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0日 星期日

學佛文集--暢懷法師15


對青少年犯罪的看法

儒家所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意思是說,人對各種事物,應該知道先後,凡是根本的應該先作,標末的應該後作,這是做人做事的真正道理。近來本港各處偷盜、搶劫、謀財、害命種種罪行,幾乎無日無之,其實這不過是標末,是結果。如果我們不追溯其根源,釜底抽薪,僅在枝節上呼籲撲滅罪行,等於揚湯止沸,難收實效。我以為除暴安民的根治方法,應有下列幾種︰

家庭的教育

  邇來科學發達,物質文明,大家生活水平提高,享受務求豐富,衣食住行雖已足夠,仍奢望更進一步,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一旦入不敷出,迫使夫婦一同尋求職業,外出工作。由是兒女早失家庭教育,上焉者尚有機會接受學校教育,下焉者則不幸變為街童流浪街頭,如此極易為惡人誘惑,陷入深淵。

  人的成敗與善惡,並非天生註定,需要經年累月學習,始有所成。《三字經》說︰「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又說︰「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孟子也說︰「離婁之明,公輸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一個人不論天賦怎樣良善,如果處於一個惡劣的環境之下,即會變為一個壞人,且看孟母三次遷居,其子始得成聖。由此便知,兒女好壞,做父母的,應負大半責任。原因兒女出生後,至十六歲前,大半時間是接觸父母,不論吃飯穿衣,言談舉止,出入往返,迎賓待客,無一不是向父母學習,即使父母一舉一動,稍有差錯,其兒女受其感染,也照樣而行。兒童時期,猶如一塊白布,不會辨別青紅皂白,日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為父母者即是家庭的教師,要處處給兒女以良好的示範,身教言教,並行不悖。就是常與兒女來往的伴侶或僕人,也要慎重選擇,交遊之當與否,未可輕忽。如果兒女有不良的嗜好或要求,作父母的應該糾正與拒絕,不要從小嬌生慣養,使其養成任性妄為,崇尚奢侈的惡習。兒童時期,又等於一棵小樹,要時時砍其錯節,使其長成一棵矗立的大樹。於童年時,若能植根適當,養成一個良好習慣,成人之後,必能奉公守法,敦品敬業。

學校的陶冶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是中國人一向的觀念。於今則人人皆當接受教育,視為權利可,視為義務亦可。兒童入學之年齡,大部分國家,均有法例規定,作父母的必須送其進入學校就讀,使之在品德、學識、技能各方面,都能得到健全和諧的發展。兒童時期,除與父母接觸最多外,便是學校的老師,假使教師忽視了學生德育的指導,不能以身教示範,專以此為謀生的職業,則學生不會學到良好的品德。韓愈說︰「彼童子師,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也。非吾所謂傳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此說當時情形是如此,況世風日下的今日,更難以筆墨描述其真相。是以形成時下的學生囂張放縱,不守紀律,甚至連群結黨,作出犯罪的行為,此便是教育的失策。

  要想學生作到禮義廉恥、品學兼優的地步,為人師者必須本其循循善誘,誨人不倦的精神,並以父母的心腸,去教導學生。尤其是一舉一動,必須有威可畏,有儀可敬,出入往返,皆應以身作則。孔子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孟子曰︰「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老師若能經常以德育灌輸學生,縱有行為不良的學生,也能感化其改邪歸正,何況品性善良的學生,益能立志,力爭上游。假使所有學校,皆以德育為大前提,青少年的犯罪問題,亦可以消弭於無形。

社會的風氣

  我們要想達到移風易俗的成果,首應向電影、電視、報紙、刊物等著手。因電影與電視中,經常放映劫殺、打鬥、色情、浴血等鏡頭。報紙與雜誌等,也為了爭取銷路,遇有殺父害母、兄妹亂倫、搶劫銀行、色情打鬥等罪行的惡新聞,便大書特書,標新立異,爭取觀眾及讀者。這樣於耳濡目染之下,對人有極其深遠而不良影響。反之,凡有樂善好施,導人向善的好新聞,便輕描淡寫,宣傳效果未彰,確是令人握腕而嘆。

  須知人的天性本非屬於善或惡,但是隨淨緣能變為善人,隨染緣即能變為惡人。所謂︰「交著好人成君子,交著小人惹禍殃。」電影與報紙等之媚俗惡緣,時時給人耳濡目染,久而久之,惡種子潛藏於腦海中,一旦遇見惡緣,便會照樣實踐,此與相交小人有何差別!

  舉例為證,星島日報載︰本港有一青年因看淫書誘妹實習,結果其妹懷孕。又美國各報紙所載︰波士頓有六個青年迫一少婦,將汽油淋在身上,然後用火點著,把她活活燒死。又有用兩節棍打人至死,及以炸彈勒索等種種惡行。後經警察調查結果,原來此等罪行,是從電視中學來的。由此可知,社會風氣的日歪,實由於電視和報業人士的宣傳所致。現今衹有革除舊習染,樹立新風尚,才是防止青少年犯罪之良方。

政治的制度

  本港暴力罪行日益增加,當局執法過輕,亦是因素之一。每有歹徒搶劫謀殺犯上最嚴重的罪行,雖經警察將罪犯緝捕歸案,但結果祇入教導所受管教,或判處短期入獄。尤其是在十六歲以下的青少年犯了法,祇送到感化院感化幾個月便算了事。這樣一來,你搶劫無罪,我殺人亦無罪,由是導致青少年肆無忌憚。

  或有人以為犯罪已經形成,再用嚴刑峻法亦無濟於事,若依此說法,豈不是輕判亦屬多餘,法律也應該全部取消。事實不然,如有無知小兒亂取危險物品,經其父母責罰,尚能改正。何況知識豐富的成年人,其能不畏懼嚴重刑法嗎?以此對於犯有搶劫殺人的嚴重罪案,不論青少年與成年人,應該一律用以重刑,治亂世,用重典,以警效尤。現今禍亂日深,反而寬其執法,社會秩序之瀕於崩潰,殊堪顧慮。

思想的影響

  有人以為現在人類已走向文明與進步的時代,及時提倡「唯物」的觀念,認為宇宙的本質乃為實有,不承認物質以外的存在,就是精神上的作用,亦視為由物質而產生出來的。由是一致推行「無神論」的說法,認為靈魂、來世、天堂、地獄等說,均是毒殺世人的鴆酒,阻礙人類的進步,因此抹殺因果報應如影隨形的事實。因果報應之觀念既然一筆勾消,即上不畏天,下不畏地,也不畏父母及法律,那麼便可胡作非為了。又復主張人類平等,見人享受錦衣美食,自己也要羅綺百味,由於自己能力莫及,就不擇手段,以作奸犯科來達到欲望,因此導致罪惡滔天,使人束手無策。

  宗教乃是救世之仁,是引人轉惡向善的唯一途徑。例如儒家的五倫八德;佛家的五戒十善;道家的寧靜澹泊;基督教的十誡,這都是教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致極目標。假使大家推行宗教普及於社會,將宗教道德的觀念,經常灌輸於人,使其潛移默化,年深日久了,終會變為品德兼優與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由於宗教能治其未然,補政治之不足,所以宗教對社會是有益而無害的。因此不論來世、靈魂、天堂、地獄等是否有其事實,大家若能一致推行宗教的信仰,想必能厚德載福與和氣致祥。


宗教對社會的貢獻

我們如果期望風調雨順,五穀豐登,戰禍消弭,安居樂業的話,第一個要務,必須奠定世人道德實踐的基本觀念。假如我們能夠注重人格,真正有了崇高道德的觀念和優良的品性,自然不會為非作歹,做出有害社會的種種惡行為。但這種道德觀念的樹立,有賴於神聖的宗教信仰,否則不易為力。

  因為宗教是救世之仁,其本質是大公無私,捨己為人的,它以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精神,以期淨化社會。世人如受宗教教育,積年累月,潛移默化,感受法益,在不知不覺中,即會轉惡向善。有了宗教道德的觀念,其心自然能正,心正則身修,身修則家齊,家齊則國治,國治則天下平。如果一國如此,萬邦風行,則人與人相安,國與國相睦。是則又何患國不泰,民不安?世界和平,不求而自得!

  有以為人的生命,由物質構成,精神現象不外物質的作用,因此唯物是求,認為道德是假面具,與衣食住行無何裨益。影響所及,人類捨心逐物,變為瘋狂的世界。然而物質有限,欲望無窮,所以朝夕患得患失,愈求愈苦。若能及時覺悟多求多苦的道理,回心轉意,欲望頓歇,當下即覺輕安自在。像孔子的弟子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居陋巷之中,人不堪其憂,而他卻不改其樂,即是個好例子。經云︰「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猶不稱意。」亦即精神生活重於物質享受的意思。

  有人祇見有形之身體,不顧無形之精神,但人無知覺之心,則軀體又將何用?有形之身體終會變壞,無形之知覺,古不變。有壞即有生滅,無變即能常住。不通達此中真諦的人,每見重視內在修養的人,則斥為消極,而敵視信仰宗教的,更詆為迷信。實則沒宗教信仰與道德觀念的人,由於上不畏天神,下不畏地祗,又不畏父母師長,很易作奸犯科,無所顧忌;至若生活糜爛,驕奢淫逸,互相影響之下,對社會即造成很大的傷害。

  宗教人士以推己及人的精神,從事各種慈善福利工作,是有目共睹的。蓋任何真正的宗教人士,都抱著「不為己身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的心願,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之教誡,自行化他,由一至十,從百至千,乃至引導無數眾生,皆如是信受奉行。因此,凡有善舉,無不慷慨解囊資助,以為善最樂的精神完成善舉。

  宗教人士律己甚嚴,偶與教條有所抵觸,必誠求懺悔,因此終日積極認真對待生活,止過防非。對人則能忠實老成,慈悲為懷。他們多能謙讓、仁愛、忍耐與忠誠服務社會。政府有鑒於此,所以常借款撥地,鼓勵宗教人士協助苦難市民,擴展學校及慈善機構,以表支持。

  此外,宗教人士在感受上亦與世人逕庭,清濁易分。他們心懷坦蕩,無掛無礙,縱有困難、痛苦、憂惱的事,決不會搥胸跺腳,呼天搶地,因他們已解悟人生的壽夭窮通,貧富貴賤的前因後果,一切皆由自作自受,並非錢財與權勢所能消滅,或以巧計與詭詐可以遁避。故雖千鈞加身,萬箭攢心,也不會怪此責彼,怨天尤人,祇有隨緣甘心承受。所謂︰「隨緣消舊業,更不造新殃。」須知吾人身患,以心為主,假如真能心平氣和,凝氣靜息,從容不亂,生理與心理,自然鬆弛不滯,血調氣運,內外一切患難,必定逐漸化為烏有。

  是故,不管各種宗教的理論是否合理,以及來世、鬼神、因果、天堂、地獄是有是無,衹要有人不畏艱苦,大弘其道,俾無數的人依教奉行,則可斷言對國家社會,有百利無一害。反之,若無宗教信仰的人,如失眼目,墮坑落塹,誤入險途,天災人禍將無底止了!


觀感四則

創辦學院.眾生受益

  香港佛教書院,乃香港佛教僧伽聯合會會長洗塵法師及同人等所創辦。鑒於此時此地專上院校校舍之奇缺,洗塵法師集合志同道合的人士,秉承政府擴展文化教育之宗旨,不遺餘力地策劃籌辦此書院,俾升學者有深造機會,並以我佛慈悲,教導莘莘學子,識邪正,別善惡,一旦畢業服務社會,不致隨波逐流,誤入歧途。諸公此舉,真令人極度敬佩,值得大書特書。

  該院教務長白志忠先生,本自出生儒家,博學廣聞,才德兼備,對於全校員生,愛護備至,堪為洗公良輔。今現菩薩身,乘願再來,行菩薩道。倘各方有法師講經,或佛書結緣,莫不幫忙派送與宣傳,盡力而為,也使我佛教人士欽佩萬分。白君慈悲之旨與佛教不謀而合,每入課室講書,多以仁義道德循循善誘,導諸生於正軌,使學生受益不淺。

至誠祈禱.一片熱腸

  某教授講荀子天論篇「日月蝕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凶。」關於「文飾」之義,他引一段近事指出︰「香港某處鬧鬼,請人作法超度,某太平紳士,街坊首長,也來上香磕頭,但他們壓根兒不信鬼神,他們燒香磕頭不過是『文飾』而已。」這位教授所見未免有偏,立論也欠正確,朱子晚年,自悔其舊說之非,荀子之說,安可證其全是?「文飾」之論,不過是荀卿一人之創議,不能因其一人之管見,卻要強人盡同。而荀子本為儒家之正統,紹孔子之學說。故韓愈云︰「荀卿守正,大論是宏。」殊不知孔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鬼神之德,其盛矣乎。」彼竟云︰「以文之也。」此與孔子學說,大相逕庭。

  而這些紳士首長,不能因其無有信仰,斷定其憑空瞓造「文飾」。如果他們誠能重仁義講道德,仁民愛物,與民同樂,見人患難,必能勇往直前,以大無畏的精神挽救其害。正因於此,市民患於鬼難,他們就來燒香磕頭,至誠祈禱,其旨在求別人除去患難,而他們為人的一片熱腸,實在值得使人敬佩。我人豈可斷言他們虛有其表而無實際,假仁假義,冒充聖賢,唯是「文飾」而已?

念佛法門.止惡引善

  講到佛教念佛法門,教授又舉一念佛老太婆為例,說她一邊罵人,一邊念佛,念到死也是無用。這話不錯,念佛者不應該罵人。可是古今念佛的人,臨命終時,自知時至,神通妙用,隨心所欲,坐化立亡的人,不可勝數,這位教授一筆抹煞,卻特別提出一般愚夫愚婦之所為,如果引用隱惡揚善的成語,那就不相符了。念佛之人不可罵人,是有理的,而罵人的人不可念佛,就無道理,若不念佛,可能祇完全罵人。佛法深旨,姑且不論,從世間的利害看,一位愚癡的老太婆,於罵人中,能知念佛,此人也不易得,念佛之心日熏久了,可以轉惡為善,變為祇念佛不罵人,逐漸能夠萬緣放下,淨念相繼,無掛無礙,逍遙自在。念佛更能延年益壽,因為一個老人,多是耳聾眼花,行步龍鍾,工作無力,靜止苦悶,如果不信念佛,必玩麻雀、看電影、跳舞、賭馬等等,以為消遣,因為這些對老人有害無益,消耗精神,浪費金錢。而念佛者,縱然不能瞭解佛教宗旨為何物,祇以世諦而言,也有莫大的裨益。

  筆者以為各位教授,應該輔佐洗公宣揚佛教才是,縱然作不到,也不要胡亂評論佛教修持法門,因為門外人,議論門內事,可能開口便錯,動念即乖。名史學家陳寅恪教授說,他有三件事不敢評論:一、殷商前史,史料不全,無法稽考,其時代之真相,極難推知。二、近代史千頭萬緒,棼如亂絲,不易明瞭其關鍵。三、佛學浩若煙海,廣大無邊,非經苦心孤詣的研究一番,必流於穿鑿附會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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