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民國六十年間一則頗為傳奇的事件,不管是不是所謂的報應,裡頭的故事確實值得一些擅於偷雞摸狗的司法人員做為參考和警惕。
事情的發生是在該年八月的某一天晚上,時間大約十二點左右,位在台北縣樹林鎮的一處廢墟空屋內突然傳來女孩子呼救的慘叫聲,不過才短短的幾分鐘就停止了,接著只見三名年輕人從室內匆促的離去,或許是巧合,也可能冥冥中真的有鬼神的指引,這一景一幕正好被正在附近田裡巡田水的「阿順伯」撞見,當時他心裡想:這麼晚了,那三名年輕人到底在屋內幹什麼?
存著好奇之心,他緩緩的走進屋內一看,結果發現地上躺了一個全身赤裸且已經氣絕身亡的年輕少女,年約二十來歲,她兩眼張大怒視,嘴巴更呈現咬牙切齒的模樣,彷彿死不暝目。阿順伯見狀嚇得渾身發抖,火速的跑到派出所報案,並將所看到的一切過程詳細的告訴警方。後來在警方全力的搜證緝捕下,再加上阿順伯的協助及指認,不到兩天的功夫便將那三名兇手逮捕到案。
這三名兇手都年僅二十歲,他們分別是陳萬凱、許金輝和一名綽號叫「大頭仔」的人。其中又以許金輝的身分較為特殊,原來他父親許純發是樹林鎮頗有財勢的望族,早在日據時期他父親曾經當過刑警,經常仗著權勢欺凌台灣人,算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日本走狗。
後來日本人走了,留下不少財物給他,而許純發就是靠著父親的這筆橫財在樹林鎮大肆收購土地和房子,同時在鎮上開設一家名為「豪紳」的金飾店,不到三十歲他己經是家財萬貫了。
不過許純發並不以此為滿足,為了鞏固自己在地方上的惡勢力,他甚至廣交黑白兩道來做靠山,同時認了一個中央級的官員當義父,每個月固定給他送紅包。
可是儘管許純發財大勢大,但對於教育孩子卻是徹底的失敗,由於從小他們夫婦就對獨生子許金輝溺愛有加,以致於長大後竟養成驕縱貪婪的習性,不僅整天遊手好閒鬧事,甚至還在外面養了一堆流氓,經常調戲鎮上的少女,稱得上是一名惡霸。而更令地方人士痛心的是,每次出了事情,他父親總是利用關係將事情擺平,造成許金輝更加肆無忌憚的為所欲為。
這次強姦殺人案也不例外,被捕的第二天,許純發便透過三位民意代表到警察局「關切」,進而施予壓力,要警方「慎重」處理許金輝的案子。
不過因此案關係到人命,警察局的主管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草率結案,只是私底下給許金輝一個暗示,要他在法庭上把全部責任推給陳萬凱和大頭仔兩個同夥,然後聲稱自己只是在旁觀看而已。接著警察局的主管再教許純發私下塞一個大紅包給審判此案的法官,若法官不賣面子,再去找民意代表。這樣一來,即使許金輝被判重刑也不致於被槍斃。
許純發一聽果然照做,那時主審本案的法官姓楊,綽號「金獅」,他不僅是個漁色之徒,而且也是個貪官污吏的鼠輩。得到許純發的好處後,他居然無視於法律和正義公理的存在,當庭判決許金輝無罪,並指稱該案的行兇主謀是陳萬凱和大頭仔,許金輝獲判無罪的原因是他沒有作案。
對此宣判,當時庭下一片譁然,尤其以被害者家屬反應最為激烈,他們當庭情緒激動的指著法官判決不公,而陳萬凱及大頭仔對於法官將責任推在他們身上也提出反駁,他們異口同聲的說,主謀、強姦及殺人都是許金輝一人所為,他們只是在旁把風,如今全把罪責都往他們身上推,日後真的被抓去槍斃,做厲鬼也要回來討個公道。
不過對此質疑和不滿,法官居然不理不睬,同時還當庭口出狂言的說,他是一個耳聰目明的公正法官,對於本案的判決絕對是合情合理,如有瑕疵那也只有瞎了眼和耳朵聽不到的人才會做出這種事,他希望大家能相信他的專業。
所謂「官大學問大」,法官都這麼說了,庭下的人又能反駁什麼,倒楣的被害者家屬及陳萬凱、大頭仔這兩名替死鬼也只有認了。
然而天網恢恢,雖然自己能欺騙自己和別人,但絕不能騙得了隱藏在某個角落的神眼,或許老天爺真的聽到法官所講的話了,不到半年的時間,這位無恥且可惡的法官終於得到了報應。
在一次疾病中,他莫名其妙的瞎了雙眼,接著耳朵內又生出一點一點的紅斑,不久雙耳便爛掉了,並且變成了耳聾。這種折磨總共持續了六年,因為痛苦不堪,他彷彿活在地獄裡一般,所謂「惡有惡報」,等他家產全部花光後,他也跟著離開人間,結束了他臭名污衊的一生。
至於被他判決無罪的許金輝,最後的下場也很慘。自從他父母去世後,他整天就沈迷於賭博和酒色,後來在一次黑道鬥毆中被殺成重傷,成了植物人,三個月後因無人照料而活活餓死。
在司法界我們常聽到一句頗為詬病的話,那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自古以來不知多少不肖的法官為了貪圖私利,做出違背良知的判決,同時也造成無數的冤獄。
台灣人常說:「人在做,天在看」,壞事做多了遲早一定會得到報應,本則故事中的楊姓法官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我們常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在此還是要藉機奉勸那些貪官污吏,天下的東西永遠是貪不完的,即使能貪得了天下所有,但你卻永遠要背負著良心的譴責和報應隨時的降臨。不管你是否相信因果,不過你卻要相信自己是一個能辨別是非善惡的人!
光緒年間一個真實的因果現世報故事,震撼到所有人!
江蘇的賈先生,在上海租界一洋行工作,深得老闆信任。端午節前,老闆派他去城南一帶收欠款,他帶上皮袋子就出發了。事情進展還算順利,到中午,共收得銀洋一千八百多塊。賈先生走了半天,說了半天,早已口乾舌燥,疲憊不堪。正好來到「十六鋪」的茶樓,進去匆忙喝了點茶就急忙趕回去交差,以便好好休息一下。
賈先生回到商行才發現皮袋子不見了,頓時如雷轟頂、大汗淋漓、嚇懵了,慌亂中更加說不清道不明。老闆看他神色慌張、張口結舌,語無倫次,認為其中有詐。於是厲聲斥責他辜負了東家的信任,並說如不趕快歸還就送他見官。一千八百多銀元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如果不亂花,足夠一個人用一輩子,賈先生又如何賠得起呢,責任重大,又有口難辨,感到這輩子完了,絕望地大哭起來。
話分兩頭,另有一位浦東人,姓義,也在租界從商,因運氣不好,賠了個精光,於是買好了那天午間的船票準備渡江回鄉。因為離上船時間還早,也來到「十六鋪」茶樓,想慢慢喝著茶來消磨這段時光,也好考慮一下以後的生活怎麼辦。恰好是在賈先生剛匆匆離去時義先生就到了。義先生剛坐下,發現身邊的椅子上有個小皮袋子,也沒多加理會,慢慢喝起茶來。許久仍不見有人來取,義先生疑惑起來,提了提感覺沉重,打開一看,他眼珠子差點沒驚的掉出來:竟然全是光閃閃的銀元!
義先生驚喜交加!這可真是一筆大財啊,它不但可以改變自己目前的窮困潦倒狀態,而且後半生衣食也有餘了。但他又轉念一想:不行,錢財是各有其主的,這錢我不能要!要是因為我把錢拿走了,失主因此而喪失名譽,甚至失掉性命,我的罪孽可就佐大了!
那個年代,一般正經人都知道「不義之財不能取」的道理。義先生心想:既然今天讓我拾到了這些錢財,我就應該盡到責任、物歸原主。
到了吃午飯的時候,茶樓的客人隻剩了八九個,看他們的神色,沒有一個象是丟了錢的,隻好餓著肚子等下去。
一直等到掌燈的時分,茶客都回家去了,隻剩了義先生一人,他仍然聚精會神地注視著過往的人……
突然,他看到一個人面色慘白、踉踉蹌蹌的朝這裡奔來。來人正是賈先生,後面還跟著兩個人。一進茶樓,賈先生就指著這個茶桌對那兩人說:「就是那裡,我當時就是坐在那裡的!」,三人徑直向義先生桌子走來。
義先生看得出他們就是失主,笑著對賈先生說:「你們掉了錢袋嗎?」賈先生不可置信的盯著他一個勁的點頭。「我等你們很久了」,義先生說著拿出那個皮袋子給他們看。賈先生感激的渾身顫抖,說:「您真是我的救命大恩人哪!沒有您,我今晚就要上吊了!」
原來,賈先生髮現錢丟了時,就想返回去沿途找一遍,雖然能找回的希望渺茫,但也隻有這一條路了。可是主人怕他潛逃,不準他出門,他費盡口舌說了半天,主人才叫兩人陪他出來尋找,還囑咐陪人務必把他帶回去。
二人互報姓名後,賈先生要以五分之一作為酬謝,義先生堅決不要;又改為十分之一,義先生還是不要;再改為百分之一,義先生生氣了,嚴詞拒絕。賈先生不知如何酬謝才好,於是說:「那我請您喝酒,好嗎?」義先生仍然堅決推辭。最後,賈先生說:「不謝我心怎安!明天早晨在下在某某酒樓恭候,懇請恩公大駕光臨,不見不散。」說罷一揖,掉頭走了。
第二天早晨,義先生居然來了。賈先生正要施禮再謝,義先生卻搶先道謝,說:「多虧您昨天丟了錢,讓我撿回了一條命!」賈先生一頭霧水,正待細問,義先生接著說:「我昨天原定渡江回鄉的,已經買好了午間一點鐘的船票,因為等您來取錢把船耽誤了,回到住處得知,那條船行駛到半途被急浪打翻,船中23人全都淹死了。我如果上了那船,豈不也一命歸西了?是您救了我的命啊!」說罷再拜。兩人互相感激的一塌糊塗。
周圍的客人們聽了都嘖嘖稱奇,紛紛舉杯向他二人祝賀,說義先生一樁善舉挽救了兩條人命。
故事到此還沒結束。賈先生三人回去後,把事情一說,老闆也十分驚奇,感慨地說:「這麼好的人真是難找啊!」非要見見義先生不可。結果兩人見面後非常投緣,經過一番長談後,老闆極力挽留義先生,並高薪聘請他主管賬目。幾個月後老闆就招義先生當了上門女婿。再以後乾脆把生意全交給了他打理。
窮困潦倒的義先生拾金不昧的故事很快傳開了,他的誠信、仁義贏得了人們的讚歎,大小客商都紛紛找上門來與他做生意,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後來義先生竟擁資數十萬,成為了當地的大富翁。
這個故事再次告訴我們,「善惡報應」是一點不假、一點不會錯的,關鍵時刻的善惡一念,就將決定自己的未來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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