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瑪多吉
其實,在學習佛法之初,我對於佛陀的這個規定也很迷惑,難道佛法真的是讓我們是非不辨、黑白不分嗎?還好,在學習佛法之前,我就沒有“嚼舌頭”的習慣,但 是對於社會上一些不好的現象還是喜歡發表一些評論和見解,但是隨著深入的學習佛法之後,我現在慢慢開始學會非常理性的面對這些人我是非了,也對佛陀的遠見 由衷的佩服。
學習佛法不管是小乘行者還是大乘行者,你至少要先做到自我解脫才行,也就是說,你自己必須是個覺悟的人才可以做到客觀的了知整個事情的發展過程,否則我們 看待事物一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是主觀的而不是客觀的,以此片面看法就去談論是是非非,一定是會犯妄語大戒的。這樣導致的結果,輕則誤人子弟,重則毀人 慧命。也就是說,你很可能是好心辦了壞事,因為凡夫一直處在顛倒夢想之中,並且依此衍生出了很多所謂的是非黑白的評判標準,因此很多我們看上去像是好事的 卻未必是好事,同樣,看上去像是壞事的卻未必一定就是壞事。好事與壞事只不過是事件的外相而已,我們根本無法知道事件的真實內涵。
其實,對錯的標準一直都在改變,例如:幾百年前西方人認為地心說、日心說是正確的,但是現在看來卻是錯的。中國人以前談性色變,現在卻有人大張旗鼓的談和 研究性問題,這在以前一定會被認為是有傷風化的,是被唾駡的,但是現在研究性的人也可以成為專家,還被尊稱為性學家。像我的父輩這一代人曾經經歷了很多的 “運動”,而在當時他們認為對的行為在今天看來卻是很瘋狂的,當時被批判的在今天看來卻是對的。也許若干年後,可能我們今天認為對的,也可能會被認為是錯 的。類似這樣的事情很多,只要你有興趣可以去發現更多的事例。
可見,我們經歷的對錯標準,一直在改變,它們之間甚至是會互相轉換的,這樣是也符合佛陀宣講的無常真理,因為所謂的對錯的標準只是從人的分別執著心中產生 的,是不客觀的,更談不上究竟的真理,必然是變化無常的,既然如此無常,那麼我們用什麼標準去衡量是非呢?如果無法衡量,那作為修行人還有必要去談論這些 變幻無常的東西嗎?浪費時間就是浪費我們的生命,如果你是一個大乘行者,你浪費的就是成就佛道、利益眾生的無盡願力,將直接導致佛行事業的失敗。
佛陀希望我們通過學習佛法來得到解脫,如果我們總是陷入是是非非的討論中,那麼我們將會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裡面,況且世界上的是非是無量無邊的,談論 是非不過是陷入輪回的另一個陷阱罷了,無有解脫之日。
雖然有時候我們也會看見一些高僧大德針對一些事情做一些批判,那是因為他們可以客觀、完整了知整個事情發展的前因後果,具有了僅僅能夠看一個人的外表就能 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的能力,並且他們認為評判的事情是符合利益眾生的修行原則,因此才會示現批判的外相,如果你也具有他們的能力,那麼你可以盡情的批判, 如果你沒有這些的話,還是先解決自己的問題比較好,試問,一個夢遊者能喚醒另外的夢遊者嗎?
如果你是一個剛開始學佛的修行人,一定要知道為什麼不要談論是非,不然你一直對佛陀這個規勸心存迷惑,又得不到解決的話,長久下去是會喪失對佛法的信心 的,會誤以為佛教就是一個黑白不分,是非不辨的糊塗教育,那就很遺憾了。如果是修行很久了的三寶弟子,還在談論是非的話,那一樣是不明白佛陀的密意,也辜負了世尊的一片苦心了。
蓮池大師說七處不宜殺生/蓮池大師
世人食肉,咸謂理所應然,乃恣意殺生,廣積怨業,相習成俗,不自覺知。昔人有言:可為痛哭流涕長歎息者是也!計其迷執,略有七條,開列如下,餘可例推云。
一曰生日不宜殺生。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己身始誕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是日也,正宜戒殺持齋,廣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獲超升,現在樁萱增延福壽。何得頓忘母難,殺害生靈,上貽累於親,下不利於己?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歎息者一也。
二曰生子不宜殺生。 凡人無子則悲,有子則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愛其子,慶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嬰孩始生,不為積福,而反殺生造業,亦太愚矣!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歎息者二也。
三曰祭先不宜殺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掃,俱當戒殺以資冥福,殺生以祭,徒增業耳。夫八珍羅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遺骨而使之食乎?無益而有害,智者不為矣!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歎息者三也。
四曰婚禮不宜殺生。 世間婚禮,自問名納采以至成婚,殺生不知其幾。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殺,理既逆矣。又婚禮,吉禮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慘乎?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歎息者四也。
五曰宴客不宜殺生。 良辰美景,賢主佳賓,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須廣殺生命,窮極肥甘,笙歌饜飫于林盤,宰割怨號於砧幾?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歎息者五也。
六曰祈禳不宜殺生。 世人有疾,殺生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殺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於此矣!夫正直者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殺業俱在,種種淫祀亦複如是。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歎息者六也。
七曰營生不宜殺生。 世人為衣食故,或畋獵或漁捕,或屠宰牛羊豬犬等,以資生計。而我觀不作此業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凍餒而死也。殺生營生,神理所殛,以殺昌裕,百無一人。種地獄之深因,受來生之惡報,莫斯為甚矣!何苦而不別求生計乎?
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歎息者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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