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日 星期二

學佛群疑(11)--聖嚴法師著

□卍字是什麼意思?

 

卍字是佛的三十二種大人相之一。據《長阿含經》說,它是第十六種大人相,位在佛的胸前。又在《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六,說是釋迦世尊的第八十種好相,位於胸前。在《十地經論》第十二卷說,釋迦菩薩在未成佛時,胸臆間即有功德莊嚴金剛卍字相。這就是一般所說的胸臆功德相。但是在《方廣大莊嚴經》卷三,說佛的頭髮也有五個卍字相。在《有部毗奈耶雜事》第二十九卷,說佛的腰間也有卍字相。「卍」僅是符號,而不是文字。它是表示吉祥無比,稱為吉祥海雲,又稱吉祥喜旋。因此,在《大般若經》第三百八十一卷說:佛的手足及胸臆之前都有吉祥喜旋,以表佛的功德。

 

卍字的符號,有向右旋──卍;有向左旋──卍。根據《慧琳音義》第二十一卷、《慧菀音義》,及《華嚴經》等,總共有十七處說到卍字相是右旋。但是《陀羅尼集經》第十卷所示摩利支天像所拿的扇子中,所畫的卍字相乃是左旋──卍。還有日本奈良的藥師寺的藥師佛像腳下的卍字相,也是左旋,但是多數的記載是右旋。最早在印度教的主神,如毗濕笯及克利辛那,胸前就有卍字相。在古印度的傳說,凡能統治世界的轉輪聖王,皆具有三十二種大人相;佛是法中之聖王,所以也具三十二種大人相,此在《金剛般若經》中就有記載。

 

在近代,右旋或左旋,時有爭論。而大多數都認為右旋是對的,左旋是錯的。尤其是在二十世紀的四十年代,歐洲的希特勒,也使用卍字相來做為他納粹主義的標幟。此後,即有更多的爭論,有的說希特勒所用的是左旋,佛教所用的是右旋。其實在唐朝的則天武後時代,曾經創造了一個字──卍,念做「日」字,象徵太陽的意思,就是左旋;希特勒使用的是斜角形的瓋,佛教則是正方形的卍。至於印度教則以右旋表示男性的神,左旋表示女性的神。而西藏的喇嘛教用右旋,棒教(bon-pa)則用左旋。

 

根據日本國士館大學光島督博士的研究,卍字本非文字,西元前八世紀時始見於婆羅門教的記載,乃是主神毗濕笯的胸毛,是稱為vatsa的記號而非文字,至西元前三世紀始被用於佛典。到了西元後一世紀時,又更名為'svastiko,本為牛犢頭部的毛髮螺旋相,演變成主神毗濕笯的胸毛相,後成為十六種大人相之一,又成為三十二種大人相之一。

 

總之,在佛教不論右旋、左旋,卍字均係用來表徵佛的智慧與慈悲無限。旋回表示佛力的無限運作,向西方無限地延伸、無盡地展現,無休無止地救濟十方無量的眾生。故亦無須執著、揣摩卍字形相的表現是右旋或左旋了。

 

□以出家僧眾為佛教重心的傳統能繼續維持嗎?

 

這的確是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

 

佛教從印度到中國,乃至到韓國、日本和越南,兩千五、六百年來,沒有發生過這個問題。但是在一百年前,日本佛教由於明治天皇時代實行維新政策,並且為了增加人口,以從事對外擴張,所以對於佛教的出家僧眾,用種種的壓力,使他們娶妻吃肉,從此之後,日本佛教漸漸轉變為在家人住持寺院的風氣。因為他們是專業的寺院經營者,所以仍被視為僧侶。到了二次大戰之後,韓國也出現了在家的佛教教團,迄今為止,韓國就有出家和在家兩派共存而不互融的事實。我們中國以及香港、星馬和北美地區,也漸漸有了獨立的居士佛教組織。他們雖不反對出家僧團,也不一定做為出家僧團的外護者。當然,由於一向的標準觀念,居士不能代表僧寶,所以還沒有人以居士的身分,名目張膽地接受信徒的皈依。然而,這種現象還能夠維持多久而不變質?這需視出家僧團弘法力量的強弱,以及人才人數之多寡而決定。如果僧中無人才,無能領導四眾的弟子,則中國佛教轉為以在家居士為中心的時日不會太遠。

 

在佛的時代,以及佛涅槃後幾百年中,僧中龍象輩出,在家居士依止僧眾修學佛法是正規現象。到了大乘佛教抬頭之時,就有以在家居士為中心的觀念出現,比如《維摩經》的維摩居士,就是最好的例子。中國在明末之後,居士佛教也漸漸抬頭。民國初年以來,居士的人才也出了不少,甚至印光大師多以居士為攝化物件。想其目的,也在於與其讓居士脫離僧眾,不如以一代大師的身分,專門攝化他們為三寶弟子。今後的僧眾是否能夠維持傳統的地位,要看僧眾之中是否有人能夠感化居士,攝皈其為三寶弟子。

 

據我所知,今日有不少的大德居士,雖然也學佛,但不請求僧眾舉行皈依三寶的儀式。因為在《六祖壇經》裏言:「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家能行,如東方人心善;在寺不修,如西方人心惡。但心清淨,即是自性西方。」致使一般自視較高的居士,不願向僧眾稽首頂禮,自稱弟子。另外,根據淨土教典,往生西方不一定要以皈依三寶作為條件,雖然《觀無量壽經》主張中上品以上者需要受持三皈依,具足眾戒,但是中品下生、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沒有規定要受三皈,只要臨命終時,懇切持念阿彌陀佛名號即可。

 

當然,中國是以儒家文化思想為正統的形式,歷數千年而未嘗衰竭。信佛而崇儒,或崇儒而信佛,都是抱著和僧眾為方外交的態度,雖然曾經有過皇帝、皇太子、宰相、大臣,如梁武帝、則天武後、唐宣宗、張商英等,對大德高僧執弟子禮,但總是少數。因此,歷來中國佛教信徒雖然很多,真正皈依三寶,稱為三寶弟子的比例卻不多。佛教主張依法不依人,教團以三寶為中心,不以特定的個人為物件。但是中國人一向持有「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觀念,以人為重,以法為輕,若有學行俱優、智慧與慈悲並重於世的高僧出現,自然形成以僧寶為佛教中心的局面。

 

不過,今後的情況可能更為艱鉅。因為面臨科學文明、民主思潮、自由情執,要使僧眾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與皈敬,必須提出相等的努力和代價。其實,是不是能夠保持僧寶為佛教的重心,應該不是問題。如果重視僧才的培養、儲蓄和適當的應用,僧眾因為沒有家室之累及世務之縛,無論在學問和修持,智力和悲願,平均應該優於在家居士。我們不必為將來誰是佛教的重心而爭論、擔心,但看我們僧眾對未來社會的前瞻和因應,能否掌握住不變隨緣的方向而定。

 

□蓮花在佛教表示什麼?

 

在佛經中說,人間的蓮花不出數十瓣,天上的蓮花不出數百瓣,淨土的蓮花千瓣以上。蓮花表示由煩惱而至清淨,因為它生長於污泥,綻開於水面,有出污泥而不染的深一層涵義。而蓮花除了蓮瓣,還有蓮蓬、蓮子,蓮瓣、蓮蓬可觀賞,蓮子可食用;蓮子又可生長,栽培更多的蓮花。蓮花開放於炎熱夏季的水中,炎熱表示煩惱,水表示清涼,也就是在煩惱的人間,帶來清涼的境界,這都是蓮花所表徵的美德。所以,比喻從煩惱得到解脫而生於佛國淨土的人,都是蓮花化生的。

 

三界的眾生,以淫欲而托生,淨土的聖人,則是以蓮花而化身,因此,蓮花表示清淨的功德和清涼的智慧。對於聖人而言,是無形的,顥現於凡夫之前,便以人間所熟悉的形象來表現。所以,我們所見的佛像和佛經中介紹淨土佛國中的聖賢,都是以蓮花為座;或坐、或站,都在蓮台之上,是代表著他們清淨的法身,莊嚴的報身。

 

□燃頂、燃臂、燃指有必要嗎?

 

根據原始佛典以及比丘戒律,凡是損毀、傷害、虐待自己的肉體,均非佛所允許。至於印度苦行的外道,用火、用水、用刀,以及種種自虐方式,使自己的肉體受苦,作為修行的方法,目的是為自己贖罪而求得神的寬恕。其起源可能跟用動物乃至生人祭神有關,神類喜歡血食,以生肉供養是表示最高的虔誠。然而,即使用苦行能達到某些目的,卻不是佛教修行的方法和方式。所以,比丘戒規定,凡四股殘缺五官不全者,不得受比丘戒。

 

可是,在大乘經典中,就有燃頂、燃臂、燃指的記載。例如《梵網菩薩戒經》輕垢戒第十六條說:「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又在《法華經》的〈藥王菩薩本事品〉,也有燃身供佛的記載,其中說:「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燃頭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於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森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大乘的苦行,是由釋迦牟尼佛的因地修行的方式而來,他在往昔修行菩薩道時,曾做種種的捨身供養及救生供養。比如他曾經為了向羅剎惡鬼求得一偈,而不惜投身相喂;又曾在雪地見到餓虎,因缺食物,幾隻幼虎也將餓死,所以投身飼虎。這是基於「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的菩薩精神而倡導苦行。

 

苦行的本身跟神教所修的苦行不同,也和以生人血食祭神的意義不同,在中國的《高僧傳》中,有〈忘身篇〉及〈遺身篇〉,專門收集捨身修行的高僧事例。千古艱難唯一死,人無不愛惜自己的身命,若能以身相捨或用火燒身,那是需要很大的決心和忍苦耐心的。

 

但是,正常的修行法是以人的行為為標準,以人間的倫理思想為基礎,若有違背常情常理的行為,便不是常人所能用而當用的,否則會使自己產生更大的煩惱,並且招致他人的物議。修行應根據原始佛教的精神,以人間身修行,佛法應是普遍大眾都能接受的修行方法;如果強調特殊的菩薩行,而忽略了人間性、人類的共同性以及社會的普遍性,那就很難產生普化世間的功能,至多只讓人評為奇行和異行而已。如此即使能夠博取若干人的尊敬,也不能達到佛法普及化的效果。

 

燃指焚身的例子,在近代有八指頭陀敬安禪師燃掉兩指;在越南有廣德焚身;在臺灣也有某法師燃去一指,其目的都是為了某一樁心願。這些行為者的存心和勇氣值得讚歎,但是我們不應效法,否則就偏離了佛法住世的正途。

 

至於燃頂雖有根據,出家人受戒燒戒疤則沒有出典可察,而且也為時不久。在佛教流行地區,不論南傳北傳,除了中國之外,沒有另外一個國家有此習俗。在明末清初之前的中國,也沒有這樣的風氣。而中共在文革之後,恢復傳授三壇大戒,也廢止了這項規定。只有臺灣還在新戒頭頂燒香疤,然而這大概也燒不了多久了,所以我們不必提它。至於頭上燙十二個、九個、六個、三個,乃至一個香疤,都沒有多大意義,只能說,燙得越多,表示發心越誠;如果是出於戒師們的硬性規定,那跟發心者本人的願心無關。所以,我極不贊成戒師規定燒戒疤。

 

□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的不同在那裏?

 

居士能夠說皈依嗎?居士可以講經嗎?居士可以化緣嗎?居士可以主持寺院嗎?居士能為信徒念經拜懺超度嗎?居士能夠參與和干涉出家人的事務嗎?

 

以上六個問題常有人問起。照理說,那些都是出家僧眾的分內事,非居士所當做,萬一做了,即失去在家學佛的立場;否則應現出家相,不該一方面捨不得離俗出家,另一方面又要模仿出家生活,享受出家人的權利,這不是在家學佛的本意。在家學佛是為了獲得佛法的利益而學佛修行,護持三寶,是三寶的外護,不是三寶的核心。

 

然而,時代變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數卻增多了。在沒有出家人或很少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許在家居士代說三皈。三皈的本意是恭敬歸命佛法僧三寶,其是以僧寶來說三皈,不是在家居士說三皈,皈依僧寶也不是指皈依在家居士。我曾寫過一篇短文〈僧伽未必是僧寶〉,收在《明日的佛教》一書中,其中對三皈物件的僧寶,就有很詳細的說明。

 

總之,居士雖不可越俎代庖,自稱皈依師,但他們可以在無人說法處及無人說法的時地,代替僧寶中的某一位大德法師說三皈。不過,對一般眾生,如種種動物,其不論死活,任何佛教徒都可隨時為之說三皈,使眾生普種善根,作為未來得度之因。

 

至於講經說法,在佛世就有居士代佛說法的例子,甚至也有長者居士代佛為僧眾講授法義。如大乘經中,就有維摩詰居士說法,勝蔓夫人也有說法的記載,因此,居士說法應該沒有問題。依古來慣例,居士不得以說法來賺取生活費用,是因為居士有他自己一定的謀生方式,不靠講經說法維生。但是,目前這個時代一切講求專業,弘法也須專業化。如果居士以弘揚佛法為專業,應該酌量收取報酬,作為養家活口的生活之資和交通所需。然而,若以講經說法為謀財手段,大受供養,漫無限制,那就不是學佛的居士應有的心態了。除此之外,今日或明日的居士,若為佛教的文化教育及行政工作做專業性的服務,也應該接受適量的待遇以維持家計。

 

至於化緣,其本意是讓沒有接觸過佛法的人有接觸佛法的機會,所以比丘要沿門托缽乞化善緣,原來目的不在飲食,而在種植信佛學法的善根。現代人提到化緣就聯想到向人要錢,這並非佛法的本意。當然,透過乞化而使在家人布施,雙方都得實益,不過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表面給人佛法而目的在於要錢。現今化緣多半是為建築寺院,很少是為了個人生活,也有一些是團體和寺院乃至個人,為了舉辦、保成某一種文化教育慈善事業而產生,比如印經、辦學校、建醫院、孤兒院、老人院等,面對此等活動,出家人應該做,居士們當然也應該做。

 

中國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訓,就是以要飯來辦學,這是值得鼓勵的。因此,居士化緣,但問其目的何在,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問題。若為擁護三寶,當然可以;若為社會福利,同樣可以;但若為購買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寺院之名,來營個人私利、圖個人享受,那就是違背因果的。

 

寺院,《法華經》稱之為塔廟,原本是用來供佛的舍利,後來才作為珍藏佛的法寶。在有佛有法之處,一定有僧人照顧,所以在塔廟的旁邊有僧房,這就完成了住持三寶的形象。俗人親近三寶,若住於寺院,稱為近在,其目的是學習出家的威儀及修行的生活,並且為僧伽大眾服勞役,稱為耕種福田。

 

佛典中尚無居士主持寺院的成例,但是近世以來,日本的佛教以在家居士為中心,他們住於寺院,生兒育女,代代相傳,是職業的宗教師家族,和一般的在家居士不相同。另外。像民初的楊仁山、歐陽漸、韓清淨,都是以居士身而主持佛教教育和文化事業的。他們都有道場,但不以寺院稱之,比如只園精舍、金陵刻經處、支那內學院、三時學會等。

 

因此,近代不乏名居士主持各類道場的例子,都是用精舍、學會、學院、蓮社、居士林、居士會等等名稱,不曾用過寺院的名目。如果居士一定要主持寺院,那可能是密教在家派的喇嘛,或是神道教的廟祝,而不是住持。因為寺院的住持是代表住持三寶,居士既非三寶之一的僧寶,怎能當住持?名實不副,是違背佛教倫理的。

 

凡是佛教徒都應該念經拜懺。佛教既然鼓勵生前結社共修,死後也當有同修的助念超度。因此,居士當然可以替人助念,為人超度。不過,問題在於若干在俗之士以為人誦經拜懺超度亡靈為專門職業,如先天、龍華、一貫道等齋教就有這種情形。他們平時不敬僧寶,一旦有人過世需要超度,就出現專為亡靈超度的齋公齋婆,且學僧尼常用的經懺佛事到處趕場。他們既是職業性的誦經團、拜懺隊,當然就不免論工計酬,然這種現象是佛法所不許的。

 

也有人問,居士能否使用法器敲打唱念?這應該不是問題,只要是用來誦經拜懺、修行佛教儀軌,而不是作為賺錢謀生的途徑,就沒什麼不可。問題是,學會法器的敲打唱念之後,很可能被人東邀西請,忙得不可開交,以至捨棄了自己的本行職業而把經懺佛事當成專業,這是必須防止的事。在家居士的謀生方式有很多,若用修行的方法謀生,雖不會餓死,也不會大富,正信的居士何必要下海去趕經懺?

 

至於出家人的事務,所謂僧事僧管僧了,居士不得參與,更不可干涉;這就好比你不是某團體的成員而去干涉該團體的事務一樣,參與已屬不可,何況干涉?所謂僧事,是指出家人的生活、威儀、戒律的清淨與否以及僧眾之間的相互摩擦等,居士如果過問,就像自己不是軍人身分而走入軍營去論斷軍紀,或處理軍人的事務。

 

出家人本為一體,因為是凡夫,所以他們之間可能有矛盾。但是僧無隔宿之怨,更無不共戴天之仇,小小摩擦轉眼即了,所以往往以不了了之的方式來處理僧眾的瑣事。如果居士插足進去,反而使得事情擴大,而且口舌更多。所以居士進入寺院,只需熱心護持,不可幫一個說一個,談論是非,製造糾紛。常言說,不看僧面看佛面,你是為信佛、學佛、護持三寶而親近寺院,故不要因為見到你所不順眼的僧眾現象而生譏嫌,自尋煩惱。

 

□未來的社會還有人出家嗎?

 

上一條舉出《六祖壇經》及《維摩詰經》的例子,可見在家也能修行,修行不一定要出家。由於社會環境的變遷,人類生活方式的轉變,想要出家和能夠出家的人,必然越來越少。現在,可以有幾千幾萬個人共同工作的工廠和公司,卻很難見到幾百幾千人的出家僧團再現。因為工廠等工作場所的從業人員,都有他們各人的家,家庭生活和工作環境是分開的,在緊張、激烈或單調的工作之餘,尚有他們休閑、娛樂等的享受。出家的僧團則不同,從朝至暮,從天黑至天明,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都是生活在清苦、單調、規律、精進、不放逸的狀態中,除非具有深厚善根、堅忍毅力和宏大願力者,否則很不容易適應。

 

過去,出家的僧眾住於深山大澤的叢林之中,不易受到物質世界的誘惑。而今天較大的寺院,都成了觀光勝地,寺院的僧侶,不得不和來自各方善男信女,以及觀光的旅客有所接觸;為了經營寺院,弘揚佛法,也不得不深入民間。因此影響到出家人修道生活的寧靜和清淨,除僧相、茹素、不結婚和沒有個人財產之外,幾乎和在家人相似。所以一般根器的人,如果不遇到大善知識的提攜、勉勵,很難自動發心出家,出家之後,也很難至死不渝。

 

當然,三世諸佛成佛,都是現出家大比丘相。歷史上的羅漢,不論男女,都是出家相,古代各宗祖師,絕對多數也是現出家相的。因為出家的生活方式,依據戒律而住,自然而然可以免除許多的困擾與牽累。對個人而言,能夠專精於佛法的修學與福慧的增長;對社會大眾而言,可以心無旁顧,全心投入,奉獻出自己身心的全部,為佛法的弘揚,對眾生的救濟,做最大的努力,雖在不休不息的自利利他的生活中,依然可以感受到無牽無掛、自由自在的樂趣。他們不須為明日擔憂,不須為出路鑽營,他們的生活就是他們的安身立命之處。

 

因此,只要正統、正信的佛法存在一天,出家之門就永遠敞開,出家的路,還是有人走的。縱使不再出現幾百幾千人的長期共住同修的現象,出家人的蹤跡還是不會斷。當然,如何在未來社會開發出家生活的環境,需要用我們的智慧做深遠的考慮與策劃。但是,只要有人以大悲願心發心出家,他們就會在任何艱難的情況下,披荊斬棘,走出他們的康莊大道。

 

□佛教對於女性地位的看法如何?

 

佛教稱女性為女眾,有關女眾的地位,常被討論的例子,是「八敬法」。依「八敬法」女眾不能獨立,必須仰靠男眾,不能和男眾共住,也不能離開男眾太遠而住;必須要請男眾的長老上座,每半個月為女眾說法教誡,女眾不能直接在尼僧中受戒,必須通過男眾的證明;比丘尼雖然受戒一百年,還要禮拜新受比丘戒的男眾。因此,到今天為止,女眾在佛教之中,始終沒有地位,特別在錫蘭、緬甸、泰國等上座部的區域,甚至於不許女眾成為比丘尼,只能夠成為過出家生活而無法受出家戒的清修女。

 

可是今天有西方的女眾加入佛教的僧團之後,她們已在大聲疾呼,而且要求男女平等的權利。她們在東方覺得女性沒有地位,回到西方的社會,出家的佛教女性,生活的困難更多,這是一個奇特的現象。因為到西方傳佛法的還是以男眾為主流,男眾並沒有一定要歧視女眾,可是佛教的傳統,如何來突破,這是關鍵所在。

 

今天在西方的美國,有一群佛教的女眾,出版了一份季刊,叫《Kahawai》的雜誌,它的副題是「女人與禪」(JournalofWomenanden),已經出到第九卷。在錫蘭,也有一群女眾發心,出版了一種每月通訊,名稱叫做《Parappvdvwa》,副題是「NunsIsland」(尼眾島),已經出到第四卷。其出刊宗旨乃在提高女性在佛教中的地位,以達到男女平等的目的。另一九八七年二月中旬,在印度的佛陀伽耶,也召開了歷史性的世界比丘尼大會。

 

民國七十六年三月在臺灣出版的《當代》雜誌第十一期,古正美博士寫了〈佛教與女性歧視〉專論,說明佛教的女性歧視是出於上座系化地部,例如「八敬法」和「女人有五障」,都是化地部所強調的。所謂五障,就是女性不能成佛、不能為魔王、不能為王帝釋、不能為梵王、不能為轉輪聖王。其證明晚期的大眾部、一切有部及初期的大乘空系,對這種觀念持有異論。屬於一切有部的《佛說龍施女經》,便反對女人的五種障礙說,指出《增一阿含》卷二十二及卷五十,所敘述的女人如佛的姨母大愛道、須摩提等,不但信心十足,而且還以做女人為光榮。空系大乘的《道行般若經》,強烈反對轉女身為男身而後成佛的理論。嗣後,《維摩詰經》、《順權方便經》、《諸佛要集經》、《阿闍貰王阿術達菩薩經》、《大淨法門經》、《寶女所問經》、《佛說須摩提菩薩經》及《佛說無垢賢女經》等,都有申張男女無差別論的作用。

 

事實上,考察佛陀時代的男女觀,應該從重視於基本的平等著眼,如羅漢的果位是不分男女的,修學佛法也是男女平等的,佛說一切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何況是女性。所謂「佛」就是徹底的解脫者、圓滿的智者和無上的濟世者,男性可以做到,女性當然也不例外。不過,從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的考察,我們不能否認,一般女性是比一般男性來得脆弱、優柔且倚賴性重些。所以為了保護女眾修道生活的安全,鼓勵女眾成為佛門龍眾,男眾應該多盡一分心力協助女眾,但這並不等於高壓、歧視。如對大比丘尼──佛的姨母波闍波提(即大愛道),比丘大眾誰說不敬?在經律中提到,女性是誘發比丘情欲和貪欲的根源,為了防止欲火中燒,故對比丘們說女身不淨,以女身為物件而修不淨觀。這是在修持過程中,所採的方法及防範措施,未必表示對女性的歧視。

 

女性之中,也有女中丈夫、巾幗英雄,可是終究沒有男性的偉人那麼普遍。近代世界高唱男女平等、保障女權,但其效果並不如何的顯著。今天全世界一百六、七十個國家之中,女性而成為國家元首的,在數十年來,曾有以色列的梅爾夫人、印度的甘地夫人、現任的英國柴契爾夫人、菲律賓艾奎諾夫人,還有,斯里蘭卡也出過一位女性的總統。成為宗教領袖,而為世界知名的,出現過德瑞莎修女,她得到過一九七九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在工商界,據一九八七年五月份的《富比世》雜志(FORBES)的統計,一九八七年美國已有股票上市的八百家公司的首席行政主管中,僅有三位是女性,而我們知道,世界男女人口的比例,幾乎是相等的。為什麼知名的傑出女性人數,較男性少了許多?問題是由於傳統的女性多因照管家庭而成為幕後英雄,但女性本身有著與生俱來的弱點,亦是事實。

 

我們不要強調佛教男女兩性的絕對平等或不平等,應該接受佛的教示,所謂「法住法位」,各有其立場的本位,各守其分,各盡其責,彼此尊重,互相協助。如果遇到男女四眾共同集會的場合,當視會議的性質安排席位,有代性以及有職位上之重要性的女性,應該和男性共同列席於平等的地位。如果是普通一般的儀式場合,男眾和女眾應該分區而坐。

 

我另外還有幾篇同類的文章,請參考──《佛教制度與生活》所收〈佛教的男女觀〉;《學佛知津》所收〈今後佛教的女眾問題〉、〈關於女尼的稱呼〉、〈比丘尼與八敬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泰國僧王師父重病蒙藥師佛治癒奇蹟

藥師佛,因為泰國在佛身中加入一個珠子,當搖動的時候要發出鈴聲,故名「拍勁」 (PRAKRING) ,意思就是「鈴佛」,是少數於大乘及小乘佛教裡共同尊崇之佛祖的另一種造型!儘管大乘佛教有諸多不同的說法,但都是有共同的地方就是保佑健康,遠離百病,在泰國這南傳佛教國家,部分佛寺會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