未來有大影響的人、物及其事業的護持,就是廣結善緣。

 

2、對於你所尊敬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縱然是默默無聞,只要是值得你尊敬而願意護持的,就足以證明此人物已有潛移默化的功能,這也是廣結善緣。

 

由此二點可知:對於著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贊助護持,未必就是錦上添花;對於無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供養、布施,也不可以存有雪中送炭的念頭,最重要的是能夠掌握重點及量力而為。

□「結緣」和「了緣」的意義何在?

 

佛教只說結緣和了業,那是指結善緣了惡業,沒有「了緣」的說法。

 

結緣的意思,是對沒有善緣或善緣不足的人,使他主動或被動地接受世法的幫助和佛法的引導,大家增長善緣,彼此互助,走上學佛修行成佛的路。因此,儘自己之所知所能與所有,跟我們所接觸的人和眾生廣結善緣,是應該的。不過,結緣並不是投資,而是施予,不該想到回收。以一己之力廣結善緣而影響他人也廣結善緣,就是布施。小則能夠造福自己當下所處的社會,增進彼此的幸福;大則可以影響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成為人間淨土。

 

至於「了緣」,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名詞,是由於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產生的誤解。本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對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也是對的,結果卻由男女彼此恩愛而衍生為彼此互欠,而既然互欠,就應該再來結為夫婦,互相償還,於是成為所謂的「了緣」。流行於民間的武俠小說、神怪小說以及各種故事傳說,都有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等的說法。既是三世夫妻,那麼做了一世夫妻,應該還有二世;做了二世夫妻,也還有一世;要做完三世之後才能分手。有些民間信仰的鸞壇和乩童,以及無稽的命相和江湖術士,以如下論調告訴人:要了宿世姻緣,一定要和某人配為夫婦,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有些神棍也就藉此而說了一度緣、數日緣乃至數年緣,使異性受騙失身。

 

根據佛法,男女之間的關係既然有恩有怨,永無了期,那就不僅是三世七世而是無量世。所以《梵網經》說:「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也可以說,任何異性都曾經是我的配偶,那是永遠了不完的恩怨。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婦是很少的,何況即使彼此有恩無怨也是情執;既有情執,就難以捨離,豈只是三世夫妻七世姻緣?應該是無量世的恩愛關係。唯有彼此因緣成熟而業力相當才能結為夫婦,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係稱為了緣,既為世法所不容,更為佛法所不許,那會使更多人受到不良影響,是造了更多的惡業。佛法說應結善緣而了惡業,凡是易於產生惡業後果的任何因緣,避之唯恐不及,怎麼還敢玉石俱焚、自毀毀人?因為非分的男女關係,都會為對方、為第三者乃至給更多人帶來災難,所以「了緣」的傳說,不知害了多少人。

 

冤家宜解不宜結,不正當的、非分的、為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係,都應視為冤家相逢、惡業顯前,切勿聽信「了緣」的說法,應該相信了業的觀念。那就是欠人的應該還,對所有逆境鼓起勇氣加以解決,還債越多負擔越輕。我們並不認為凡是男女關係都是造惡業,事實上正當的夫婦是人間倫理的基礎。但是,如果鼓吹了緣而影響善良風俗,那就是造惡業,不僅來生不能成為夫婦,更會遭受可怕的惡報。

 

出家人,不論男女,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引誘或試探。出家人都是凡夫,都不是離欲的阿羅漢,所以佛經中說男女之欲最可怕。如果追究我們每個人的過去因緣,都曾是無量眾生的眷屬;若要了緣,就得跟一切眾生繼續不斷地成為夫婦,根本不可能有出家的機會。因此,如果出家人也相信了緣,那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出家了。出家是以信心和願心做為支柱,自己願意出家,就要把男女關係視為惡因緣壞果報,不讓它永無盡期地繼續糾纏;應該拿出智慧之劍,斬斷男女的情執,這才算是真正的了緣吧!

□佛為什麼要度眾生?

 

《金剛經》說:「彼非眾生,非不眾生。」又說:「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又說:「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所謂度眾生是佛在發成佛大願的時候,所立的誓願,也是在沒有成佛之前,尚有自我中心的時候,所抱持的心願,所以在未成佛前的凡夫或菩薩,是有眾生可度的。

 

可是,在成佛之後,既沒有了眾生,也沒有佛,否則便是對立。既然有能度與被度的關係,便不圓滿,並沒有親證法身的全體;因為一旦親證法身的全體,那就無內、無外、無彼、無此。例如任何一滴水從海而來又回到海中去,從大海看,所有的水是屬於全體的,只當每一滴水自己看,才看到不同的河流、雨露、霜雪、冰霧。所以《金剛經》又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未成佛時的發心菩薩,都要度眾生,故有眾生可度。因從菩薩的立場來說,一定有眾生可度,到了初地以上的菩薩,雖已經知道沒有眾生可度,但他還要度眾生;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薩,則是自然運作度眾生,自己卻已經不再度眾生。成佛之後,便不度眾生,無眾生可度,只是眾生自度,以其善根、福德、因緣的多少,而能感得佛與菩薩的化現而做救濟;那是眾生心中的佛與菩薩,不是佛與菩薩的本身。

 

所謂善根是眾生本有的,但是不加以培養,不會增長、顯現,越是努力精進求法,越能感應諸佛菩薩的慈悲攝化,所謂自助而人助,唯有眾生有求,才能感得諸佛菩薩的應化。佛教常以如人撞鐘為喻,輕輕地撞就小聲地響,重重地撞就大聲地響;鐘有響的功能,如果無人去撞,它不會自響;所以,眾生如果不自己努力,增長善根,雖然佛的法身遍在,也不會幫到你的忙。

 

所謂增長善根,就是要發菩提心,也就是說眾生自求成佛,即得佛的教化、感應;當自己成佛之後,就接受一切眾生的感應,而非佛去感應眾生。所以,一切諸佛成佛之後,他是全知、遍知的,因此名為正遍知覺,有求必應──眾生有求,諸佛必應。

 

佛度眾生不是以知識度眾生,所以佛的全知,並不是說佛需要知道眾生所具備的一切知識,也不需要通過眾生經驗中的邏輯理念等的思想,因為他是整體的,眾生是局部的、個別的,他能給眾生一切,但是不需要學習眾生的東西,而是眾生需要的,他就直接給予。因此,種種根器的眾生,就能得到種種佛法的利益。人間所謂的分析以及歸納,這都是從個體、局部為著眼;佛的心量,既然是全體,所以不能用凡夫的知見去解釋、衡量佛的正遍知覺。

 

人間所見的佛,比如說釋迦牟尼,從理論上講是化身佛,在人間像人,在天上像天,至地獄中像地獄,在任一類的眾生當中,就像那一類的眾生。他是有形象的、局部的,需要經過學習,才具備人類所有知識,用這些做為度眾生的工具,而使得眾生受益。他同時可以在無量無數的地方,顯現無量無數身,度無量無數眾生,而他本體法身是不動的。因此,我們不可以說,由於化身的佛有生有滅,就說法身的佛有來有去;也不可以說,化身的佛需要具備人類的知識,而法身佛就因此而有限;其實化身的佛,也就具備正遍知覺,因為他不離法身,可是不能夠說,正遍知覺的法身佛,是以凡夫知見,所見化身佛的知能,而稱為正遍知覺。

□神道設教也是佛教嗎?

 

不!不是的。但是,很多人由於神佛不分,把民間信仰視為佛教信仰的同類,而且佛教信仰中,也摻雜了民間信仰的現象,以致佛教被誤為是神道設教的亞流。

 

考察「神道設教」的原意有兩種:一是《易經》所說的,君主順應自然之理以教化人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惑,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此如孟子所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在位的君主稱為天子,順應天命而治理國家,都是神道設教之意。二是利用鬼神以統治並教育人民,這是《後漢書》所說:「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求助人神者。」前者的神道,即是代表自然法則的運行;後者的神道,是以特定的鬼神信仰,給予人類的啟示和指導。前者尚是理性的,後者即屬於盲從的迷信了。

 

中國的宗教,始終是在理性和迷信的交雜之中,繼續發展下來,所以從未產生過像基督教那樣的一神信仰,也沒有出現過理性主義的宗教,如印度傳來的佛教之被全面接受。雖然孔子主張「不語怪力亂神」,中國的民間,乃至於士大夫階級和許多的君主,還會或多或少地接受鬼神信仰。所以,本文所謂的「神道設教」,是指鬼神以神仙佛祖等名目,通過鸞壇的迎鬼降神、靈媒的鬼神附體所謂仙佛借竅等現象,而形成的民間信仰。但它的信從者,不一定僅是一般的庶民。

 

神道設教,常被稱為淫祠的原因,是它能夠泛濫成災、惑亂人心,這種現象可能是真有鬼神的降靈,也可能僅是出於靈媒、乩童等巫師、術士的操縱。即使真有鬼神降靈,也會由於各類鬼神的福德、智慧的大小不同,善惡不定,而使同一個鸞壇或同一位靈媒,在不同的時候,接收到不同鬼神的降靈,而得到不同的指示。他們沒有統一的、穩定的所謂常經、常理、常法,所以,不能做為知識理論的標準和社會道德的依據。如果是出於靈媒、術士的操縱,那情況更為嚴重。他們能夠翻雲覆雨、顛倒黑白,也能夠救世濟人、益物利生,信從者越多,他們的「靈力」越強。若為野心家所用,即成為亂世的禍種;清平之世,若為治世者所用,也可成為造福人群的力量。因此,自古以來對於神道設教的認識是:「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神道設教雖能助人,亦能毀人,所以明智之士,都應抱著「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鬼神如小人,既不可以得罪,也不可以親近;鬼神出爾反爾、喜怒無常、善惡不定、邪正難辨。信之者雖然有若干的靈驗可觀,卻不是絕對的可靠;如果是出於靈媒、術士的蓄意安排,那就更為可怕。歷史上所謂妖邪亂黨、妖言惑眾者,就是出於如此的神道設教。

 

靈媒、術士的第一代,多係得之於偶然的降靈;他們的繼承者則需經過訓練,多半是選用兒童和少年,給予特定的技術訓練。從訓練過程中,使他們學會如何接受鬼神附體,在日積月累之後就會形成一種自然的習慣和反應。到時是不是真有鬼神的降靈和鬼神附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降靈時的儀式、氣氛和心理反應。在一定的儀式、氣氛之下,就有特定的心理反應,所以能夠接受操縱者的暗示,而以為是神的意志。靈媒若係成年人,他想什麼就會出現什麼;若係兒童,他會接受操縱者的暗示和平素訓練的灌輸而有所反應。所以這些現象可能是鬼神的降靈,也可能是精神病的患者,或者出於巫師、術士的安排。

 

巫者、術士、靈媒可能是讀過一些詩書的,也可能沒有受過教育。但有一個共同的現象,那就是他們的第一代,很少是訓練出來的,而是出於突然的鬼靈附體,即所謂仙佛借竅,為一些無名鬼神,冒替某一民間熟悉的神靈之名,用他們來做為表現靈力的工具。他們也真的能夠知道一些過去的事,並預言未發生的事件;能夠為人治病、勸人行善、教人免難,這就是為什麼一般人會「信巫不信醫」、「信神不信人」的原因所在。但在這種靈驗似是而非,可靠率很低,大概是百分之五十,最多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可是只要少數人經驗到受用,便會口口相傳,而造成香火鼎盛、信者蜂湧的現象。

 

靈驗的可靠率,多半也與求神者的心理有關。求助心切,便可從降靈的儀式和氣氛中得到「靈力」的反應。靈媒、術士,也會在那些無名鬼神的指導下進修,進修越久,所知有關的宗教、倫理、道德、星相、醫蔔等常識也越多。所以,他們能夠寫詩句、開藥方,也能說出各宗教雜陳的倫理觀及宗教觀,能夠使人信以為那是什麼大神降壇。其實,凡是鬼神都有一些報得的神通和感應的靈力。鬼神不需要經過學習,就能攝取當時現場中人們的觀念、知識、技術和學問,就地取材、隨取隨用。他們並沒有自己的理想,他們所要表現的,只是自大、自尊、我慢等態度。

 

如果是第二代的靈媒、術士傳承者,也就是前面所說的,從青少年和兒童中選擇而予以訓練。這些人多少要帶點神經質、敏感、多幻想等特性,經過一定技術的訓練、學習,再經過特定觀念的傳授、灌輸之後,就是沒有真的鬼神降靈,他們也能夠出口成章、落筆成文、看病處方、批示命相、預言凶吉等,這類的可靠率就更低了。唯因信仰者已經習慣了依賴這種降靈的所謂神示,也就很難以客觀的態度加以考察和追究。同樣的,類似這些受過專業訓練的靈媒等,在儀式進行時的神智恍惚,多半也無法分辨那些降靈運作的現象,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志,還是真的來自所謂仙佛借竅的鬼神靈力。

 

當然,如果是和他們自身的名、利、物欲、嗔愛等有關的話,他們必然知道是在藉口仙佛借竅,而說他們自己想說的話。正由於這種原因,神道設教雖有其作用,卻不足以信賴。

 

泰國僧王師父重病蒙藥師佛治癒奇蹟

藥師佛,因為泰國在佛身中加入一個珠子,當搖動的時候要發出鈴聲,故名「拍勁」 (PRAKRING) ,意思就是「鈴佛」,是少數於大乘及小乘佛教裡共同尊崇之佛祖的另一種造型!儘管大乘佛教有諸多不同的說法,但都是有共同的地方就是保佑健康,遠離百病,在泰國這南傳佛教國家,部分佛寺會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